“你说,他是我哥哥?”我不置信的盯着手中的复印文件。
对面坐着的侦探面色镇定,看来早看惯了这种隐私怪事:“现在已经完全能确定了---你父亲生前没有提过吗?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我撑住头回忆,再回忆,末了颓然摇头:“完全没有。”
“可这个人确实是你哥哥,比你大半岁---你父亲亲自在出生纸上签的名,这里还有他和他母亲,你父亲三个人的合影。”
“我知道,我看到了……可……”我几乎要失语了。
侦探见怪不怪的安慰我:“没关系,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一辈人有什么恩怨都好,逝者已矣,不用再去难过了---最起码现在我们知道了,程刚接近你,只是为了他。”
我无语的看着照片里笑的像两朵花似的“堂哥”和程刚,实在无法把这两个人和我联系起来。
其实事情很简单,程刚确实是同性恋,他与堂哥早在英国就已经是半公开的一对。中间两人不知为什么闹了一次分手,堂哥借酒浇愁,糊里糊涂的上了另一个人的床,结果就染上了艾滋。程刚知道后,倒是情深义重,非但没有离开堂哥,反而回来贴身照顾。但堂哥命不好,发现艾滋没多久,就又发现了肝炎---一般人得了肝炎无非一个拖字决,但以堂哥的身体状况,却是没办法拖下去。迫于无奈,堂哥告诉了程刚一个救命的法子。
原来堂哥的母亲与我父亲曾有一段情缘,并于母亲产下我的同年那女子也产下了他。但不知为什么父亲仍没有回到她身边---现在堂哥的情况危急,需要换肝,现在,他在世上只有一个亲人---那就是我。如果换我的肝,排斥性最小,他活下来的机率也最大。
于是程刚接近我,想到了一定程度,以感情为筹码,说服我去为堂哥捐肝。
说真的,我完全无法理解这俩人的想法---这世上,除了母亲,或父亲死而复生,很难再有一个人能让我有做出这么大牺牲的勇气。这两人是自视过高?还是情急乱投医?
如果当时选择直接与我商量,我可能还会对他们抱有一定的同情,但他们竟用这种手段想来骗走我半边肝,可笑复可悲?
纵使说为爱付出,也有爱的深爱的浅之分,何况我与程刚,离爱还有相当相当的距离。这两人怎么会这么天真,以为用这种法子可以为自己求一线生机。
不,不,无论是对程刚,还是对我这位所谓的哥哥,我都再无一丝一毫的感情。
我对他们的爱与做法无法置评,所能做的,无非排除万难,也要立即躲开程刚而已。
和侦探结了帐,嘱他一定守秘。回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通知秘书,替我更换手机,家中座机,但凡有与程刚相关的任何人等找我,都说不在。
没法子,名誉再不好,也比少掉半边肝伤害小些。知道他们打的这个主意,我再不快刀斩乱麻,可不真成了傻子。
“永远不在?或是一段时间不在?”秘书问。
“永远不在,”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真恨不能说我已人间蒸发。
程刚找不着我,加之联想到我之前对他的暗示,大约也醒悟过来一些什么,渐渐的淡出了我的视野,实在令我长松一口气。
笑话,男朋友可以再找,肝却只有一对,我为了个男人,肝都不要了,我傻呀。
母亲知道我又和人闹分手,劝了我几次,见我一付冥顽不灵的样子,也没法子了,无非再托人帮我介绍更好的罢了。
"哥哥"的事在我嘴里绕了几个圈子,到底没有吐出来讲给母亲听,算了,逝者已矣,别破坏父亲在她心中的好印象了,忘记这个人吧。
给读者的话:
二更送到~程刚小洒狗血一段,嘿嘿,我是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