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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大1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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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1954年以同等学力参加大专联招,第一志愿填的是台大中文系,但因几分之差,却误入台大法律专修科。法律专修科在报名简章中明列台大各科系之一,我不明就里,在圈选的一大堆科系中,也顺便填了它,不料放榜之日,吾名在焉。入校以后,才知道全班有的是成绩足以分发到法律系却被误分到此班的(如陆啸钊等人);有的是因入学成绩少考了三到五分而被名列此班的,并且知道我们这班是第二届,头一年还有一班第一届(苏秋镇那班),两届一共有一百五十人,当时考大学是四校院联招,四校院是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前身)、省立农学院(中兴大学前身)、省立工学院(成功大学前身),我们这一百五十人考试成绩都在后面三个学院学生之上,却不能如他们那样念四年。戴方帽子,当然群情愤激,认为无异上当。班上同学谢世闻,以“陋闻”为笔名,在1955年6月15日香港自由人上投稿谈台大的法律专科,就指出“该科设立原由‘司法行政部’提议经费由‘司法行政部’拨给”、“‘司法行政部’也管起大学来了”、“适见自乱体制,破坏教育之行政系统耳”以上种种,经同学一再反映,再加上教我们“刑法总则”的林彬本是“司法行政部”部长、教我们“中国司法组织”的徐世贤(李无簇的丈人)又是“司法行政部”次长,他们也从善如流,赞成改制,于是,法律专修科决定改为法律系司法组,原有的法律系改为法学组,一百五十位同学闻讯欢喜,一两年的怄气,顿时一扫而空。

    我个人本来志在学文,不在弄法,只因几分之差,没考入台大文学院,沦入法学院,心有未甘,决定重考。但台大学生不能重考本校,得先自动退学才成。我很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就在改制前夜的6月27日,自动退学了。一百五十人中,我是唯一一位因兴趣不合,敢于退学的。由于胡家伦为我恶补数学,考了五十九分,得以在1955年考入台大文学院历史系,从此我告别了法学院,但是并未告别法学院的许多朋友,朋友中陆啸钊者,此中之尤也。我初与陆啸钊长谈,在念法律专修科的一天清早,我在教室看书,他走过来聊天,并拿他写的一篇署名青鸟的文章给我看,我不客气地提出意见,他颇为折服,从此成为好友。陆啸钊又精明又聪明,对我了解最深。1955年4月27日,爸爸死了,我赶回台中,全班同学捐了一大笔钱送我,捐钱时人人都捐,唯独陆啸钊不肯,理由是:“李敖个性耿介,他绝不会收你们的钱,不信你们送送看!”不出所料,当史静波、邵显章携款赶到台中时,果然钱被我拒收。

    爸爸是我二十岁生日后两天死的,死于脑溢血,晚上死在家里。第二天午前,我得到“父病速归”的电报后,赶返台中,一下火车,看到李华俊在等我,告诉我死讯,并陪我到停灵处,因为天热,当时爸爸已入棺,棺盖已钉,未能见到最后一面,我为之泪下。晚上我找谭洁力,她有照相机,我请她为棺材拍了两张照片存念(谭洁力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暗恋她,她生病住院时还去看过她,可是一言未发就走了)。

    爸爸当时是省立台中一中的中文科主任,因为在这个学校教了近六年的书,又在校外教补习,教过谭洁力等几十人,所以“桃李无算”他是一个好教师,公祭的时候,场面很大,自台中市市长、市议会议长以下,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不但当时目击了李鼎彝先生走向了火葬,同时还目击李鼎彝先生的宝贝儿子李敖,表演了一次犯众怒的丧礼改革!那时我受了胡适的影响,坚持改革丧礼,按照传统,要烧纸、诵经,拿哭丧棒弯下腰来装孝子、要给来吊丧的人磕头,我统统不来这一套,并且当众一滴眼泪也不掉,真有我老子的老师所写“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味道。这次经验使我深深感到:所谓“虽千万人,吾往矣”读起书来容易,若真正实行起来,可就需要大勇。这次经验使我一生受用,我一生勇于特立独行,都伏机干此。但这番特立独行,却使我从此横背“不孝”的恶名。恶名后来愈背愈大,穿凿附会,像一个愈滚愈大的雪球。其中一个好笑的说法是:“李敖把他老子气死了!”散布这种说法的,李济便是一人。有一天,李济向姚从吾说:“听说李敖跟他父亲意见不合,最后把他父亲气死了。”姚从吾说:“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知道李敖的父亲是我们北大毕业的。北大毕业的学生,思想上比较容忍、开通。李敖的父亲若能被李敖气死,他也不算是北大毕业的了!李敖对他父亲的态度如何,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李敖对母亲很好,一个对母亲很好的人,大概不致对父亲不孝吧!”爸爸死后十一年,我印出他的遗著中国文学史书前写了一篇序,谈到所谓“不孝”之事,我说:

    据我所知,李济先生现在“没有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已“潜返大陆”了。所以李济先生是属于“教子无方”的类型。李济先生当然不愿归咎于这是他自己的“教子无方”他当然说这纯粹是他儿子的“不孝”他当然在饱受刺激之余,油然而生一种“不孝过敏症,——对“不孝”的谣言神经过敏,并盼望别人的儿子也“不孝”李济先生这种毛病,我们也不必怪他,因为这本是一个失败的老年人的心理变态。所以当我们看到他所主持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不走向“学术研究”

    而走向“标榜孝道”的时候,我们除了该佩服外,没话可说。

    不料这篇序提到“潜返大陆”之事,引起“调查局国特”们的过敏和不满,强令文星书店撕去这篇序才能卖书。所以,我二十岁这次丧礼改革,不但祸延显考,并且祸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还祸延我进不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真是后劲十足。

    雷震主持的自由中国杂志,在爸爸死的那年十月。登出陈养吾的“教师节为教师请命”其中说:

    如省立台中第一中学的教师李鼎彝,平日严守岗位,热心教学,他在校中教两班中文,每周功课十二小时,由于家庭负担太重,而薪俸收入又太有限,迫不得已,于是只好在课外替学生补习功课,每日四小时,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一家八口的生活,算是由此勉强得到解决了,但时仅三年,却由于操劳过度而致疾以死了。

    这话大致不差,事实上,爸爸是累死的。

    爸爸对我寄望甚殷,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向他要钱买书。从来不干涉我想要看的书,并且从来允许我自由意志的自由发挥,最鲜明的例子是坐视我不过旧历年的举动。我从初中二年级开始,就要移风易俗,不过旧历年。我认为过旧历年是一种不进步,并且违反现代化。爸爸是最通达的人,他最能知道我的卓见。他说:“好小子,你不过就不过吧!你不过,我们过!”于是爸爸、妈妈以及姊姊妹妹弟弟们,便开始兴高采烈,大过其年。他们吃大鱼大肉,我偏要吃炒饭;他们熬夜,我偏要早睡;他们送来糖果压岁钱,我一概退回。我第一次不过旧历年的时候,爸爸面临理智与感情的矛盾:理智上,他知道我做得对;感情上,他怪我太重是非,太不肯迁就。到了第二个旧历年来的时候,爸爸习惯了,也就不再矛盾。从此一连五个年头,直到他死以前,我从没有把那混账的旧历年过过。不过,他死后,妈妈陷入一个寂寞的处境。当第一个旧历年到来的时候,当妈妈习惯性地替我安排大鱼大肉以外的炒饭的时候,我没说一句话,放弃了炒饭,加入了“过年派”的阵营。有一次过年时,我向妈妈以下的各位,讲述李济说我气死老子的话,大家听了哈哈大笑。我开玩笑说:“我若真有气死老头子的本领,那我首先该把别人的老子气死几个,我是绝不会遵守传统,‘气吾老以及人之老’的!”

    爸爸死后,自台中市长林金标以下,到一中师生,大家捐了钱,做子女教育基金;东北同乡自莫德惠以下也捐了钱,其中高惜冰、程烈都各捐一千元,当时都是大数目,总数捐了三万多,由妈妈放在彰化纱厂生利息,后来不足维生,不断提取本金,三四年间就提光了。妈妈在爸爸死后不久,即去一中做职员,在训导处掌管全校操行登记,当时弟弟李放也在一中,功课不行,妈妈常常拜托老师们给予方便;但当别的老师反过来拜托她放宽操行登记时,她却铁面无私,其公私标准,煞是有趣。

    爸爸留给我二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资治通鉴,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都在我穷困时卖掉了,前者由同寝室的孙英善买去送给张玉法了;后者由台大历史系买去了。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下来,那时我穷得没钱买表,爸爸戴的,最后留给了我。

    1955年我二十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台大历史系,表面上如愿以偿,但是很快就大失所望。我看不起别人、不喜欢上课,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及格,甚至连中文都差点不及格。原来中文是叶庆炳教的,第一次缴作文,他虽在班上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我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有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我拒绝背书,他声言给我不及格。他的老师——中文系的郑骞在旁讲了一句话:“李敖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叶庆炳有所顾忌,给了我六十八分,我大一总成绩,第一学期只七一三一分,第二学期只六五四五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可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始终自喜我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已。

    我在中学时,偶尔在路上碰到一位女学生,清纯无比,眼睛不大,但在含情之中,透视出一片灵光。慢慢知道她住我家附近的存信巷,家里很穷,父母在家开一小杂货店,每逢星期日,全家在思恩堂做礼拜。她就读的学校是台中市中,比我低一班,功课极好。我高三时休学在家,写了很多情书给她,每封都称呼她叫“罗”都等她在放学经过的太平路上面交,可是不说一句话。我进台大法学院后,情书改由我在市中念书的大妹转交,每封都谈天说地,都很长,有一封长达八十三页,后来因故中断。爸爸死后,她写信给我,于是重续前情。我重考进台大文学院时,她考入台大理学院化学系,住女生宿舍,我却没去找她,还在写信。直到有一天,她约我在入夜的校园相见,从此陷入热恋。碧潭泛舟、傅园过夜、图书馆双进双出。到处是两人的身影。有一段时间我送报。送全台大各单位的报纸,早上未明即起,骑车到火车站附近贩报地以现金批来报纸,就地折好套好,再赶回台大,等到送到女生宿舍时候,她一定等候在门,双手奉上为我冲的热牛奶。感情好到这种程度,不但同居,并且在大二时,她干脆转出了化学系,转进了历史系(在她转出时,有一个化工系的学生转进化学系,就是李远哲)与我同班了。不过,相恋得太满也就是晴阴圆缺的开始,我的信仰和穷困,构成了我们分手的主因。信仰方面,我不信宗教,并且态度坚定,而她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我没有蒋介石等人的本领可以为女人改变我的信仰,这下子构成她父母兄妹激烈反对我的借口,当然,更基本的原因是我太穷,并且毫无将来会变得有钱的迹象,这对开小店的她的家人说来,诚属不快之事。她有一次告诉我:“1949年刚来台湾时,家里一贫如洗,妈妈做了一双布鞋,叫我沿街去卖,我看到一位高大的先生,很胆怯地上前问他可要看看这双鞋,不料他大吼一声,表示不耐,吓得我哭着回来。”还有一次她的脚踏车丢了,她痛苦极了,写了一大篇文章,题目是“还给我吧,请你!”发表在香港出版的今日世界杂志上,文章哀婉、凄楚感人。家境的艰苦,似乎使她的父母加深了反对异端李敖的敌忾,我和她有一对石印,她父亲发现了,把有她名字的那颗印,磨去名字退还给我;而她的母亲则说:“你将来阔到了做总统,我们也不上你门;你将来穷得讨了饭,讨到我们家门口,请你多走一步!”使我对虔诚的基督徒的作风,有了极深的印象。“罗”的功课各科都好,考大学时,中文作文近九十分,台大中文系主任台静农后来告诉我:那届中文作文,以那篇文章得分最高,他们原以为是李敖作的,不期竟出自“李敖的女朋友”之手。由此可见“罗”在中文上的功力。以那种功力,与我互写情书,内容精彩,可以想像。不过这些信都烧掉了。“罗”送我一个本子,原来整本抄的是朱光潜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她中学时没钱买书,那时代也没有影印机,所以她就手抄了整本书。她的字迹秀丽、思路敏捷、聪明过人,读英文诗,三四遍即能背诵;我生平交女朋友不少,但是论眼神、论才气、论聪敏、论慧黠,无人能出其右。两人分手之夜,她把内裤送给我,纵红楼梦的花袭人亦不若也。

    “罗”的离去,使我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那时我年轻,一天晚上吃了一瓶安眠药,被同房的翁松燃发现,强拉我去台大医院洗肠。在我大学札记、大学后期日记甚至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可以很明显看到我怎样励志自勉,度过那最大的困境。其实,度过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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