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音笑笑,也不与乐喜欢计较她的敷衍了事,抬手掀了斗笠,放在一边,瞥了一眼被吓住的她,从怀中摸出了一红色瓷瓶,倒出一些褐色粉末,轻轻揉在了光头之上。
辨音以为乐喜欢正在诧异他留有后手,颇显得意的笑道:“莫怕,不会让你输的很难看的。”
谁知,乐喜欢只是咂咂嘴,竖起食指,戳了戳辨音的头,似是赞叹一般说:“啧啧,好亮啊!”辨音的脸瞬间变了颜色,与这山间翠绿的树木有的一拼。
似乎是越戳越欣喜,乐喜欢五指大张,在辨音的头上摸来摸去,又道:“啧啧,好光啊!”辨音忍无可忍,又一脚踹上了她的屁股,还带配音的嚎叫了一声:“去死。”
“去死去死死死”
“啊啊啊啊”山中回音无数,惊飞鸟禽,吓跑走兽。
辨音这一脚,使得他与乐喜欢再见面之时,已是在山脚下。倒不是说他这一脚的力道有多大,是乐喜欢自个儿琢磨,反正说不准一会儿还得让他踹下山来,倒不如自己先飞下来,也省了他抬脚再落脚的功夫。
一切以方便他人为己任,这是乐喜欢对待美男的基本原则。她是爱欺负和尚没错儿,她也知道辨音长得一向不俗,谁料,细看之下,竟是如此的不俗,美的太过神圣,真真如画中的仙人一般,清逸飘渺,惊得乐喜欢瞬间决定不再以欺负他为乐。
以貌取人,这也算是乐喜欢的老毛病了。
两人下了山,乐喜欢仔细辨别过方向,这才问辨音:“你是跟我回原州城,还是?”
辨音的目光稍稍闪烁,停了一会儿,才道:“皇上,你忘记咱们的赌约了?”
乐喜欢干笑:“怎么会呢!”随即又说:“是不是十五日之内,我去哪儿,你去哪儿?”
辨音点头。
乐喜欢颇为嫌弃的上下打量了辨音一番,慢条斯理说:“好是好,可是你得换了身上的僧袍。”
看着辨音不悦觑眉,她心中暗爽,接着道:“你想啊,你一和尚,还带了个斗笠,多容易暴露行踪啊。”
辨音低眉沉思,觉得她说的在理。
谁知,乐喜欢嘻嘻一笑,又说:“最主要还有一点儿,我一见和尚就倒霉。”
辨音磕了磕牙,飞脚欲踢之时,乐喜欢已然跳出了三步之外。
辨音顺势弹了弹鞋上的浮灰,道:“换就换,你去给我找衣服。”
乐喜欢眯眼笑笑,指了指身后说:“刚才下山的时候,我看见那边有房子。”
“那还等什么,走吧!”
“嘿嘿,顺便在稍点儿吃的”乐喜欢说完,见辨音看着她神笑,又悻悻补充道:“是顺便给你稍点吃的。”
房子很简陋,看的出来房子的主人很会过日子,建造房屋的材料是就地取材的山间碎石,所谓的房门也不过是一块破树板。乐喜欢里三圈外三圈寻了个遍,终于下了定义:“辨音,这屋的主人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