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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你一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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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似水流年

    冬日日脚短,才刚过五点,夜幕已初垂,街灯车灯交相辉映,有点眼晕,大概是饿了的缘故。赶紧回家吧,家里的老婆和肚子里的小宝宝也该饿了,还等着我回家做饭吃呢。

    时间真是滑不溜手呵。十九岁那年的新生军训仿佛还在眼前,可一晃就已迈过了青春的门槛,我已经成了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咯。古人硬是有道理,所谓三十而立,三十而立,三十岁还真是男人的一道门槛,步入了而立之年,人的心态还真的就不一样了。想想自己,变化还真不小,不再有从前的那些胡思乱想,也不再玩字当头,万事不在意了,过去想的是上了一天班累了该去哪里玩一玩乐一乐,犒劳一下自己,而现在整天盘算的净是些柴米油盐的俗事、关心的是老婆孩子家人的身体,上帝、天使、灵魂这些已经不属于我这个年纪的男人了。

    我知道,现在的我,最重要的是要学会脚踏实地的做一个好丈夫,做我妻子的天,替她遮风挡雨,实现自己对她和她的父母的承诺:要一辈子照顾好她,决不让她受苦,要让她过好日子,让她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既然郑重承诺了,就要努力去实践它,我不想食言,尽管我发现那其实很不容易。

    总觉得奇怪,算来自己有份稳定的工作,还有份不错的薪水,在这个大都市里处于中等水平,但也不知怎么的,自打结了婚以后我的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紧巴巴的了呢。还是在前两年,为了结婚,我和父母商量,用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再加上历年的积蓄买了套一百平米左右的期房,那时工资虽不高,但房价也还不算太离谱,而且在我们这个城市,要讨老婆,没有自己的房子是万万不行的,因为这个城里的姑娘都很独立,结了婚不愿意跟老人合住,所以要结婚得先有房才行得通。

    我现在的妻子也就是当时的女友,跟我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与我年纪相仿,中等身材,不胖不瘦,本科学历,不算漂亮,但还顺眼,家境也不错,我也差不多同样情况,所以彼此都还算满意。在谈恋爱期间,也没有什么大的波折,虽然她有时会耍耍小脾气,但知道分寸,适可而止,还算比较容易哄,不算作女。双方家长也都没什么太大的反对意见,眼看着彼此也都老大不小的了,听人说,女人最好赶在三十岁之前结婚生孩子,否则属于高龄产妇,有一定危险性。所以在经历了波澜不惊的一年半的恋爱后,我们决定还是早点结婚为好,也算完成人生的一件大事,给双方父母一个交待。

    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咬牙买下了这房子。她是个不爱慕虚荣的女子,知道买了房子我家经济紧张,所以一切都从简,结婚照挑了最便宜的套系,结婚钻戒买了最价廉物美的总之一切都从实际出发,我知道按照她的自身条件,这些实在是委屈了她,只想着以后等生活改善了再补偿吧。而按照当时的习俗,结婚时妻子家里会陪嫁一辆助动车,后来我们果然得了一辆红色的永久牌助动车,于是我们就靠着这辆助动车代步,倒也颇为浪漫有趣,我喜欢妻子坐在身后紧紧抱着我腰紧张兮兮的样子,每当这时我就会故意开得很快,她就会更紧地贴着我,小手也会抱得更紧,我觉得这样带着她去郊外踏青兜风,那种感觉就叫幸福。

    新婚的日子是平静快乐的。为期十天的蜜月旅行回来后,我们就过起了普通的家庭生活。平时她的脾气挺好的,人也勤快,最多上班忙了累了发发牢骚,下了班也不喜欢出去玩,就喜欢窝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书,除了买书舍得花些钱之外,平时很节俭,从不乱花钱,逢年过节也不缠着我买礼物什么的,是个挺明白事理的女人。有时听她说起她有的同事,有事没事喜欢逛街买一大堆衣服首饰化妆品之类的回来打扮,她还替她们心疼,觉得赚钱不容易,都给那些店家骗走了,不值。我听了哈哈大笑,心里对她还是挺满意的,觉得能娶上这样的老婆,自己的运气看来还真的不错,自然也就一心一意对她。

    只是,有时上下班经过那间以前常去的酒吧,看着酒吧门口那在风中没精打采地晃动的汽油灯,还有那日渐暗淡的招牌,我就会想起过去在里面喝酒的日子,这酒吧倒也还在,不知那个始终微笑着的优雅的老板娘是否风采依旧?

    当然,很快地我就会打住,收回散漫的思绪,还是想想今天的晚饭吧,主菜是鱼、虾还是牛肉?鱼是清蒸还是红烧?最后决定都买一些,鱼还是清蒸,因为她的口味清淡,不像我喜欢红烧的菜入味,而她现在是家里的重点,得小心又小心。自从知道有了小宝宝,我就没敢再动坏脑筋,每天晚上都老老实实地睡另一个被窝,生怕伤到她们娘儿俩。

    唔,酒吧现在是决不会去的了,没空也没钱,在我的梦里,那个美丽的老板娘连一次也从没出现过,何况我实在是很少做梦的。如今我也不愿替人顶班上夜班了,如今我的夜晚不是用来消磨的,现在的我很忙很充实,每次轮到自己上夜班,也总是开着助动车急急赶回家去,因为我知道有一盏灯在为我守候,有一个温柔的女人正一边翻着育儿图书一边细数着分秒等我归去。我给了自己一个底线,无论工作多忙,午夜钟声敲响前我必须得到家,因为我不想她和孩子为我担心,影响睡眠与健康。因为再过几个月,我就该转正了,由准爸爸晋级成为爸爸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加足马力朝家的方向飞奔而去

    二、围城日子

    尽管拼命飞车,赶到家时天已经全黑了。妻子已经把饭做上了。我赶紧抢过她手头的活,叫她去沙发上躺着休息,自己一头钻进厨房忙开了。三刻钟后,简便但美味的三菜一汤端上桌了,我赶紧招呼她来吃,可是饿极了的我狼吞虎咽,她却吃得很慢,一会儿索性撂下饭碗去厨房吐了起来。我赶紧去帮忙。

    这就是结婚一年间,我们的日常生活,简单而平静,而随着孩子的降生,令我们始料未及的麻烦接踵而来了。

    因为没有采取措施,再加上年纪也不轻了,所以我们是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在妻子怀孕阶段她着实吃了些苦,先是强烈的妊娠反应,使得她吃什么吐什么,最后连刷牙都不敢刷,闻不得任何刺激性气味,结果怀孕好几个月了体重反而减轻了,每次去医院检查都被医生狠狠批评,搞得我们紧张万分。丈母娘嫌我不会照顾,就把女儿接回家了。最奇怪的是回到娘家她的反应就消失了,弄得我挺郁闷的,觉得孩子挺不给她老爸面子的,因为自打知道妻子怀孩子起我就绷紧了弦,生怕有个闪失,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还是不肯顺利长大,真不让大人省心。

    刚结婚那会儿,我们跟我父母住在对门,因为我们的新房子还没有装修好。那时我哥嫂刚生了儿子,自己不带孩子,交给我爸妈带。我嫂子就是那种职校毕业的,很年轻,比我们都小,长得挺漂亮但没什么修养的,整天只知道玩,生了孩子也不管,我父母二十四小时带着孙子,很辛苦,我和妻子下班了有时就帮着带,让老人稍微喘口气,那时我妻子跟老人的关系还挺好的,觉得老人家挺不容易,逢年过节买礼物给长辈,给她妈买什么就也给我妈一份。一家人和和气气过得挺好的。

    可是自从生了女儿以后,本来和谐的关系就宣告破裂了。因为虽然住在对门,我父母从不帮着带我女儿,那时我岳母还没退休,女儿坐月子也只有一个礼拜的假,我也要上班,所以白天基本上都是她一个人带孩子。我母亲在对门也不过来帮忙,大概是觉得自己以前多事接手领孙子,太累了,怕再缠上麻烦事,就说等媳妇产假结束上班他们出五百块钱请保姆,后来妻子坐月子没能养好身体,因为没出月子就一个人带孩子,不能好好躺着休息,太多站着或坐着抱孩子和用冷水洗尿布,所以先是腰弄坏了,弯腰太久洗衣服就会酸得直不起来,要趴在水斗上歇一会儿才能接着洗。后来还因为照顾孩子缺少睡眠,得了偏头痛的毛病,一过于劳累就会头痛欲裂,连饭也吃不下。以前除了近视她没有什么病,身体很好的,眼看着她这样,我心里也觉得很过意不去。本来我妻子的家庭条件比我家好得多,但她不嫌弃我,还是肯嫁给我,我结婚时家里没什么钱,也没给他们家什么礼金,相反岳父母倒给了我们一笔嫁妆钱用于装修房子。为此我是很感激她的。在结婚前我曾经跟她保证过,要一辈子照顾好她,让她过好日子,可是事实上我却食言了。结婚以后她的生活质量差了很多,除了痛苦与操劳,也许我们家什么也没给过她。

    妻子对我父母有意见,一开始我是不以为意的。认为过一阵等孩子大了,熬出头就会好的。可是由于我的工作很忙,经常要加班晚上不回家,所以不能常常照顾她们娘俩。请的保姆又大多好吃懒做且对孩子不好,孩子的体质也不太好,经常要感冒发烧上医院挂盐水,再加上妻子上班也很忙,所以妻子的辛苦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同样是媳妇,我嫂子生了儿子什么都不干,又没什么正经工作,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去吃喝玩乐。我妻子在单位忙回到家还是忙,也没个老人帮把手,她就跟我抱怨,说以前有个很好的男孩子追她,就因为那男孩子没有母亲,她母亲不同意,怕女儿嫁过去没老人帮忙太辛苦,可现在倒好,有了老人等于没有,甚至还更来气,忙得团团转的不帮反而帮整天闲逛的,分明有性别歧视,因为我父母看重孙子妻子还跟我说起,有一天晚上女儿发高烧,我正好加班不在家,她一整夜抱着女儿难以入睡,又伤心又气愤,就打电话去问公公婆婆为什么要这样不公平,可是我父母却跟她说老人不帮着带孩子不触犯法律,还说当初就没看上这个儿媳妇,是自己儿子鬼迷心窍要娶的,气得她哑口无言,从此与他们势同水火,再不打电话去自取其辱了,逢年过节也不再上门了。

    真没想到孩子还真是个麻烦事,早知道会这样困难当初就决不会要生孩子了,因为我们的工作都太忙了,根本没精力带孩子。而且这孩子还不让人省心,总在关键时会出状况:老是偏偏我加班或出差时孩子就生病,总是在早上赶时间上班时她出花样,不肯吃早饭磨蹭时间,临出门时要大小便什么的,害得她妈妈只好为了赶时间拼命做事,不是抱孩子上下楼梯太急闪了腰崴了脚,就是在路上飞车骑得太快撞到了行人或车子摔破膝盖扭伤脚,完了之后她妈就跟我哭闹,怪我害得她这样惨,实际上,在没结婚前她的生活是很惬意的,那时她什么家务事也不用做,只管用功读书,用心上班,谁想到结了婚像犯了错误,到我们家来改造劳动了。

    我除了听着还能说什么?而这样的吵架多了,我们的感情也就越来越糟了。我知道我们的路越走越窄了,却又无能为力。

    三、七年之痒

    后来的后来,我们的孩子终于长大了,大到可以上幼儿园了,而她妈妈也终于退休了,终于有人可以搭把手,帮我们接送孩子了。现在我们的手头也宽裕了,买房子的贷款已经基本还清了,去年为了接送孩子参加各种学习班和出行方便,我们还花十几万买了一辆中档车。在外人看来,我们的日子过得还很是红火。可是我却明白这一切都已经晚了,我们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现在的她对我只有冷眼,因为结婚这几年我给她的不是幸福,而是满身的病痛和满眼的泪水,满腔的委屈。现在的她也不再买书看书了,下班回来做完家务事后,她就上网打发业余时间,到她喜欢的网站,看她喜欢的小说,玩她喜欢的游戏,跟那些网上的朋友谈天说地,只有这时候她的脸上才又重新浮现出久违的笑容,那种明朗的没有阴霾的笑容,是属于她的生辰——七月的晴空。只是这样的笑,不是给我的。

    渐渐地她就迷上了网,虽然第二天要早起上班,她也总是坚持在孩子睡着后上网,经常熬到后半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上床睡觉。也许是为了躲避我,不跟我打照面,所以,孩子睡着后她总是一头钻进书房,再不出来,直到我睡下。

    而我们,名为夫妻,却像两个陌生人,只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每天仅有的对话都是关于孩子吃穿用度的事情。我知道,其实她爱幻想,感情细腻,只是婚姻生活太让她失望了,刚结婚那阵儿,她还会给我讲她在书里看来的奇奇怪怪的故事,讲单位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而现在的她,只是一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曾向我打开的那扇门,已经彻底关上了,如今的我再也走不进她的世界了。

    说实话,连我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是没什么意思,更何况对她来说,除了忙碌就是病痛,哪还有什么生活的乐趣可言。而自从有了孩子以后,我们很少亲热,后来偶然的一次又不小心使她怀孕了,由于脸皮薄,她没有跟单位请假,我们偷偷找熟人去做了人流,下午她照样去上班。以后她的身体就越来越糟了,有了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妇科病,又不愿意上医院去根治,因为这些慢性病连医生都说很麻烦,再加上又害怕出状况,最后她就索性彻底的跟我分房而居了,她跟孩子睡小房间。我加班回来后,就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发呆

    我不是一个生性浪漫的男人,还记得谈恋爱时遇上情人节买玫瑰花,也是先去征求她的同意,结果她跟我一起去的花店,而她让我买的不是红玫瑰而是黄玫瑰,因为她说她喜欢齐豫的歌,喜欢黄玫瑰的特别。因此我们也不顾花店老板娘说黄玫瑰不适宜在情人节送,而执意舍弃了红玫瑰要了十一支黄玫瑰。而且后来结婚后,她就再没有让我买任何花,还说不喜欢玫瑰花,只喜欢荷花和腊梅,而那些不需要买而是要去公园看才好。而这些年里,我好像也只是在有一年她生日时陪她去公园看过一回荷花,拍过一些照片,而那些照片后来也因为电脑重装系统而丢失了。

    后来抱着好奇心我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黄玫瑰的花语是——爱情渐冷,记得当时的我们也只是一笑置之,并不曾放在心上。而现在想来,难道那时我们的执意选择莫非是一种谶语?

    面对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婚姻,我也一筹莫展,跟她的沟通变得很困难,因为她觉得是我害得她这样痛苦,健康没有了,幸福也没有了,而她现在每天就是这样苦熬日子。我知道,若不是为了孩子,她肯定早已经离开我了,但是若不是有这个孩子,她也不必这样辛苦,我们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所以,我也不知道究竟该怪谁。生活啊生活,谁能说得清楚呢?

    嗯,七年之痒、七年之痒,这种说法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想出来的,还真tmd绝,居然真的应验在我们的身上了。想想我们结婚也整整七年了,这一路我们都走得很不轻松,只是婚姻这两个字,太难书写了,记得在大学里赶时髦看钱钟书的围城,觉得他说的那句关于婚姻的名言:“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有点夸大其词了,并不十分的相信,以为只要自己努力经营,是可以造就美满的婚姻的。可是经过这几年的事实,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所有那些结婚前的美好憧憬,都像那美丽的肥皂泡,在阳光下流光溢彩,只是转瞬就破灭了,消散在空气里,什么痕迹也没留下来。

    而欠她的幸福,这一生我又该怎样去偿还呢?

    在结婚前,我曾信誓旦旦地跟她保证过,要让她一生幸福的。可是这几年嫁给我之后的她,得到的却是眼泪多过于笑声,愁容多过笑颜。

    所以,我是一个不能让自己的妻子感到幸福的男人,纵然现在衣食无忧,可是这样活着,又有什么味道?

    现在,每一天,我都是这样,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不是在去上班的路上,就是在回家的路上,目的地是很明确,可是,我和我的婚姻,出路究竟在哪里?

    四、只是鸡肋

    在现在的我看来,婚姻就是曹操嘴里的鸡肋,弃之可惜倒也未必,但食之无味却是肯定的。已经整整七年了,在这婚姻的围城里,也许有过短暂的欢笑,而更多的却是流泪到天明的漫漫长夜。

    不知道上帝是怎么安排的这一出戏码,为什么我那么认真地投入,最后却演砸了所有属于我的戏份儿?也许我天生不是一个好演员,更不是上帝的宠儿。所以这一切的坎坷,都是属于我的宿命,我无处可逃,也不想逃,因为我看过卫斯理的在劫难逃,知道劫数之所以为劫数,是已经设定好的程序,一定会一步步走下去的,所以是注定的,无路可逃的。所有的挣扎其实都是指向这个命定的劫数的,越是徒劳地挣扎劫数越是来得快。犹记得,那时十几岁的我越往下看越是心惊,直看得满手心都是汗,却仍是硬拼着不忍放下手头的书卷。

    而现在的我,已经久不闻那熟悉的书香滋味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在网上漂泊的灵魂。现实生活过得一团糟,无论怎么努力换来的只是伤痛加耻辱。在现实人生,我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所以,唯一能庆幸的是,吾生也有幸,至少还有这样一张网,可以让我这样依附着,让我那已厌倦漂泊的灵魂勉强有了可以栖息的一隅。

    对于我的婚姻,我现在只有叹气的份儿。说来也可笑,从小到大一直是个感情很细腻的人,可是却没遇上一个让自己真正心动的,许是古今中外的传奇故事看多了,轮到自己就只有平淡又平淡的一杯白开水了。一直到别的同龄人都儿女绕膝了,奔三的我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也不是没人介绍,甚至有同事又是邻居又是朋友的赶着给我介绍,也许单身真的是公害,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连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也让人觉得不安心。弄得我也不好意思了起来,只好承这些好心人的情,隔三差五地出去相相亲。可是也不知为什么,只是都没什么感觉,每次相亲几乎都像玩儿似的,不出三天就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没有一个男子能在我心里留下深刻印象。或许在潜意识里,我还不想把自己就这样可笑地贱卖了出去。

    于是,我仍然安之若素地每天上班下班看书洗澡睡觉,周而复始,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弟弟把女友带回家,直到弟弟说要等我结了婚他才结婚,我这才慌了神。因为妈妈说弟弟已经跟女友领了结婚证住在一起了,总不能让他们先生下孩子再办酒席吧。我知道,这娘家是住不得的了。再不能躲在我的小屋里了,我已别无选择,能做的唯有打开封闭了二十多年的门,走向那每个女人命定的归宿。

    ——劫数难逃,我心底是清清楚楚的。只是,一切由不得我而已。

    所以,那次相完亲,妈妈点着头说这个男人还不错,忠厚老实看上去很可靠。我也跟着点头:就是他了。于是,一切按部就班,答应见面,出去压马路,看电影,不加班的双休日一起过。然后是买房子,登记,拍结婚照,订酒席,结婚。就这样,一切如做梦般,在我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来之时,就一头一脚栽了进去,跌进了这未知的围城之中。

    不论怎样不舍,在二十八岁那年,我还是告别了单身生活,嫁作人妇,离开了娘家,离开住了好多年的小屋。好多以前做女孩家时宝贝的小玩意儿,零零碎碎的,自然都撇下了,唯一舍不得的是那些一本本省吃俭用淘回来的书,它们曾陪伴我度过好多寂寞的夜,每一本都舍不得撇下,于是一股脑儿全搬进了新家的新书橱里。

    为人妇的那一夜,我告诉自己,不管怎样现在是结了婚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做个书呆子了,否则父母也要跟着被人数落。于是一向好强的我,开始笨手笨脚地学做各种家务,甚至于为讨公婆的欢心,在累了一天回到家后还强打精神帮他们带孙子,并告诉自己,就算这是提前演练吧,免得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都笨手笨脚的不会抱孩子不会换尿布,弄得狼狈不堪。

    谁说过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谁又能真地把握自己的命运之舵?谁是自己命运之舟的船长?反正我知道我不是。而一切,从来就不像我预设的那样圆满。谁是谁的天使?谁又该为谁的幸福买单?谁说付出一定会有回报?反正我知道我不是谁的天使,也没有谁会将我的真心放在他的掌心。

    罗曼罗兰说,贝多芬什么都听不见了,于是他就只好在精神上重新创造一个已经灭亡了的世界,而要听见它们的唯一方法,是让它们在他的心里歌唱。

    而我所要的,也不过,如此。

    只是我知道一个人总是孤单,再怎样在心底绝望呐喊,换来也只是更盛大的虚空。所以当他在一片废墟中闯进来时,我正沉默,周身冰冷。窖藏千年的寒冰,可有一粒火种愿意牺牲自我来打破尘封千年的壁垒,将丝丝暖意幽幽传递?只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我:华堂没有建好,却将成了坟茔。

    所以在属于我们的唯一的一个情人节,我舍弃了人人趋之若鹜的红玫瑰,要了那虽在阳光下开得明媚但在我眼里却是死灰色的黄玫瑰。因为我知道自己的残忍,我无法爱上眼前这个忠厚质朴的男人,我早已明了我们的结局,最终却还是残忍地要牵扯上他,要让他一起葬送在这场宿命的轮回里。

    五、左手倒影

    也许我的劫数在五岁那年就已定下来了。以后的种种只不过指向那命定的劫数罢了。

    五岁那年的变故,使原本左撇子的我,改变了所有的习惯,偏离了原有的生活航道。记得那次是全家摇船送妈妈去新单位上班,那时在我们这样的江南小镇,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小船,那种周作人笔下的小小的乌篷船,婚丧嫁娶出行都是靠它的。就在那天,年幼无知的我,在小小的乌篷船上跑前跑后,叽叽喳喳,爸爸忙着撑竿摇橹,妈妈忙着在船尾拾掇,谁也顾不上我,而那时的我正是最最人来疯的年纪,暂时脱离管束自然是胆大妄为,大闹天宫起来了。全然不知变故将发生,一切将无情地改变了。

    终于,远处表哥的船命定地出现了,越来越近,眼尖的我第一个发现,开始欢呼雀跃起来,妈妈也笑着唤我小心点儿,我自是全然不理会,左手紧紧地扒在船舷上,整个身子向前倾着,兴奋地挥舞着右手,朝表哥那边大声呼喊着:快、快、快,加油、加油、加油,快一点儿,再快点儿,把船靠过来因为我想要表演惊险的一幕,从我们的船跳到他们的船上,这是我经常看到那些男孩子们做而羡慕不已的,而今天我觉得我已经大到足够也来上那么一次了。那时十七八岁的表哥也正是顽皮的时候,受了我的鼓动,自然是拼命地加紧摇船,于是年轻力壮的他,在我的催促声中把船摇得煞是飞快,很快小船像离弦的箭一样直直奔着我们的船而来,近了、近了、更近了接着,便是我的惨叫和妈妈的惊呼。在闷闷的撞击声中,两条小船猛地相撞在一起了,而在剧烈的撞击中,我没来得及缩回扒在船舷上的左手,没有感到丝毫的疼痛,但我却惊恐地看到,我的左手半截手指和着飞溅的血一起落进水波动荡的江里,水面霎时泛起一片艳丽夺目的鲜红色,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后来,大人们告诉我,变故发生后,母亲只会尖叫痛哭,最后还是行伍出身打过仗的爸爸第一个清醒过来,快速捞起半截断指按在我的手指上,然后抱着我飞奔到镇上的卫生室紧急处理,索性能及时赶到,所以断指没有坏死,我的无名指总算是保住了。只是从此后我的左手无名指就成了我最羞于见人的地方,那接的地方成了一棵歪脖子树,关节粗大而且长出的指甲是凹凸不平且不成形的,而原本我的手修长白皙是很好看的。但从此后,生而为左撇子的我,习惯了万事都是左手在前的我,消失了。

    而在整整一个夏天的伤残记忆之后,以前无论妈妈怎么敲打都坚持用左手拿筷子吃饭的我,不但笨拙地学会了用右手吃饭穿衣,在以后一切都习惯右手挡在前面,大多数的事靠我的右手来完成了,而且即使在一切需要双手完成的场合,我的左手也总是遮遮掩掩羞于见人的。除了那些可以独处时完成的事情,比如梳头刷牙之类的我还是习惯一个人躲在洗手间里娴熟地用我的左手操作。

    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左手无名指的伤残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很长时间里我总是本能地藏起我的左手,不让人看到那可耻的丑陋。只有在一个人深夜独处时,我才会伸出我的左手,端详那根手指,那将要在结婚时戴上婚戒的无名指,那有一根血管通向心脏的左手的无名指。我无法想象,我心仪的男子将怎样将一枚熠熠生辉的钻戒套上这样的一根伤残的无名指,那时他脸上的表情会是怎样?我实在无法设想。

    再后来,这已不仅仅是一种压力了。随着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我开始经历一些事,失去一些什么,又无法抗拒地接受一些什么。于是我渐渐觉出这世上有一种叫做命运的东西,而它在另一些人那儿被冠以劫数的称谓。所以每当深宵独处无眠时,我总是习惯在灯下仔细端详我那畸形的无名指,然后会听到有个来自心底小声音,它用一种很确定的语气告诉我,我是不会拥有正常人那种水波不兴平和顺畅的婚姻的,因为我和我的婚姻早就在若干年以前,当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孩子的时候,就已经被劫数预设好一切了。

    所以,于我而言,左手里倒影的又何止是右手的年华?

    于我,那一只残损的无名指里,低泣的是我永不能安息的倔强灵魂。它裸露着、残损着,却又无比执著地雕刻岁月,雕刻似水流年里我那苦涩的生命历程,懵懂孩童、青涩少女、哀乐中年,直至最后,我亦将微笑着,经由它走进那些爱我的恨我的人为我筑就的华美坟茔,然后伸出我那残损的左手,轻拂过那些殷勤地在风中摇曳的紫色勿忘我,看它们在我的坟头如彼岸的盛世烟花般绚烂绽放又寂寞凋零

    六、遇见mr。 right

    深宵孤灯枯坐,独对幽幽闪着微光的显示屏,摩挲着挟着寂寞与苦涩敲打下自己这些年的围城日子。突然想起池莉的新写实小说烦恼人生,回想起当初听由她的小说制成的广播剧时我还是一个初中生,那时的我还是一个青涩的少女,还怀着对未知生活的一丝希冀,每日里以认真念书获得好成绩拥有光明的前途为生活的核心,所以总觉得像印家厚那样的生活实在是太过乏味,生活怎么可以过成这个样子,对印家厚这样的男人更是颇不以为然的,说白了其实是很瞧他不起的,总觉得他太也窝囊,觉得自己以后的日子总不至于过成那样。

    可是一眨眼,我也走进了我的三十人生,而我现在,不也就像我瞧不起的印家厚那样窝囊地活着么?曾经的美梦所有的憧憬,到头来不都是春梦一场,只在脑海里如烟花般灿烂又瞬即幻灭,开成了零星的几点碎花惨淡地湮灭在彼岸,可望而不可及。只剩下这如鸡肋的婚姻将自己层层包围在其中,因着种种顾虑,无论怎么窒息压抑也始终没有勇气打破现有的生存格局,冲出去

    在我对自己的现实生活完全绝望之后,我将自己的魂寄于这张网。在工作受挫婚姻失望后,老天似乎还意犹未尽,又赏给我一份礼物,那是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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