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涣之正式决定回大陈定居,是在顾昀离世五年之后,一来知安已经可以独当一面,吕宋这边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再者大陈那边的生意千头万绪,他一年里有大半年都要亲自坐镇,索性回去。
离开之前,沈涣之特意跟叶颖单独说了话,叶颖为他们付出太多,大家都背负了过于沉重的东西,到了如今,理应有自己的生活,他不能给与她想要的一切,他除了抱歉感激,还应该给她自由选择的余地。
叶颖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沉重或者遗憾,只是笑笑,“回大陈啊,我都已经忘了大陈长什么样了,吕宋多好啊,哪哪都是我的地盘,活的多畅快,你要走就走,别搞的跟生离死别再也不见了似的,沈小爷还需要我呢。”
其实叶颖活的也比他明白许多,她一直明白并且心安理得的,糊涂的是他。
沈涣之自嘲,觉的自己果然不那么通透,婆婆妈妈的反而叫人多想,叶颖这么多年都没跟他提过什么,他怎会因为自己的愧疚而试图给她自由,实在是太蠢了点。
离开的时候,沈维跟叶颖并肩站在一处,说道:“父亲就放心吧,有叶姨在您担心什么呢,整个吕宋就没有叶姨搞不定的事,我可是很需要她的,是吧叶姨?”
叶颖与他勾肩搭背,“还是沈小爷懂我,可不么,这里离了我哪成呢,你自管去你的,别忘了回来瞧瞧就成。”
沈涣之冲他们微笑挥手,心想沈维果然是比他会做人,他这张笨嘴,还是什么也别说了。
几个月的行程,沈涣之到大陈的时候已经入秋,正好先去杭州看看老夫人,往年这个时候,阿翕通常已经祭拜过了,他琢磨着既然遇不上,就顺道去瞧瞧也罢。
凡事都要有个心理建设的过程,沈涣之通常建设的时间比较长,都几年了,还是没做好要见她的准备,自觉实在不争气的很,所以说人本性难移,即便他现在成了人人敬畏的东爷,对上某些人某些感情的时候,还是羞赧畏缩。
真是吃亏不长记性啊。
沈涣之照旧先在村子里走了一遭,回忆了一番人事过往,这才拎着一些祭品去了老夫人坟上,他通常很少拎什么东西,一般就是顺手折几朵白花,然后替她老人家清理一番,再不然就是备一壶酒,坐下来跟她老人家说说话。
老夫人是他这辈子头一个敬重的长着,总觉得跟她说几句话就会通透许多,他也愿意把自己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心情说给她听,老夫人生前的时候,总能一两句话点醒他,他从她身上受益良多。
今天沈涣之特意准备了一番,算起来他三十年前见她老人家的时候,大概就是这么个季节,周围的一切都没多大变化,很容易叫人触景生情,所以今日格外感触良多,便多带了一些吃食过来。
当然吃食并非都是祭品,主要是他自己的午食,他向来觉的拜祭的时候拎一堆吃的有些无状,好像人死后,渴求的就只是吃喝,但其实又吃不到,多浪费,故而他索性席地而坐,跟老夫人一边聊,一边自己吃午食。
“我决定回来定居。”沈涣之手执一块当地特有的糕点,他忘记了名字,就是记得小时候吃过,还是老夫人给他做的,他慢条斯理的嚼了半块,接道:“这样以后就能常来看您了,我知道您其实不孤单,景昱跟他媳妇就陪在您身边,这样挺好的。”
“不过大概,您可能缺一个能跟您说话的人吧,景昱这小子不擅长说话,其实我也不擅长,不过我说的心事,您大概都能懂。”沈涣之浅笑,“我还是没能见她一面,您别笑话我,这么多年了,我还是那样拿不出手,您说过有些事都要自己争取,挣来的才是自己的,我记着呢。”
沈涣之斟了杯酒,照旧倒在地上一杯,然后才自斟自饮,“其实现在,我并不想挣什么了,知道她好好的就够了。”
沈涣之一边自饮,一边絮絮叨叨了许多童年趣事,自觉像个老妈子,平常安静少言,说起话来比谁都繁琐,不知不觉晌午已过,沈涣之抬头看了看天,收拾了眼前的杂物,准备起身下山,正琢磨着要不要去看看景昱,却在转身的时候瞧见了熟悉的身影。
沈涣之有点想倒退回几个时辰去,然后抽自己俩嘴巴,谁说阿翕就一定是年年掐着时间回淮南的,自己有必要这么武断吗,完了来就来了,还蹲在这里又吃又喝又絮叨,感觉像是个偷吃祭品的贼,顿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沈涣之想问她来了多一会了,但是问也白问,不管她怎么答,沈涣之都觉的她是一直在听他说话。
他开始搜肠刮肚的回想自己方才都说了些甚,有没有什么不能入耳的话,翻来覆去的想了一遍,感觉哪一句都不想让她听见,因为好似每一句,都多少与她有关。
“谢谢你每年都来看祖母,她会很高兴的。”
阿翕并没有丝毫意外,好像见了他是很平常的一件事,然后自顾自的给老夫人燃了根香,沈涣之就这么呆楞的看着她动作,脑袋里什么也装不下。
“应,应该的,你……”阿翕忽然回身看他,沈涣之险些咬了舌头,他下意识的退后几步,想要跟她保持距离,“你今年,我以为你回去了。”
沈涣之默默地糊了自己一巴掌,这简直就是不打自招。
阿翕笑,“阿宁要生产了,我就多留一阵子陪她。”
这就难怪了,景昱媳妇要生产,阿翕留一阵子也是人之常情,沈涣之自暴自弃的想,罢了,既然遇上了就遇上吧。
“那确是好事,我正好过阵子要去西北,与你一道回去也使得,如果有甚要帮忙的,尽管言语。”
不知道是不是有老夫人在旁边看着,沈涣之忽然开窍了似的,终于说了一句在点子上的话,虽然他很忐忑,但好歹是说出来了。
“也好,景昱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你可以帮他做些农事,不会耽搁你的事吧?”
“不会不会!”沈涣之心旷神怡,迈出了第一步,事就顺的下去了,他回身看了一眼老夫人的墓碑,顿觉老人家说的话都是至理名言。
景昱在村子里办了个私塾,专门教村里的小娃娃们念书识字,所以平日里家里的活计就落在他媳妇身上,两口子都是身骄肉贵的人,来了乡里几年,倒是十分接地气,什么事都能上手。
沈涣之觉的人很有意思,有人盼着出人头地,有人就能抛下富贵返璞归田,他是没想到小时候那个淘气的不懂事的小景昱,反而是他们这些人里最得善缘的。
这难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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