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丈夫人选,他又长得好看,懂得生活情趣,相处一辈子并不难,很自然的就会人见人爱?这著实令她不服气!
官舒晴问自己,今天如果夏可风一无所有,她仍然爱他吗?是的,只要他有上进心,租屋而住也无妨,因为两人有爱,清粥小菜亦滋味绵长,不要饿著、冻著便行了。
但他明白她的一番情意吗?还是认为小有资产便可以为所欲为?
晚风吹动窗边的风铃响,可爱的小屋风钤还是他陪她去选的,其实他很体贴的。有一日,她拿出喝西式浓汤的白色瓷碗,盛水一汪,摆上一朵艳红玫瑰,就这么简单的教人眼睛一亮,夏可风赞美了她不只十句。她试做的咖哩饭味道太辣,他一样吃光了一大盘,不曾埋怨一句,害她很不好意思,主动倒了一杯牛奶给他解辣。还有太多太多了,愈想心愈软,就没办法生他的气了。
想想,他们还没有吵过架哩!偶尔斗斗嘴,转身就把它给忘了。
不,她不相信可风会背叛她而和左杏苓上床,这其中一定有内情。这次,她等他主动来跟她解释!
第二天起来,官舒晴决定回家住几天,通勤上学也无所谓。
她不是藉此来表示对夏可风的抗议,而是觉得分开一下也好。况且,她连续一个月没有回家,官茂园表面上不讲,杨桂妃也会偷偷打电话告诉她“你爸又在碎碎念了。”
他们父女的感情虽然不是很亲昵,即使见了面也没有太多话好讲,但她总是他唯一的孩子,见见面,报平安,老父的眉头便舒展了。
下课后坐公车回家,用自己的钥匙打开院子的门,一阵“汪汪汪”的狗吠声已先入耳,然后一只黄金猎大便冲到她脚边咬住她的裤管。官舒晴先是吓了一跳,可是,那只狗又像是训练有素一般,只咬住裤管而不伤及皮肤,她的惊奇反多于害怕。
“上校!不可以,回来!”闻声跑出来的杨桂妃看到继女回来,露出欢迎的笑容。“上校,她是姊姊,是爸爸、妈妈的女儿。”狗上校乖乖的回到女主人身旁,跟著她们进屋,在官舒晴身旁绕几圈熟悉她的气味,又到院子去。
“阿姨,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养狗啊?”官舒晴眯起眼凝望窗外的院子。
“半个多月了。你爸的一个朋友要到加拿大投靠儿子,你爸就把上校带回来了。本来我也不太喜欢,可是它真的好乖喔!还会黏我,而且,也为这个家增加了热闹,连你爸那样爱乾净的人,都不在乎上校在屋里走来走去,直说上校是他的小儿子。”杨桂妃泡好了茶出来,坐到官舒晴对面的沙发上,眸中洋溢著一股对家中新成员的热忱。
“好久没跟阿姨一起喝茶了。”她想爸和阿姨也许是太寂寞了,竟把一条狗当儿子看待。“我想我应该常常回来才行,免得以后你们只认狗儿子不认亲女儿,我不是亏大了?”
“真幽默!你现在也会说笑话了,女孩子就是要开朗些才好。”
“我知道。”官舒晴轻松的脱口而出“阿姨,你跟爸两人真的很寂寞吗?我想像不出爸会对一只狗那么热情。”
“一个人年纪大了,总要有个精神寄托。”
“可是,你们还不老啊!”“即使是年轻人也需要精神寄托,只是寄托的对象不同,或许是爱情,或许是事业、婚姻、子女,难得你爸主动想养宠物,每天晨起、傍晚带著上校去散步,感觉他变得有精神多了,这不是很好吗?”
“当然,只要你和爸不觉得我太忽略你们就好。”
“你今天是怎么了?舒晴。”这不是质询,只是友善的疑问,却仍使官舒晴的内心一阵瑟缩。“今天又没放假,你一个人跑回来,是不是有事情?”
“没有啦!可风去出差,我想回来住几天。”
“这样啊!没事就好。”杨桂妃性懒,天下太平最好了。
“阿姨,你最近有没有看到姿华?”
“很久没她的消息,大概很忙吧!”杨桂妃的眼睛有点迷蒙。“你们不是住棒壁楼而已?你知道她过得好吗?”
官舒晴犹豫了一下。“其实,自从她知道我跟可风订婚之后,我们几乎没有来往。不过,我想她过得很如意吧!有一日在中庭相遇,她还向我炫耀她极可能嫁入豪门。”
“她怎么都没说呢?”杨桂妃叹了口气。“姿华也是死心眼!她与可风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宣告结束,这根本不算恋情,怎么就这样翻脸不来往呢?舒晴,你看她是不是赌气才决定嫁给有钱的糟老头子?”
官舒晴为之失笑。“阿姨,光靠赌气是嫁不进豪门的,而且,对方是大老板的儿子,是名门贵公子,才不是糟老头。”
“她怎会认识那种人?”
“这就是在大公司上班的好处,她的上司正好是大老板的二公子。”
“真浪漫。”
“可不是,我亲眼看见她身著华贵的小礼服,准备去参加宴会,说有多神气就有多神气。”
“既然如此,她更应该大方的与你们好好相处才对。”
“不知道,我从来也不了解她。”官舒晴摇摇头,叹道:“上回听了姿华的一番告白,我才明白她原来一直在讨厌我、嫉妒我,只因为我妈愿意为了救我而牺牲性命,姿华的爸妈明明活著却抛弃了她。我真不懂,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有神经病啊?难道她情愿自己的父母死掉?”杨桂妃的声音中并无斥责,只有悲伤。她的前夫因为和她吵了一架,开快车出门而意外身亡,使她一直活在公婆无声谴责的阴影下,自身的内疚感也几乎压倒了她,直到她走出夏家再婚,直到她想通了以她前夫莽撞冲动的个性迟早会出事,她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但她依然希望自己没有和他吵那一架,她的心里会好过得多。也因此,她很能体谅继女的心情。
“姿华不会了解,我也不想让她了解,有人为我而死,对我是一种残酷的心理压力,而不是值得夸耀的幸福。”
“我懂。”杨桂妃缓缓吁了口气。
“阿姨,我晓得我对你也很残忍,明明是你照顾我长大,比我亲妈照顾我还多,我却一直没叫你一声妈。”有了共同的心情,官舒晴突然感觉和继母好亲近。
“哎哟!你今天怎么说起大人话来著?”杨桂妃反倒显得有些羞赧。
“我是说真的。”
“我都一把年纪了,还会跟你小孩子计较吗?美国人还直呼父母的名字呢!反正等你和可风结了婚,你不叫我妈都不行。”
这下子,换官舒晴害羞的垂下眼睛。
杨桂妃倾身向前,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轻声道:“舒晴,我偷偷问你,可风有没有占你的便宜?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们早一点生小孩,我跟你爸都不会大惊小敝,我们可是很开通的。”
“阿姨!”官舒晴感到十分困窘。
“有没有?你不用明确回答,我只是表明一下我们做父母的立场。”
“你怎么不相信自己的儿子呢?”
“我就是相信他一定会对你负起责任,所以才表明了不在乎早日升格做祖母。”杨桂妃的声音是那么亲切,嘴角的笑意漫上了眼睛。“看你的表情,你们肯定还没有真正的同居。可怜的可风,他一定爱惨你了。”
想到左杏苓,官舒晴不高兴地低语“他说爱我也没多久,怎么就爱惨了呢?”她心想,搞不好只爱一点点,所以,才容易被勾引。
“胡说,他很早以前就爱你了,否则,如何肯供应你读贵族女校?”
“你说什么?”官舒晴的声音显得紧张。“我读t女高中不是我爸安排的吗?怎么跟可风有关系?”
“现在你长大了,心智也比较成熟,我想告诉你真相也没关系。原本可风交代过不要对你说,但我不希望你误会可风不够爱你。”杨桂妃稍停了一下,又说:“当可风建议茂园让你去读贵族女校,并言明他愿意负担所有的费用,那时候,我就明白可风对你不只是单纯的喜欢,也不止于兄妹之情,因为他对姿华从来不曾费心。”
官舒晴的心跳速度加快,但她竭力保持镇静。
“可是,这没道理啊!我不一定要读那么贵的学校。”天哪!三年学、杂费加上住宿费,对穷人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私下问过可风,他说t女高中的环境你一定会喜欢,而且可以住校,他认为你离家几年也好,和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住在一起,你会比较快乐,说不定会就此减轻你妈和大哥意外死亡所带给你的伤痛。”杨桂妃说这些话时,眼睛闪动著温暖的光芒。
官舒晴心里开始燃起一簇奇异的火焰。“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呢?我一定会阻止他这么做的。”她从来不要别人为她牺牲。
“千万别这样,你不应该辜负他的善意,他是真心为你设想。”杨桂妃慈蔼地对她笑笑。“我希望你明白,今天如果你不爱可风,我永远不会对你提起这件事,可风也不会,只当作是哥哥代妹妹付学费罢了!”
“我一直以为是爸爸”
“别傻了!以你爸的个性,如果他有能力让你读贵族女校,他也会供应姿华去读同样的学校,因为他很怕别人说闲话,问题是他负担不起。”
可惜姿华不领情!辟舒晴只犹豫了一秒,便决定不说出官姿华并不感激他们的养育之恩,反正,迟早他们会发现官姿华现实薄情的一面。
“阿姨,我真的好吃惊,我作梦也想不到可风会这么做。”官舒晴喃喃说著,像是在梦呓。
“我希望你不至于感到困惑或受伤害,诚如我刚才所言,如果你不爱可风,没有人会对你提起这件事。我之所以告诉你,是以一个母亲的立场替我儿子说话,他很早以前就开始爱你了。”
“我并没有怀疑他的爱。”
只是,她以前是非常别扭的青涩少女,一点都不可爱,可风怎么可能对她另眼相看、情有独锺呢?更要教人怀疑他的审美眼光。
不了解内情的人只怕是杨桂妃吧!算一算时间,官舒晴读高中时,他正好大学毕业,恰恰是从左杏苓的温柔乡里脱身前往异国游学之时,只怕还谈不上爱不爱她吧!若说有情,也只是哥哥对妹妹的温情,只是,这份感情何时变了质,她就不得而知了。
官舒晴深深地叹了口气。何必追根究柢呢?只要夏可风真心爱她就够了。她才不要像一般傻女孩一样,老是追问情人:“你爱不爱我?你爱我到底有多深?”换了男人时时这般追问,女人烦不烦?
固然“我爱你”应该常常宣之于口,却该由对方发自内心、很自然的说出来,而不是被“逼问”出口的。
当夕阳西下,她在卧房里临窗眺望,微风徐徐拂面,心中一股抒情遐想浮现。
她想很多,从第一次见到夏可风开始想起,她八岁,他十五岁,能交谈的话题非常有限,只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看、很神气的大哥哥,是继母的儿子,平常不住在这边,只有放假日能过来一下。
至于大哥哥对她的第一印象好不好呢?她从来也没问过。
她记得可风对她也没什么特别的,毕竟那时他自己也是个大孩子,对一个老是关在房里自己玩的小女孩,想关心也无从关心起吧!
姿华可比她热情多了,和可风年纪也相当,有几次两人骑脚踏车出去游玩,都被躲在窗口的她看见了,还被眼尖的可风捉到她在偷看,不过他没笑她!只问她:“你要不要一起去?”她垂下眼睛,点了点头。可风摸摸她的头,笑斥:“小闷葫芦!”猛地抱起她的小身子坐在脚踏车后座,由他载著去踏青。
他们也曾经坐公车去动物园玩,当然又是姿华开口邀约,舒晴这个小闷葫芦是从来也不主动,还是可风牵了她的手一同出去,在公车上没位子坐,拉吊环她又太矮,记得是可风要她抱住他的腰,而他一手拉吊环,一手护卫著她,
一路晃到动物园,一下车她就吐了。
“我就说不要带她来的,她只会制造麻烦。”那时姿华很气扫了游兴。
“吐一下又不会怎样,让她休息一下就好了。”可风依然笑嘻嘻的。
或许就是从那时候起,她才开始暗恋他的吧!因为他从不嫌她麻烦。
“只是,为什么就是要爱上他呢?”自有人类歌咏爱情以来,每个陷入爱河的男女,都会在心底问自己。
答案非常简单。
因为,爱就是爱;因为,没有人可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