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首期青干班
法院审判旁听
一、活动时间:xx年12月2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平潭县人民法院
三、活动主题:感受法律威严,共促和谐稳定
四、活动目的: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警示全体学员必须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自身行为、思想的修养,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一个遵纪守法、为民谋利的好干部、好公仆,坚定廉洁奉公、干净办事的决心。同时,了解法院审判流程等常识,便于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另外,青年干部旁听庭审,便于发现自身在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能力,避免因举证不当等原因造成庭审被动。
五、活动内容:1。审判旁听;2。参观院容院貌;3。观摩座谈。
六、参加人员:青干班全体学员
七、前期准备工作
1。由班委会与平潭县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联系,协调并选择恰当的、具有典型性的案例。
2。召开班会,向学员说明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具体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3。与法院协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组织形式。
八、人员分工:
1。由班长丁瑞武负责与平潭县人民法院进行协调,确定旁听的具体事宜和审判观摩座谈会议程。
2。由蔡云玲负责与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协调,选取公诉意义较大的案件。
3。由各组组长负责明确该组学员参加名单。
4。由丁瑞武负责协调广电局,邀请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
5。陈朝铨负责摄影。
6。第二组负责活动的材料整理以便砥砺简报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