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加强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县政法委在全县政法系统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水平,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宪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点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的特点、重要地位、贯彻落实宪法的重大意义等内容,通过学习,迅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与工作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警学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
(二)学党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学习党的纲领、党的宗旨、党员标准、党内生活准则及党规党纪等方面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警党性观念,提升党性修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认真履行党员应尽义务,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做党章的模范执行者。
(三)读经典。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经典著作,通过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坚定检察干警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学习活动安排
学习活动从xx年3月份持续到年底,分动员部署、集中学习、巩固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以前)。
按照县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活动进行部署,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参加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集中学习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
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确保学习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党支部每周五下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其他时间个人自学。同时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参加县政法委和上级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及有关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要带着问题学习、带着思考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观察和思考,着力于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在全院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常态化的学习氛围,为促进各项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对照学习活动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查摆剖析,切实做到四查四提高。一查党性观念。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先锋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查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三查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四查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活动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上报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完善学习、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炳武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俊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梁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傅一椰、杨云华同志为办公人员,负责学习活动的总结、通讯报道联络。
(二)精心组织,抓好学习。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带头参加学习交流,抓好组织学习。每名干警制定个人,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两万字,撰写不少于2篇文章。开设学习专栏,及时交流学习信息。学习心得将在本院学习专栏及内网学习专栏公布。
(三)联系实际,统筹结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政法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实现年终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