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趾,就可以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很多伺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越快越好。”(二)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蔌蔌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凤。”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凤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不但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今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中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活,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你咆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人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清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士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一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三)
酒虽然不大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一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作一种很暖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下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二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作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士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厂,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
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所以他忍不佳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毒一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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