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阮一峰
艾米卡。卡拉格还很年轻,也不缺钱,没有物质方面或者非物质方面不切实际的野心,所以看上去没什么能阻止他享受生活。但是这些天来,他慢慢有种感觉,那就是他有点对生活提不起兴趣了。比如,以前他会贪婪地注视大街上的姑娘,但现在她们激不起他的任何反应,也许现在他还会本能地抬起眼睛看一眼,但马上又无动于衷的垂下,就象好像她们只是匆匆经过身边的一阵风。有一阵子,陌生的城市会让他振奋——他是商人,经常旅行——现在他只感到恼火和困惑、找不到方向。过去他独自生活,每个晚上经常去电影院,不管放什么电影,他都乐意看。一个人要是老是看电影的话,其实就象在看一部特别长的电影,一集一集,没有尽头:他认识所有的演员,甚至包括特型演员和群众演员,每次都把他们辨认出来,本身就挺好玩的。现在可好,他再回到电影院,所有那些熟悉的脸都变得乏味和呆板、缺乏差别;他厌倦了。
最终,他找到原因了。原来他近视了。眼科医生为他配了付眼镜。从此他的生活改变了,变得比以前有趣一百倍。
每次他戴上眼镜,心里总是有点发抖的。比如他不戴眼镜在电车站的时候,看到周围的一切、人和物都是那样模糊、平庸、陈腐不堪,他就感到非常悲观,仿佛自己正身处一个不断崩溃的世界中,需要摸索前进,身边是快完全腐烂的物体和色彩。但是,当他戴上眼镜,辨认开来的电车的号码时,一切都变了:哪怕是路灯那样最平常的东西都拥有了数不清的细节,每一条线条都清清楚楚,每张陌生人的脸上都出现了各种小标志,没刮尽的胡髭、小脓疱、一怒一颦等等,这些以前从来都看不到;他能认出衣服是什么料子做的,用什么方式织的,衣边上哪道缝破了。观察成了一种乐趣、一道风景;乐趣并不来自特定的目标,单单是“看”这种行为本身就足够了。所以艾米卡。卡拉格会忘了留心电车号码,错过了一班又一班,甚至上错了车。他看到的东西太多了,到最后就象什么也没看到一样。渐渐的,他有点习惯了,开始从头学起哪些是不必看的,哪些是必须看的。
没有眼镜的时候,他在大街上遇到的妇女,对他来说只是些模糊且难以看清的影子,而现在他能分明地看到她们衣服里面虚与实部分的互动,分辨她们皮肤的细嫩,感受她们目光中的友好,他好象不仅仅是在看她们了,而是实际上已经拥有她们了。他会不戴眼镜地闲逛(他并不成天戴着眼镜,以免非必要的用眼,看远处的时候,他才戴),然后,突然一个亮丽的轮廓出现在前方的人行道上。就象本能一样,艾米卡会迅速地从口袋里取出眼镜,架在鼻梁上。这种无选择的猎艳心理经常受到惩罚:那个女人很可能长得象个女巫。因此,艾米卡。卡拉格变得更小心了。如果一个走近的女人,在服装颜色和走路姿态上都无可取之处,粗俗低贱,根本不值得考虑,他就不会戴上眼镜;但是稍后,等她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她身上恰恰有着某种强烈吸引他的东西,也许老天知道那是什么,这时他好象感觉到她瞥了他一眼,似乎是故意的,可能他一出现,她就注意他了,只是他没意识到罢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她消失在街角、她上了公共汽车、她远远地越过了交通信号灯,下一次他就认不出她了。就这样,通过他对眼镜的需要,他慢慢的学会如何生活。
眼镜为他打开的最新奇的世界还是在夜晚。以前被黑暗和各色光晕笼罩的城市,现在表现出了精确的方位、深浅和远近,以前模糊一团的氖光灯现在可以按字母拼出来。夜晚的美妙还在于白天被透镜消灭的模糊,现在依然保留着:艾米卡。卡拉格有时想要戴上眼镜,然后才意识到他已经戴上了。满足的心理永远赶不上对未知的贪婪;黑暗是种无底的腐殖质,他永远不会倦于挖掘。他走上大街,登上镶着黄窗户的楼房,来到屋顶的平台,抬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他发现星星并非象鸡蛋壳上的破洞那样散布在天幕,而是发出尖利的光束打开它们周围无限的空间。
眼镜的使用激励他去关注外部现实,同时也使他对自身产生了疑问。艾米卡。卡拉格并不很关心他自己;但有时最低调的人也会苦苦思考自己生存的方式。从无镜一族变为有镜一族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是个巨大的飞跃。比如说,某个不认识你的人描述你,首先会说“他戴眼镜”;这个两个星期前还根本与你无关的小小的零部件,现在反倒成了你的主要特征,用来鉴别你的存在。对艾米卡来说,突然变成别人嘴里的“四眼”可真有点接受不了,如果你能接受,那你就有点傻。不过这还不是问题所在:一旦你开始怀疑周围的每件东西都是出于纯粹的偶然,一经变化,你的生命就将完全不同,然后它就不再重要,沿着这条思路想下去,你就会想你存在与否根本毫无差别,从这个想法到绝望仅仅是小小的一步。因此艾米卡挑选镜架的时候,本能的选了一付精细朴素的,仅仅是一对银色的薄薄的夹片,一头固定一个裸片,中间鼻梁上是一根金属条。但只过了一会,他就高兴不起来了:如果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镜子里自己戴眼镜的形象,他就对自己的脸产生一种剧烈的厌恶,仿佛这不是他的脸,而是典型的某类其他人的脸。正是这些镜片,这些精巧、轻盈、阴性的镜片,使他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象一个“四眼”这种人的生命中除了架了一付眼镜,再也没有其他内容了,所以你会不再注意眼镜后面的本人了。眼镜已经变成了他们体貌的一部分,溶化进了他们的面容,甚至已经找不到眼镜和脸上其他部分之间的天然差别了,一个工业产品和一个大自然的产物就这样融合在一起。
他不喜欢这付眼镜,所以不久眼镜就摔破了。他又买了一付。这次他来了个逆向选择:他挑了一付足有一英寸厚的黑框架,装铰链的地方从颧骨上突出来,就象马的眼罩,架脚重得足以压弯耳朵。眼镜遮住了他半个脸,简直是一种变相的面具,但在这样的眼镜后面,他才感觉找回了自己:现在毫无疑问,眼镜是眼镜,他是他,两者泾渭分明;而且,他只是偶尔戴眼镜,那么没有戴眼镜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彻底不同的人。想到这里,他又一次变得开心了。
在这期间,他碰巧去v城出差。v城是艾米卡。卡拉格的出生地,在那里他度过了他所有的少年时光。但是十年前,他离开了那里;此后,每次回去停留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次数也越来越少;距离他上一次回去,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你知道离开一个你长久生活的地方是怎么一回事吗?隔了很长时间再回去,你会感到陌生;那些人行道、旧相识、咖啡馆里的聊天要么依然让你激动,要么让你无动于衷;要么你依然为它们痴迷,要么你已不再能加入它们了;一想到故地重游,就会有精神压力,你必须驱散它们。所以,艾米卡渐渐地就不再想回v城了,而且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会放过它们;到后来,他实际上是在刻意回避了。不过,最近他对现在所居的城市产生了负面评价,好象已经不是出于某些具体的事情,而是一种宿命般的悲观笼罩了他,他后来才意识到这是和他近视的加深联系在一起的。既然现在,眼镜使他重新认识了自己,那么去v城的机会一出现,他立刻就抓住了它,他要去那里。
v城和他前几次去时已完全不同了。这倒不是因为它外观上的变化。说实话,这个城市确实改变了很多,新建筑无处不在,商店、咖啡馆和电影院都和以前不一样,年轻的一代看上去都象陌生人,交通比以前拥挤了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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