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隔着人行道几十厘米的距离,也能闻见融化在空气里的食物香气。
诱惑的她把粉红色的单车停在路边上,从口袋里拿出零碎的硬币,半带羞涩的跟老板说要一碗混沌。
倒不是老板太帅,她才低头害羞,而是她几乎隔一天就会来,而且只会单点混沌。
由于她模样甜美可爱,声音又软糯的好听,食店老板早就记住她了,并且打心眼里也喜欢这个看起来有些羞涩的漂亮小姑娘。
她对食物的偏执,只独点一碗混沌,就像她这个人一般的执拗的顽固。
只要是她喜欢的,只要味道不变,她能一生都至此偏爱。
食物如此,人也一样。
看着飘香的热气,叶沁涵的双手紧握了握被褥,有意回避似的低着头,声音似慵懒的小猫般细细的挠人:“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馄饨?”
她这句话问的没有问题,虽然在陆瑾旭的眼里,她是一个失忆患者,可失忆的人更有资格问她曾经的生活喜好。
她其实已经猜到了一点,但还是想通过陆瑾旭的嗓音知道。
陆瑾旭听见了她的问话后,只是看着窗外,没有回头,但却扯了扯嘴角,似乎是有些自嘲的意味在:“在你跳楼当晚的前夕,你不是特意嘱咐了阿木,跑去离医院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幸福小区,买你喜欢吃的混沌?”
她是这么说过没错。
可她当时是一心为了逃跑,特意找个借口支开阿木,并不是真的特意刁难阿木跑这么远的距离,只为了买一个混沌。
没想到阿木会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陆瑾旭。
而让叶沁涵意外的是,以陆瑾旭的智商,他不可能想不透她在利用阿木,想到了这一点,却没有多加指责她,反而记住了她喜欢吃的混沌。
叶沁涵一时猜不透陆瑾旭真实的想法,脑袋头疼的厉害,鼻音略重的嗯了一句:“噢,幸福小区……太远啦,我很喜欢那家店的味道,不过也不是非得吃不可,下次别为难阿木跑这么远了。”
陆瑾旭的喉管里发出阵阵低笑:“你是以什么身份来命令我?我可不是替你跑下堂的,你自己跟他说。”
叶沁涵无语地抿了抿唇。
他是一个炮仗么,至于她说一句话就要点燃,非得炸的她魂飞魄散不可。
每次见他,他总是摆着一张臭脸,看上去要多不开心,就有多不开心。
可她似乎并没有惹他啊。
阿姨从消毒柜里拿出一个青花瓷的小碗,用勺子装满了一小碗的混沌,放在托盘上,小心地端给叶沁涵:“叶小姐,小心一点喝,手别碰到碗的边沿,可别把自己给烫伤了,不然先生会心疼的。”
陆瑾旭望着窗外的视线终于收回,回头,似乎是眸光警醒的看了阿姨一眼。
那眼底的情绪暗流涌动,明明看上去像是在表达情绪的不悦,却又难掩恼羞成怒的色泽。
阿姨在心底发笑,却不敢把笑意透在眼底,只是朝着陆瑾旭站立的方向,微微弓着身:“抱歉,是我多话了先生。”
“罢了。”
陆瑾旭姿态闲适地摆了摆手,末了重新插回西装裤袋里,视线有意无意地扫了叶沁涵一眼,抿着薄唇道:“看着她吃,这一碗要是吃不完,塞也要给她塞进肚子里去。”
话要说的这么凶残吗?
看来他威胁她已成习惯,她吃个东西也不放过她。
陆瑾旭接到了一条短信,一句看似威胁的话扔出来后,便单手拿着手机,半合上门,接着走出到走廊上,应该是与人通话去了。
叶沁涵的双腿上搁着薄被,膝盖上方摆放着一个折叠式的小方桌,装着混沌的青花瓷碗就放在桌上。
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只是每吃一口眉头都皱的越发厉害,小脸上涔出了一层薄薄的汗,看上去就是一幅不想多吃了的样子。
所以陆瑾旭才出言威胁她?
“是不是太烫了?”阿姨拿出天蓝色的手帕,小心翼翼的为叶沁涵擦拭满头的汗。
这几天叶沁涵病重,吃的药又是逼汗去毒的,所以阿姨随身备了好多条干净的手帕,时刻为叶沁涵擦汗。
叶沁涵摇了摇头,脸色有些不太好,把勺子轻轻地搁下,低垂着眼睫,不想让阿姨瞧见她眼底的暗淡无光。
她没有说出来一个秘密。
这家混沌店,是她过于喜欢的地方,连带着她与仲夜交往的时候,她牵着仲夜的手指,兴致勃勃的拉着仲夜一道去这里吃过混沌。
现在重新吃起这熟悉的味道,叶沁涵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只感受到了满嘴的苦涩。
仲夜,他的伤势到底如何了,她牵挂着,也是煎熬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