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咬我。”
这理由好,能进能退。
“你放开我。我讨厌你拉着我,离我这么近。”她好像更生气了。
可我喜欢你呀,我想拉着你呀。我说:“我一松开,你就跑了。是不是我刚才说很多女人喜欢我,你不高兴?我不喜欢她们,不喜欢太主动的女人。”
你拒绝了我,我也喜欢你;你咬伤了我,我也不生你的气。别人对我再好,我都不喜欢,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
“我要回去,一刻也不想看见你了。我才不关心你的私生活,你有一万个女人也跟我没一点关系,我不喜欢你,无论你是不是我大哥,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我以前讨好你,是因为你是我哥,现在我知道你不是我哥了,再也不用假装喜欢你了。”
她连珠炮地说着上面的话,一句更比一句的伤着我的心。
不喜欢我,放在心里就好了,干嘛要说出来呢?
我以前有段时间也很讨厌她,我就从来没说出口过,对谁都没说过。
两个人斗嘴,就好比打架,是不能认输的。输了没脸面,我为自己争辩道:“你明明是喜欢我的。”
她接下来的话,更难听了:“你脑子有问题啊,我不但不喜欢你,还讨厌你。你是不是觉得你未婚妻也喜欢你?她都跟别人跑了。”
平时看起来挺乖巧懂事的妞,说起难听话来,句句都似卒了毒小刀子,声声扎人心,火辣辣的疼。
太坏了太坏了。
揭人不揭短的道理,不知道么?若是我心里的未婚妻跑了,我肯定都难过的肝肠寸断了,再有人跑过来打击我,我得跟他拼命。
还好不是。
还好不是。
话说回来,那个不相干的人占住我未婚妻的位置,她跑了,我才能有新未婚妻啊,她不跑,我咋能同你成亲呢?
想到自己此举的英明,就又有些开心,我愉快地说:“她跟别人私奔了,我就没有未婚妻了,又可以重新选择,这世上可爱的女子那么多,为什么要成亲那么早。”
最终,我连哄带激的,让她同我一起去吃了她爱吃的豆花。她居然用水漱了口,不但讨厌我,还嫌弃我啊。
情路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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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魔法宝宝)推荐这本书时,她说她正在看,并且说就喜欢这样萌文。
好意外啊!开心死了。
从每天的点击上来看,肯定有不少小可爱在追的。但是不留言,我就看不到啊。看不到,就感觉不存在啊。
每看到活生生的读者,都得激动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