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打算让她嫁给三郎?!”看童兴达不像是说笑,张氏不由自主提高了声音,“就她那名声和性子,我不同意!”
童兴达哼了一声,夹起一块肘子肉丢入嘴中,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
“爹,这些乔小麦都卖掉了,她以前会挣钱,不代表以后也会挣钱。”朱红云慢吞吞开了口。
虽然乔小麦在田地上压了童家一头,但若是说综合财力,那肯定是童家占上风。
以童三郎的条件,完全可以娶镇上的姑娘,不一定非要挑乔小麦。
童兴达闻言,又呵了一声,不过到底是自己儿媳,他拿出了几分耐心,指了指桌子上放着的肉菜,口里道,“就凭这手艺,京城极味居的大厨都得甘拜下风。”
朱红云愣了下,童铁虎有几年便去京城转悠一次的习惯,童兴达自然也去过好几次。
在京城见过大世面,所以可以做这样的比较。
只是,这话听得她心里酸水冒的更厉害了,小声道,“可说到底,就是一个厨子……”
童兴达听到这话,那几分耐心顿时消失了,他冷哼一声,拿起筷子又夹了块红烧肉。
这味道可真是好,他连着吃了十几块肥肉,竟然一点儿都不腻。
就这几道菜的水平,若是在大齐推广开来,他能挣回来一座金山。
听说乔小麦又捣鼓出什么豆芽,这新鲜吃食别人一辈子都想不出一样,结果这丫头一个月内拿出这么多,她本身就是一座金山。
啧。
一群蠢货。
名声算什么,先把这座金山娶回来再说。
“吵什么吵,吃饭。”童铁虎抿了口酒,脸上的愉悦之色消失,威严重新回到了脸上。
钱氏和张氏、朱红云都很嫌弃乔小麦,一副唯恐乔小麦贴上来的模样,呵,真是笑话。
乔小麦还不一定看得上童三郎呢。
“我再说一次,以后不准再提三郎和小麦丫头的事,谁要是再提,就给我滚出童家去。”童铁虎说道这里,语气已经严厉了起来,“正巧,咱家也该分家了。”
此言一出,饭桌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几个人都停止了咀嚼,这话,略狠。
因为这事就要分家?
也太夸张了吧……
童三郎略一思忖,低头继续吃东西,童兴达皱了皱眉,不过并未说话,端起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剩余几人皱眉都拧成了疙瘩,入口的食物滋味减了不少。
乔小麦不知道童家因为她闹的要分家了,童三郎走后,她和乔长顺乔大米坐在桌边开始吃午饭。
童三郎留下来一盘红烧肉和一个肘子,猪蹄汤留了三碗,再加上肥肠和猪耳朵凑出来的一盘,这些菜足够她一家三口吃了。
乔长顺和乔大米吃的连头都不抬,太好吃太好吃了,原来肉能美味到这种程度!
“小麦,你这手艺不开店真是太亏了。”乔长顺用馒头将盘子里擦了擦,打着饱嗝说道。
开店?
乔小麦挑了挑眉,“爹,等收了麦子再说吧。”
三百亩麦子呢。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财富也要一点一点的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