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立刻给迦叶打了一个电话。
“你这么快就收到请帖了?”迦叶正在院子里看着佣人给布偶猫洗澡,她身体弱,不能抱猫咪,只能远远地看着两只小懒猫在打滚玩耍。
“怎么去百公祠?”清欢皱起眉尖,低低地说道,“这处祠堂据说几十年没开启了。你们去那做什么?”
“厉沉暮没跟你说过百公祠?”迦叶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布偶猫的活泼劲儿,说道,“看来也就我会告诉你了,卫家前几天不是举家移民去加拿大了吗?卫家留下的那块肉,人人都想吞,然后我哥就毫不客气地吞下了。这次去百公祠,可能是一场鸿门宴。”
迦叶简单跟清欢解释了一下百公祠的来历。
昔年南洋还是未开发的蛮荒之地,一些败落式微的家族迁移至此,将航线从南亚打通到东欧,打开了广袤的市场,获得了暴利。最先发迹的几个家族便在南洋的地盘安定下来,将这片蛮荒之地变成了东方最璀璨的浮华之都。
这几个家族联手建立了百家祠,里面供奉的都是南洋世代传承的世家豪门,一旦有世家落败消失,新的世家入驻,便要开启祠堂,祭拜四方,告天地书,才算是礼成,得到南洋众世家的承认。可以说,这里有着一套完整的世袭制度,这些制度让南洋成为一个特殊的存在,世家豪门的位置也高高在上。
这些数百年前定下的规矩,除了世家大佬,知道的人寥寥无几,若不是这次司家要取代卫家成为南洋新贵世家,只怕也是不知道的。
清欢听得有些哑然,许久,糯糯地问道:“所以,你们正式要成为南洋人了?”
“噗,是不是觉得特惊讶,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跟司迦南相依为命,朝不保夕的,居然也能在南洋落地生根。”迦叶懒洋洋地笑道,“不过得祭拜四方,告天地书才算是礼成。能去百家祠的都是世家大佬,我身体不能吹风,也受不了惊吓,这次去不了,你代替我去吧。也算是认认脸,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也得掂量掂量。”
“不过这次是鸿门宴,你去帮我看着我哥,有你在,他多少收敛点。要是出事,你就往厉沉暮身后跑,懂吗?”迦叶让佣人将两只小猫咪抱到阳光下,给猫咪铺了厚厚的一层羊毛毯子,让它们撒欢地露着肚皮晒太阳。
“好,我去一趟百公祠。”清欢目光微微氤氲,带着一丝的雾气,低低地哑哑地说道。若是当年没有遇到司家兄妹,她早就死在了深山老林,尸骨无存。
不过是萍水相逢,司家兄妹对她,比她生母更像是亲人。
“对了,这两只小猫咪就叫叶叶和欢欢,我们轮流养,据说厉沉暮有宠物过敏症,你过几天接回去养着吧。”迦叶坏心眼地笑道。
清欢噗嗤一笑,想到厉沉暮的过敏症,她跟了这个男人这么久,过敏症算是他唯一的弱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