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初将开始一场盛大的世界巡迴演唱会,公司上下在这阵日子里都很忙,偏偏负责他们团行程的一个助理因为家人生病请了长假回家照顾,让带他们经纪人赵哥简直要忙翻了。
保母车上,唐子尧头上戴了个黑色眼罩,正靠在椅背上假寐,其他几个成员则在後头笑闹,这时坐在他身旁的赵哥突然说:“哎,先别玩了,跟你们说件事。”
唐子尧本就没有睡着,因此闻言便拿下眼罩看向赵哥,其他人也安静下来,等待赵哥发话。
只听赵哥说:“前阵子小齐不是请长假回去照顾他家人了吗?因为少了个人实在忙不过来,因此公司又帮你们找了个助理,顶替小齐不在的这段时间。”
“哇,新助理啊!”鼓手华脩双手靠在赵哥的椅背上笑道:“男的还是女的?”
赵哥睨他一眼,道:“女的。”
华脩闻言哇了一声,亮着眼道:“我们团的助理一向是男的,这次怎麽突然找了个女的?不怕我们来段大明星与助理的禁忌之恋啊?”
华脩是团里年纪最小的,一张白净的娃娃脸搭着挑染成糖果色的个性发型,再加上那大男孩般阳光的笑,也坐拥无数粉丝。且他仗着有团里的哥哥们宠着,特不正经又无法无天,一向最让赵哥头疼,但特别听唐子尧的话。
果然当唐子尧似笑非笑地看了华脩一眼,他立即闭嘴,缩到角落里去了。
赵哥也瞪了华脩一眼,道:“你可别乱来,这次的助理是歆姐亲自找的,人家也不是个普通助理。”
歆姐原名阮晨歆,是乐辰唱片高层人物,业界着名金牌经纪人,让她带过的歌手、乐团,如今在乐坛都占有一定的地位。
薄荷糖乐团如今是她手里带的唯一一个乐团,她和赵哥同为乐团经纪人,不过歆姐是他们的主要经纪人,赵哥则是她的直属下属,负责带他们跑通告、处理行程。
华脩除了唐子尧,还怕歆姐,因此一听见这助理是歆姐亲自找的,立即对她抱有十二万分的崇敬,不敢造次。
唐子尧特别会抓重点,於是挑了眉道:“不是普通助理是什麽意思?”
赵哥解释道:“她好像还有个身份是个当红作家,近年来兼职担任乐辰影视的编剧,据说这姑娘有个怪癖,剧本涉及什麽职业背景就会去蹲守那个职业的工作场合,她先前似乎写过医疗背景、新闻局背景的,就跑去医院新闻台与那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
唐子尧对此倒是可以了解,毕竟是自己不熟悉的事物,为了让剧本贴近现实,多多去探访了解也是应该的,不能称之为怪癖。
顿了顿,他似笑非笑道:“所以她这次打算写乐团背景?想来我们这蹲守?”
赵哥搔了搔後脑,道:“貌似是这样。”
这时,吉他手岑琛狐疑道:“但是歆姐怎麽会同意呢?歆姐就不怀疑这人的动机吗?”
华脩附和道:“是啊,说不定她是因为暗恋我……”话还完,触及众人不屑的目光,於是一噎,将矛头指向唐子尧,道:“暗恋子尧哥才来的!不然她怎麽不去别的乐团,非要来我们团?”
赵哥也是一脸莫名地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晓得,只听说她和歆姐认识,也有人说歆姐是她的粉丝。”
闻言,众人纷纷啊了一声。
赵哥道:“前阵子有部国产电影不是很红吗?叫什麽来着?何其有幸?子尧还为这部电影演唱了片头曲,这部电影就是她的小说处女作改编成的,我知道歆姐很喜欢这部电影,当初去电影院刷了好几次。”
何其有幸?唐子尧倒是记得,那时他还作为电影原声带的作词作曲及演唱者的身份受邀参与了首映。
不过倒是没见着原着作者。
贝斯手薄彦丞一边看着手机一边道:“<何其有幸>票房很高啊,我也有去看,的确挺不错的。”
他搜了下<何其有幸>作者,跳出一些资料,却独独没有本名与照片,“作者叫笙笙慢,没有照片,还挺神秘的。”
键盘手席多也笑道:“我也看了这部电影,看完立刻就去书店买了原着小说了。”
唐子尧闻言挑眉,其实他手里也有一本<何其有幸>的原着小说,不过不是买的,是原着作者送的,那次首映她缺席,却送了在场每一人一本附有签名的书。
笙笙慢?的确写的是这个名字,那时唐子尧还觉得她的笔名很有趣,应该是本名带了“笙”字的人。
小说他也看了,<何其有幸>的故事还挺新奇,写的是喜欢研究机器人的科幻作家与杂志社编辑偶然住在了一栋古怪公寓的上下楼,就此发展出来的浪漫奇幻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就叫做何幸,唐子尧至今还记得里头男主对女主说的一句话,也不晓得为什麽。
“何其有幸能够遇见你,在这个无比荒芜的时代。原来曾经的我一无所有,原来你就是我人生里最大的幸运。”
这时,便听赵哥又说:“她今天也到公司来了,等等也许就能见上面。”
唐子尧闻言若有所思,当红神秘作家要来当他们的助理?倒是有点有趣了。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神秘作家小助理”,竟然还是他认识的人。
不对,不能说认识,应该说是他“知道”的人,她前阵子才跟他上了同一个节目,还一同上了热搜榜,和他的名字排在一起。
当唐子尧一行人来到歆姐的办公室时,一眼便瞧见了正背对着他们站在桌前的长发女子,身材纤细娇柔,毛衣搭长裙,头上还带了顶毛帽,乌黑秀丽的长发柔顺地垂落在後背,十分文艺而有气质。
这个背影,华脩给了满分。
这时正与女子谈话的歆姐也注意到站在门口的他们,於是站起来道:“你们来了?过来认识一下吧,这位是阿笙,暂时顶替小齐成为你们的助理,阿笙是我认识的妹妹,你们可别欺负她,尤其是华脩。”
被点名的华脩闻言扁起嘴,哼了一声。
长发女子缓缓转过身子,此时落地窗外温暖而不刺眼的冬阳照进室内,恰好灑落在她半边身子、脸上,但见她白皙清丽的面容浮着一丝浅淡的笑,开口,嗓音悦耳动听:“你们好,我是何沐笙,叫我阿笙就行。”
唐子尧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美,这种美无关乎相貌,纯粹气质使然。
她很有气质,像是晨间森林里的露水,乾净而清新,令人觉得舒服。
一个晨间森林般的女子。
这时其他团员听了她的自我介绍,又看了看她的模样,顿时想起来她是谁了!
其中华脩颤巍巍地指着她震惊道:“你是那个和子尧哥合唱的音痴!”
要知道他当初可是把他俩合唱的视频看过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是笑不可遏,乐极了。
他也曾跑去搜过何沐笙的资料,然而除了“看你声”的视频和讨论,再无其他。
没想到她除了是永冬的作词人,还是当红作家笙笙慢?她也太低调了!
何沐笙闻言倒是一点窘迫也无,很是大方得体地道:“嗯,就是我。”
其他人见状也是啧啧称奇,唯有唐子尧面色淡定地笑着对她说:“欢迎。”
何沐笙唇边的笑容於是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