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嘴里依旧留着肉丝面汤的清香,周身还有我最爱的檀香味。那是他特有的味道,从他少年时候起就让我沉醉。这么多年来,我仿佛饮酒成癖之人,沉溺在其中不欲自拔。
他将我抱起,叹息一声:“艾晴,你现在好轻……”
我伏在他胸膛上轻笑,描画着他清俊的五官,高挺的眉骨,柔声说:“你也轻了……”
将我放上铺着干净棉单的床,纤长的手指细细抚摸我的脸部轮廓,脉脉注视:“等灾荒过了,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再不让你受饥饿之苦。”
我点点头,认真地说:“好,我宁愿胖得走不动路,也不要啥骨感美了。”
他疑惑地看我,不明白“骨感美”是什么。我没心思在这个时候解释,搂住他的脖子,再次与他悱恻缱绻。
“明天再回去,可以么?”我慵懒地依在他精瘦的肩上,圈着他优雅的颈项。实在舍不得中断这份柔情蜜意。
“自然可以。”他帮我把被角掖好,柔声说,“李暠本说让我们一直住下去。不过这样并不妥当,罗什只要了一日。”
“已经足够了。”我心满意足地在他肩上噌着,“我们有责任照顾家中两百多人。不过,今天就暂且忘了这些。无论什么责任,我都希望明天一早再去思考。现在,是我们的两人世界……”
明亮的笑一直浮在嘴角,为我拂开额头汗湿的碎发,在我耳边轻语:“好……”
拥着我躺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起身把床尾的衣服拿过,从里面掏出一件东西来。我认出那是他一直随身带着的,当年我送给他的玛瑙臂珠。
“今年没有钱送你生日礼物,只好自己做了。”
他把珠子递到我面前,这才看出原本在我手腕上要绕两圈的珠子,已经变成了独立两串。拿起其中较小的一串,他帮我戴上,又将稍大些的套在自己手腕上。回想起成亲前我曾冒充晓宣,他在雀离大寺离宫中把臂珠戴到我手上。那时他看着对我来说太大的珠串,曾经说过日后要一分为二。没想到他真的这么做了。
“我很喜欢这件生日礼物。”
鼻子有些酸意。转着手腕,欣喜地看着这串晶莹的珠子。似乎有字,仔细打量,原来在红润的珠子上刻了几个汉字。辨认一下,是七个儒雅的字体——“不负如来不负卿”!
猛地抬头,他正用温柔似水的眼神将我包容住。
“我的这串也同样刻了这句。”他抬起手腕,对着我晃动一下。似乎想起什么,感慨地摇头,“很多次想当掉,终究是舍不得啊。”
“你……”不置信地仔细看上面的字,疑惑地问,“这玛瑙质地坚硬,你是怎么刻上这些字的?”
他微笑一下:“本想自己刻。费了许多力气,反倒把手割伤了。”
原来他手上的伤是这样来的!不争气的泪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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