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就让这小狼狗收敛了凶相,到最后,甚至直接易了主。
周水瑶乐得嘴都合不拢地直接将小狼狗给抱在了自己的怀里,一边继续摸着,一边轻声哄。
“来,让妈咪好好抱抱你。嗯,现在不该叫你大宝贝了,应该叫你小宝贝……”
前世,闪电可是一只又帅又酷的大狼狗。
她碰到它的时候,正被一帮歹人给围在深夜的巷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就在她觉得自己这下真的要完了的时候,闪电就这么英勇地跳了出来,以凶狠利落的姿态,救下了她。
它是她的救命恩人,是她的英雄!
也是因为它,她才知道了叶绝这么一号人物。
也是为了接近它、讨好它,才努力地去了解它的主人——叶绝。
那会儿叶绝早就去世了,它被于哲给领养着,不过在它的心里,可就只有叶绝一个主人。
她刚开始接近它的时候,它可是根本就不搭理她。
后来她挖空心思地讨好它,喂它吃、喂它喝、陪它跑,给它顺了无数次的毛,为它做了无数的狗粮,甚至还一次次地趴在它旁边陪睡,为此惹得老男人半夜来逮人,激怒他好多次,才让它稍微接受了她,但就算如此,这大狼狗还是那么一副酷酷的样子对着她,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但就是不给她抱!
从头到尾,哪怕至死,一次都没有!
嗯,和它传说中的主人一样,就是这样一副雷打不动的酷酷的样子!
按照于哲的说法,它只认可叶绝,也只会心甘情愿地给叶绝抱。就算是他,从它小时候起就陪着它长大,也只能在它小的时候强硬去抱它,而等它稍微长大,有绝对的力气可以反抗他之后就再也没让他抱过!
好吧,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一只有原则、够有品位的狗!
不走寻常路!
谁让这是叶绝的狗呢!
不是一般人,不养一般狗!
它越是如此,她就越稀罕它,养着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妈咪、大宝贝”地叫上了。
大概,是因为她太寂寞了;又大概,可以让她交心的人,真的太少了。
外国那么多养狗的,把狗当作自己的家里人,甚至死前还专门写下遗嘱让狗来继承遗产,把狗狗当作自己的儿女来养,她觉得很能理解!
她永远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所以闪电就成了她的大宝贝了!
哪怕闪电总是对她一副爱答不理、有她没她都一个样的样子让她有时候想着有些伤心,甚至有时候她颓丧地想要个安慰可这家伙却还是一副冷酷地仿佛冰山、一副永远都不会为她融化的鬼样子能让她气得好几天都不想再来找它,但最后,她还是会忍不住去找它,不顾它的挣扎,强硬去抱它。
最后虽然没法将它给抱在怀里,但看它气喘吁吁、一副认命的样子将脑袋搭在她的腿上由着她来顺毛,她就又高兴了!
拿着枪去参加那场令人作呕的婚礼之前,她是和它道过别的。
她若是在婚礼上杀了那个渣男,必然要坐牢的,甚至可能殒命的。
那时,她真的无路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