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别人说,他那时便离开学校,无人可知去相。
别人说,他们曾今在北京的老胡同里,见过他,那是他像是一个乞丐,在那里一坐就是两年,直到两年后,他回到了学校,闭口不提当年的事事非非,却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而后去了国外。
再后来的后来,平安见过他了,那时她因为要赚钱治妈妈的病,所以她要卖了自己,而给她钱的那个人就是他。
直到了后来,她为他而死。。
其实她并没有多想,那个时候的平安,并不是在这个学校里,她只是一个普通七中的女孩,考的也是普通的大学,她在高中时曾今见过他的,那时他是学生代表,在上万人的礼堂上,他款款而谈,态度也是不温不热, 天生的贵气还有优雅完美的结合着,他是天子娇子,她呢,不过就是浮尘中的一粒沙。
娇子只有一个个,而沙子却是千千万万。
所以,她是喜欢他那么多沙子中的其中一颗。。
她喜欢他,就像是很多女同学一样,在他走时,她们都在议论着他的事,她不是太多话,但是每到这个时候,她会就安安静静的听,将一切都是记在心里。
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记下了。
她记的他的脸,他的声音,他的一切,还有他那张从来不笑,但是却是让人感觉很安心的脸,
她也记住了他的名子,卓向杰。
她突然停了下来,有种想要回去的冲动,有种想要告诉他一切的冲动,有种想要告诉他,她喜欢他的冲动。
可是当雨丝不时的落在她的脸上的时候,这种冲动却只是一种叹息,她忘记了,他有他的人生路要走,他会有一个很漂亮的未婚事。而她,平安,仍然是他们身边那颗不起眼的沙子。
她不能做什么,也不能说什么,就让她就这么远远的观望着吧。
只是当她第二天再去时,在那里等了很久很久,从日出等到太阳落山再到路灯亮起,那里始终都没有一个人 。
第三天,她还在等,第四天也在等,她等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没有来。
没事,最起码,他现在不用再坐在这里了,不是很好吗,她这样的安慰着自己,可是却是忍不住内心泛起的失落,还有阵阵苦涩,还会再见的。
她告诉自己,还会再见的,因为就他很快就要回到学校里了。
那时他便是天之娇子,而不是一个流浪汉。
她仍然是每天从这条小胡同里走着,小胡同有着卖一些小玩意的,有手工做的一些鞋子,很好看却是很便宜的香包, 还有老北京的冰糖葫芦,她买了三串,她一串,平平素一串,当然他家那个最是谗嘴的爸爸,只是可惜了林林还小,现在就只会到处乱爬,也会叫爸爸妈妈和姐姐,是啊,林林都长大了,他的嘴巴很巧的,说话早,现在都会叫人了。长的也是白白胖胖的,可爱的紧, 有时平素平抱他出去,就连路过的人都会逗上那么两下,那些糖果之类的他可是收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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