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家的地产公司拿地做拆迁、旧城改造就跟玩儿一样。
华夏的《物权法》,是2006年底拟定成稿、2007年3月的两-会上才通过、07年10月才正式生效实施的。《物权法》诞生前后,在华夏大地上征地拆迁的难度可谓是天壤之别。
那些赶在了《物权法》实施后才被旧城改造的城中村土著,骨头比前辈们硬了起码百倍,一个个都会引经据典:这个征地改造的目的是开发商业项目!不是为了造地铁用于社会公益!《物权法》保护人民的神圣产权!老子有权漫天要价不搬!老子就是要当钉子户!
所以,也就从07年开始,陆海鹰才觉得“旧城改造拿地”这种事情越来越烦、“刁民”越来越难料理。
而在此之前拿的那些地,压根就不叫个事儿。
比如沿着河坊街一路向西、直通古城‘门’清‘波’‘门’外这片地,正是他04年就拿下的,不要太轻松。
不过那个地方已经靠近城区边缘,再往南就是西子湖畔的山林景区了。当年实在编不出“改造成现代商业/住宅区”这种征地借口,最后就搞了个“保护古建筑文物,恢复南宋御街原貌”的理由。
名义上说是要保留那些四合院古建筑,但是要由政fǔ经营管理,搞成民俗旅游景区,不能再让平民居住。
至于被迁走的平民,陆海鹰自问广厦集团也给足了最优厚的条件——到三里亭郊区的农科院附近,搞一批新的小区,按照一比四的面积补偿给拆迁户。
用西子湖畔一平米的破旧大杂院,就能换四平米的崭新电梯房,**怎么也该感恩戴德吧?
因为是04年,拆迁工作很顺利,当时完全没有人敢闹事儿。三里亭的新公寓投放给拆迁户们入住之后,陆海鹰也就大手大脚地开始“仿古街区恢复”的开发工作了,不出两年,又能为钱塘增添一道招牌旅游景观,当真是“功德无量”。
然而,“保护古迹”的施工进行到05年底的时候,陆老板终于‘露’出了本‘色’。
市政规划局又出了一份考证文件,证明“南宋御街古迹保护区范围,经考证只应当包含河坊街,沿河坊街西端、自吴山继续往西部分街区,经补充考证均成于清代,并无文物保护价值”。
然后,这块一年半前征来的地,有大约一半多都可以用于重新规划。
开发单位补缴变更土地用途的差额补偿金,就可以开发住宅和商业建筑了。
至于重新还给已经接受了异地置换补偿的“钉子户”,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可惜,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群“不知死的刁民”消息特别灵通,明明都已经接受了异地置换的新房子,在见到旧宅被夷为平地重新打桩另起高楼之后,跑回来闹事。
这伙“钉子户”还特地请了律师,拿着当初《拆迁补偿协议》上白纸黑字的“本次征地目的为保护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这个条款,控诉开发商“擅自变更拆迁用地用途”,表示己方有权要求解除补偿协议、原拆原迁回来居住。
知道这伙拆迁户闹事儿的消息后,陆海鹰的第一反应就是忍不住啐骂了一句:“马勒戈壁的!这帮不知死的刁民!四平方换一平方都喂不饱的狼!看来不搞死几个它们是不知道钱塘城姓王了!”
骂归骂,他也不至于真的把事情闹大,去“搞死几个”。只能是一边调查,一边分化瓦解。
然而,就在那时,几个顾诚当年祖宅附近的邻居,挖空心思把顾诚的联系方式翻了出来——从98年背井离乡开始,顾诚就已经不在那儿住了,到2000年回国创业,全家搬走之后,哪怕是顾诚的祖母和姑姑,都已经不和那些本来就没什么‘交’情的邻居来往了。
电话不可能直接打到顾诚这里,只能是打到了顾诚的某个秘书那里。秘书一开始搞不明白状况,不得不找潘洁颖确认了一下这些陈年旧事儿,最后还是潘洁颖在饭桌上随口跟顾诚提起——那是06年年初的事情。
顾诚听了表姐的转述时,态度是这样的:“我不想管这种事情,不就是拆个迁么。按照目前的市场价,置换的地方四平米的价钱,也不比西湖边一平米低了吧。何必把事情闹大,搞得社会公众以为我们诚品控股的人也在乎炒房呢。我们是公众人物,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对社会预期的影响。”
顾诚不希望因为“连顾诚也斤斤计较房价”,而给世人留下恐慌‘性’炒房的预期。
潘洁颖当时也不是很走心,但还是谨慎地为顾诚扫盲了一句:“可是我听他们说,这事儿不能这么算——我们腾退的都是四合院、二层小楼。他们重新盖成高层电梯房,容积率可以扩大三倍,光这上面他们就赚了两倍多了。何况哪怕一平米换郊区四平米目前市价来说是划算的,但是以后西湖边的房子稀缺,肯定还要暴涨。”
“我们也没有农民的身份资格,又不能自己盖房子。两层也没法推了换成七八层,那种算法对我们还有什么意义?听我的,别参合这些破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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