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半路被人截胡了,这怎么能是一句操蛋可以抒发的情绪。
什么叫赔了夫人又折兵,这就是了。
他看着前方,姜博言攥着余笙的手扯着她往前走,背影衬着绚丽的焰火,看起来简直梦幻,陈玮识一下子悲从中来,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边哭边念叨余笙的名字,那壮观程度,比焰火更吸引人。
陈玮识实现了自己校园头条的目的,只是这过程有点儿叫人蛋疼,第二天自觉丢脸,连课都没去上。
陆玥一口气讲完这件事,幸灾乐祸地笑,“笙笙啊,你要不要去慰问一下?”
余笙翻了个白眼,骂了声“滚蛋!”
然后就挂了电话,不想听她瞎逼逼,她这会儿脑子乱的很。
姜博言昨晚做了一件特别丢人的事,他打了卓诚的电话,问他,“我要追余笙,你有什么建议吗?”
卓诚在那边乐半天,狠狠地嘲笑了他一顿,“哟哟哟,那是谁说的,没打算追人家,这么快就打自己脸,您这好歹缓几天啊!”
巴拉巴拉嘲笑了一刻钟,然后才发表了高见,“这追女孩子嘛,送花看电影,万年不变的主题,当然,您老逼格高,要想玩点儿高级的,我也没意见,这事儿没什么准则,要的就是快准狠,一举占领高地,剩下的慢慢攻占,千万别犹豫,放心大胆的上,畏畏缩缩的都是脑子缺筋的。”
姜博言觉得卓诚难得有点儿高见,虚心地接受了。
这时候的确是得乘胜追击,一举拿下。
他一大早就去了学校,打算陪余笙上一节课,结果人压根儿没来。
不过收获倒是不小,教写作的老师,上课夹着一沓稿纸进来的,声音洪亮地里叫了声,“上课!”
然后把稿纸一一摊开放在桌子上,手撑在桌子上问:“上次我们写作的主题是什么?”
一群人稀稀拉拉地回答,“我最讨厌的人。”
老爷子点点头,“很好,现在我来念几篇范文,大家注意听,一会儿我叫人起来点评!”
老爷子把眼镜拿下来擦擦,然后又戴上,眯着眼睛去看那一沓稿纸,从中抽出一份来,“甲班余笙,写的很有特色,我来给大家念一段。”说完清了清嗓子,扫视了一下众人,大家对此早已见怪不怪,点点头,吃饭的吃饭,睡觉的睡觉,场面其乐融融。
姜博言挑了挑眉,本来打算走了的他,又安安稳稳地坐下了。
“我最讨厌大师兄,他眼睛像刀,又冷又利,有时候他看我,我总觉得他能用眼神剥开我的衣服,而且怀疑他是不是能看见我穿了什么内裤……”
姜博言只听了这么一句,直接靠在椅子靠背上笑了起来。
教授念了一段,然后放下,随手指了个学生,“你,起来说一下听后感,写的怎么样?”
姜博言左右看了眼,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他揉了揉自己笑僵了的脸,对着老爷子点了点头,评价说:“嗯,很形象,很生动!”
她今天不仅破了她的变态生物钟,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爱学习的五好学生,她还旷课了……一连旷了三节。
今天上午是上写作课,她们教授是个六十多岁爱岗敬业的老爷子,倍儿较真,每节课都留课堂小作业,随机抽题写篇文章,第二次上课前十几分钟,挑出几篇在课堂上念,然后点评,而余笙被挑中的几率是百分之八十。
这节课不知道教授念没有念她上次写的小短文,也不知道这节课又布置了什么,更不知道如果教授下课没发现她的作业,会不会直接把她平时分抹成零,毕竟这老爷子脾气一向有点儿大。
余笙抓了抓头发,这就有点儿操蛋了。
正胡思乱想着,陆玥的声音就强行插了进来,“余二狗,恭喜你载入校史的光辉历程踏出第一步,现在全校都知道你昨天被姜师兄强吻了,这多亏了你那个初恋啊,昨晚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现在贴吧和论坛上都是爆料帖子,不知道谁拍了照片,还有一张姜师兄把你压在墙上的照片,不过可惜,图片糊了,不然我非给你打印出来,留给你当传家宝。”
余笙回过神来,瞪大了眼,“可惜个屁!我一点儿都不想出风头,谢谢!”
她都已经能预料到了她接下来的遭遇了,认识她的人在路上碰见她,会远远地指着她对身边人说,“看看看,她就是余笙。”
“就是那个摄影协会的会长,经常抱着相机满校园乱窜那个。”
“附中保送上来那个,她爸爸是附中高中部的教务主任啊!余振,老魔头,听说过没?”
“她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钢琴老师,带过姜师兄,不然你以为两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
巴拉巴拉,诸如此类的。
她真怕自己小时候尿床的光荣事迹都被扒出来,那感觉一点儿都不美妙。
余笙想起来就觉得蛋疼,她昨晚失眠了一夜,大概天蒙蒙亮的时候才闭上眼睛,结果就闷头一觉睡到了现在。
现在堪堪醒来,昨晚的画面就又强行侵占了她的大脑。
她的初吻丢了,虽然二十岁的人了还有初吻说起来估计会被小学生嘲笑,但的确是初吻没错。
什么感觉呢?
没有电视剧里那仿佛被电击了一样仿佛升仙的感觉,整个人都是懵的,大脑一瞬间像是被动停机了,无论怎么强迫自己开机重启,最后大脑得到的指令都是重启失败!
失败!
失败!
还是失败!
最后余笙就放弃挣扎了,瞪着一双大眼看着他,她从来没发现姜博言的眼睫毛那么长,皮肤那么好,隔得那么近都没看见毛孔,她在心里暗暗吐槽他,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细腻。
她也从来没觉得姜博言有这么大劲儿,胳膊压在她的肩上,她连动都动不了。她总觉得他挺虚的,容易生病,体育课从来都修不够分,青春期的男生都荷尔蒙躁动,喜欢挥汗如雨,什么篮球足球之类的运动备受宠爱,而他从来不参与,最多也就去散散步,讨厌任何会出汗的运动。
心里吐槽着吐槽着,就听见他的声音,“你非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我吗?”
余笙大脑里还是红彤彤的四个大字来回闪烁——重启失败!重启失败!重启失败!
无限循环!
所以她当时完全无法把他这句话用正常方式来解读,她依旧用一双大眼瞪着他,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脑子里左边是水右边是面粉,被姜博言话震一震,瞬间变成了浆糊。
姜博言见言语不管用,直接上手捂住了她的眼睛,跟她说,“下次记得闭眼!知道了吗?”
下次……下次……
余笙想说你想的美啊还下次,可灵魂像是出窍了一样,大脑无论如何也没法下达任何准确的指令。
余笙的初吻就在这种超级无敌被动的情况下彻底沦陷了,最后被送回家的时候,余笙还是没能清醒过来,一路上晕晕乎乎的,想问他什么意思,又觉得这问题似乎有点儿蠢,还想问什么来着?不记得了,就觉得自己在脑海里天人交战,可到最后一句话也没问出来,真是怂到家了。
她只记得临走前,姜博言扯着她的胳膊说:“做我女朋友吧!”
余笙像是被雷劈过一样,一瞬间神清气爽耳聪目明,她踮起脚摸了摸他的额头,“你……没发烧吧?”
姜博言曲着手指弹了下她的脑门,“你说你整天都在想什么?”
余笙捂着脑袋壳子,总觉得姜博言是吃错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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