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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第一醋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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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忧的是,她和严易,即将面临长达一个月的分别。

    张童在宿舍收拾行李,她也是本市人,家处在两市交界处,也是没有直通车,平常回家也不太方便,所以也是和连盼一样,等到长假才回去。

    回家本来是个高兴事儿,只不张童现在有了男友,这事儿就没那么兴奋了。

    回家当然好,但是回家就要和男友分离。

    张童有寒假,刘志康可没有,对两个正处在热恋中的人来说,分离简直是要了人的老命。

    连盼瞅见张童一边收拾行李一边长吁短叹的,顿时觉得自己这个女朋友好像当的有点不太称职。

    她也要回老家啊,但是好像也没有像张童这样依依不舍的。

    现代不是还有电话这种东西吗?再说了想见也可以来见啊,坐车也就是半天的事,这比古代只能靠鸿雁传书要好多了。

    不过连盼想了想,决定还是把这些话闷在肚子里,以免一不小心传到了严易耳朵里去,又让这天下第一大醋坛子酸上好半天。

    张童是坐市内车回去,到家附近再转其他交通工具,连盼住的地方地址太偏,她本来是打算自己叫个车回去的,但是最近放假的学生多,她在网上查了一下,车费都好贵。

    正在那儿纠结选哪个车呢,严易的电话就来了。

    连盼见状,干脆背着自己的书包直接出了寝室。

    “喂?你是不是要来送我啊?”

    连盼今天放假的事,严易也是知道的,她老早就告诉他了。

    事实上,严易的确有此意,只不过今天临时又有事,这个计划只得被搁浅。

    “我让林至开车送你回去。”

    “林大哥这么有空吗?”连盼随口问了一句,感觉好像是随传随到的感觉。

    说了多少回了,连盼就是改不过口来,总是林大哥林大哥地叫着,听着哥哥妹妹的多亲热似的。

    严易心里不爽,冷淡地嗯了一声,“我每月都给他发工资,他给我卖命是应该的。”

    连盼立刻捕捉到了他语气之中微妙的介意,她心里有点好笑,点头嗯了一声,又答应他,一旦到了家里,立刻就给他回电话。

    这年头,坐黑车其实也不是那么安全,从学校又没有回羊角村的直达车,如果林至能送她回去,那是再好不过了。

    经历了之前那些事,连盼现在特别注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果然,电话刚挂了没多久,林至车就来了,开的还是严易最低调的那一辆黑色奥迪,半新不旧的,并不惹人注意。

    路上两人随意闲聊,时间倒也过的快,一个多小时车程后,车子就驶入了羊角村,直接开到了连盼的新家门口。

    之前家门口还是光秃秃的,这回已经大变了模样。

    院子外的铁栅栏已经修起来了,将小屋围在了中央,仿佛一座安全的堡垒。

    连大爷买了好几株半成年的树苗,种在了院子里,远远望去,绿茵茵一片,生机盎然的;原先空无一物的大门上,也早已贴上了新的对联和门神,威风凛凛,喜气洋洋,连盼突然察觉到了一丝过年的气氛。

    连大爷在院子中央摆了一张摇椅晒太阳,闭着眼正在听收音机,好像是在放评书。

    评书声音很大,乒乒乓乓作响,连大爷一时也没意识到孙女回家了,还躺在那儿投入地跟着收音机摇头晃脑,直到连盼清脆地叫了一声“爷爷!”

    他这才猛然醒来,睁开了眼睛,一看门外头站在连盼跟林至两个,连忙从椅子上起来给两人开院门。

    “盼盼回来啦!小林送回来的?哎呀麻烦你了!”

    连盼大声嗯了一声,几乎是跑着上前握住了爷爷的手。

    “放假了?快坐!”连大爷粗糙的手指刮得连盼手背上生疼,老人家年纪大了,一笑起来满脸褶子,连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连盼嗯了一声,自己倒顾不上坐,从里屋拿了一把椅子出来给林至,“林大哥,坐这儿。”

    “开车一路累了吧?我给你们倒水喝。”

    连大爷一边说着,一边就要进屋忙活,连盼连忙伸手扯住了他,“爷爷,您别管,回去坐着陪林大哥聊会天。”

    老人家看见孙女回家总是高兴地不知怎样才好,一会儿要做这个,一会儿要做那个的,连盼好不容易才把他给按回了藤椅上,就让他坐那儿和林至唠嗑。

    一老一小,一个乡野老叟,一个城市精英,居然也怪聊的来的,两个人都是单田芳的粉丝,就一回《童林传》聊得津津有味,说的兴起时,两人居然还都能跟着说上几句,仔细一听,居然挺像那么回事。

    连盼回屋里泡了两杯野菊茶,又从谷仓里扒拉了好几个红透了的橘子出来,端了一盘,放在连大爷放收音机的小桌上,招呼两人吃,“爷爷,林大哥,你们喝茶。”

    林至笑了笑,伸手拿了个橘子剥。

    每年秋后,连大爷便会到附近的橘林里买一蛇皮袋的橘子,然后埋在谷仓里,等待连盼寒假回来吃。

    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橘子在谷子堆里慢慢成熟,原先稍硬的绿皮会渐渐变成通透的红色,小心翼翼剥的话,还能把整个果肉给掏,又软又甜,别提多好吃了。

    橘子皮软,很好剥,林至很快剥完了一个,拿了一瓣往嘴里塞——一股甘甜的味道顿时在口中炸开,微微带着一点凉意,他嚼了两口赶紧吞了下去,“甜!”

    连盼脸上自然是一股“我没骗你吧”这样的神色,自己也坐到了一旁剥橘子吃。

    她很爱在冬天吃橘子,又甜又凉,一口下肚,口中冰甜,又不比真的冰淇淋那样凉胃,甜橘不齁,她一口气能吃四五个。

    林至估计是头一回吃这种农家橘子,一下子就被俘虏了,一个接一个的,桌上一盘,很快就没了。

    连盼进里屋重新去拿,连大爷在一旁看得乐呵呵的,脸上很是得意,“好吃吧?我挑的。”

    埋在谷子里的橘子要专挑那种又大又饱满的,时间才放得长,从埋了以后,他每隔几天便会去谷仓里挑一挑,把差不多成熟了的吃掉,以免熟过头烂了不好吃。

    林至一连吃了五个,还有点没满足的意思,连盼又还没出来,他便只好先喝茶。

    这个野菊是连大爷自己采了晒干的,菊花不是很大,在书中泡开后呈现出半透明状,花瓣散开,浮浮沉沉,很是好看,用流行的话来说,特别小清新,估计搁茶室里要卖不少的价钱。

    “橘子上火,喝这个,败败火。”

    连大爷笑呵呵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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