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那是莫斯科普通女人的生活。
“告诉我,你过去的事。”他呼出来的滚烫气息就在她耳边。
“我……”温寒仰头,看着天花板,“我小时候在孤儿院,不过记得不清楚了,后来因为四分之一的华裔血统,被来自中国的养父母收养。他们是开小旅店的,在莫斯科一个不起眼的街道,我读书成绩不好不坏。”平淡无华,这就是她生命的前二十年。
而和他认识这几十天,抵过无数个二十年。
“难道除了你那个无耻而胆小的朋友,就没人追求过你?”
“有……不太多。”
只有一些住过小旅店的华人会称赞她很美,但在莫斯科,她这种外貌并不算突出。对于那些莫斯科少年来说,她和任何华裔女孩没什么区别,都只是拥有了一副东方面孔。
因为从小就在小旅店帮忙,她早早就学会了躲避危险,对环境的逆来顺受能力,始终都比同龄人强一些,也许这才是她到今天都没崩溃的原因……
“就没有什么心上人?”程牧云睫毛下那双眼睛盯着她。
他身上已经有了薄汗,让她熟悉的压迫感,让她的身体变得浮躁而柔软:“有……”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声说,“你。”
程牧云眯起眼睛:“我很荣幸。”
他的腰胯重重向前顶去,将她撞上灰白有着一些黑色划痕的墙壁,温软的舌开始反复舔她的牙齿和嘴唇。
只是接吻,就让在用火烧着她,比过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
这个男人太过高大,遮住了大部分日光,残余的光线从两人之间穿过。温寒微微眯着眼,看到空气中飘荡的尘埃……
她手指微微蜷缩着,在寂静无声的激吻中,全身唯一有感觉的地方只剩下胸腔内疯狂而激烈跳动的,美好而珍贵的心脏。
……
这个房间的采光真是好。
温寒迎着日光眯起眼睛,看着靠坐在床边的,身体在一半日光一半阴影中的男人。
“给我找件能穿的衣服,”上衣早被他撕坏,没法再穿出去。程牧云没说话,从地板上拎起自己的衬衫,替她套上衣袖,然后将两只手绕到她前胸,从上到下为她系上每一粒纽扣。
两人下楼时,所有人都留意到温寒穿着程牧云的衬衫。
勉强塞在裙子里,虽然有些宽松,但还算能看。程牧云就简单多了,一件登山服拉到顶,里边什么都没穿。
那四个跟着他们的人,终于有个开了口,在笑:“我们刚还在说,如果你们整夜呆在上边,是否要有人送饭上去。可谁去送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你看,比起坐在客厅小地毯上看无趣的印度歌舞,送饭这个活可真是令人愉快的美差。”
这是男人之间隐晦的调侃。
温寒脸红欲滴。
她看了眼墙上的钟,还有二十个小时。
暖洋洋的下午,总不能只将光阴耗费在房间里。
他们离开小楼。
温寒在巷子里,边躲避满是脏泥的小水坑,边看着两步前的男人。没想到,程牧云对那个小礼品店还真感兴趣,走上水泥台阶,对她伸出手,温寒抓住他手指的一瞬,就被拽上去。
店内的白衣印度大叔有些无聊,在喝着奶茶,给礼品店角落里,有个头发用木簪盘起来的女人,背对着他们在挑选明信片。“这上边是鹿野苑吗?”女人回头,问印度大叔。
是她?
是尼泊尔那个小旅店的老板娘。
温寒神情一怔,但显然,很聪明地低下头,将这片刻惊讶都掩盖住。就在她身后,还跟着监视他们的男人,也倒背着手,在店里东看西瞅,佯装成普通游客。
印度大叔笑了,嘀咕着笑,用英语问这个女人:“你是有多么的虔诚,竟然在这里住了半个月,我这店里的东西都快被你买遍了。”
老板娘笑了声:“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很快,也许就是今晚。”
印度大叔奇怪:“回尼泊尔吗?”
“不,不,”老板娘低头笑,在抬头的一瞬望向在端详着木雕的程牧云,“我已经在那里住烦了,准备换个国家住。毕竟……尼泊尔对我来说已经没了吸引力。”
印度大叔开始暧昧而又热情地献殷勤,想要挽留这个每日在自己店里买东西的、来自尼泊尔的女游客。老板娘含笑躲避着对方言语里的挑逗,最后挑了一叠明信片,全是印度有名佛教圣地的明信片,推门离去。门口的风铃,被再次撞上的门震动,发出悦耳的声音。
温寒也拿起她买的那叠明信片,翻看着,毫无特别之处。
她开始漫无目的地猜想。
不知道那个女人买这叠明信片,是因为她本身就信佛,还是因为追随程牧云的信仰。温寒还记得那晚在水烟和暧昧的喧闹中,这个老板娘就曾说过:程牧云之所以还俗,是因为这凡尘的女人都舍不得他。
所以,那个女人守在这里这么多天,只是想和程牧云做个告别。
温寒想到这里,控制不住地瞥了眼程牧云。
程牧云正在手指间随便晃动着一串铜铃。他在等温寒挑选纪念品,可发现温寒看自己,于是走过来,翻了翻她手里那叠东西。很快,他抽出一张钞票,递给印度大叔:“就买这个明信片,我太太很喜欢,虽然我并不觉得它们有任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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