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华文俊猛地抬头望去,顿时脸色一阵阵阴暗,只见大屏幕里,蓝色方五楼的林杨把盲僧交换到了苏应天的手上,确定了后者要使用盲僧来打中单,周围已经响起观众们沸腾的呐喊。
“千夜!”
“千夜!”
“千夜!”
盲僧这个英雄自问世以来,便深受广大玩家的喜爱。
此时能够看到千夜秀一把盲僧,对于那些盲僧爱好者来说,心中别提有多激动了。
当然,其中也不乏一部分不看好千夜的理智型观众。
盲僧这个英雄前期固然强势,可用来打中单位置,实在有些鸡肋了。
尤其当比赛到了后期,更是乏力,很难承担起一个c位的价值。
因此千夜这一手英雄选择,很有可能会给队伍带来一些不稳定的情况。
起初,就连林杨等人也不明白苏应天为什么执意要拿盲僧。
但他们没有多问,仍是果断地执行了苏应天的要求。
因为他们明白,苏应天这么做,一定有着自己的意义。
盲僧,其实是苏应天隐藏了许久的英雄,熟练度高到恐怖,曾一度超越各大服务器的第一盲僧,只是无奈一直以来没有机会上场。
但今天,在这场他与黑狼战队的终结之战中,在这场复仇之战中,苏应天固执的祭出这个英雄,只因他仍想念着她,仍记着那逝去的……红颜。
耳机里,隐隐约约传来盲僧那低沉、萧索、落寞的语音台词。
“我蒙上自己的双眼,只想记住最后看你的那一眼。我刺瞎自己的双眼,只为记住那逝去的红颜。”
比赛,也随之正式开始。
……
在美国入夜之际,大洋彼岸的国内,晨曦已经全面拉开帷幕,阳光撕开层层雾霾,带着温暖,倾洒在路人的脸上,映出一幕幕朝气蓬勃。
街道上,已经有不少摊贩推车出来卖早点。
就在这时,小摊贩背靠的一幢出租屋里,一名穿着睡衣,头发杂乱,顶着两个熊猫眼的年轻人打开窗户,紧接着递出来一根绳子,往楼下喊道:“王叔,给我吊两根油条,一杯豆浆上来。”
“好嘞!”小摊贩的主人王叔答应一声,一边包装早餐,一边说道:“小孙啊,你们这些写小说的作者是真辛苦啊,整日宅在屋子里,最喜欢熬夜写书,也不出来透透气,年轻人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啊!”
说完,王叔往那根从楼上扔下来的绳子上系上早餐,看着缓缓往上拉的早餐,不禁苦笑道:“小孙,听叔的话,吃完早餐就去歇息吧。”
“嘿,叔,今天还真休息不了。”出租屋里的那名年轻人站在窗户口,取到早餐后,拿出油条咬了一口,笑道:“我得守在电脑前,看雷霆战队的比赛……啊,叔,我不能跟你聊了,比赛就要开始了,我靠,千夜居然祭出了盲僧……”
类似一幕,发生在许多地方,或是网吧,或是各处居民楼里,追比赛的少年们趁着比赛中场休息之际匆匆跑出来买个早点,然后立即赶回去,生怕错过比赛的开始。
国内外的时差固然明显,却仍是有无数的英雄联盟爱好者熬夜通宵追比赛,这便是电子竞技的魅力,就如同熬夜追世界杯的球迷们一样,不在其中,难以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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