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埂边上,自己一脚踩上去,恰好踩在他的右臂上,将那条手臂踩成了L形。
这人干得只剩一张皮蒙在骨骼上,身上穿着一件麻布衫子,手上提着一张步弓,撒袋中插满了羽箭,尾羽上雕翎在风中轻轻颤动。
再看他的头发上则挽着一个大大的发髻,用一根荆钗儿穿了,做的正是古人的打扮。
这里是一个小凹地,有两尺高,旁边都是腐烂的干枯的木头。
“难道我掉进一个古墓里了?”王慎一交跌进来,已经没有力气再爬起来。他脑袋里一片懵懂,已经被摔昏了头。
目光落到那具干尸上,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想了老半天,才凝起深思,背心一冷,千万根寒毛都竖了起来:不不不,这不是古墓中的干尸,而是刚死没两天的新鲜尸体。
是的,这人身上的衣服很干净,头发也黑油油地在阳光下亮着。而且,他手中的复合弓的弦还紧绷着,作为一个弓道达人,王慎自然知道,像这种复合步弓平日不用的时候需要将弦子取下放好,还得用弓码子给弓臂施加压力保持弹性。如果是古墓,这张弓怎么可能还能新成这样?
是的,这人死了没两天,只不过因为天气实在太干燥炎热,还来不及腐烂就被太阳烤成了干尸。
苍天,这是命案啊!
这人究竟是谁?
“什么人?”突然间,远处的土坎下跳出五六个人:“出来,我们已经看到你了,休想瞒过爷爷。”
“咯咯,这方圆百里就这一处泉眼,爷爷们守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你还不现形。”
听到人的声音,王慎心中一喜,可算是得救了。可定睛看去,浑身上下却如同浸在冰水里,禁不住剧烈地颤抖起来。
倒不是因为恐惧,实际上,作为一个还算成功的成功人士,他在创业之后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尚不至于怕成这样。
只不过眼前的情形实在太诡异,诡异得超过他的想象。
只见,跳出来的这六个人和干尸做同样的打扮,一副古人模样。他们或高或矮,都壮实得跟牯牛一般。再看他们身上借穿着薄皮甲,手中提着雪亮的腰刀,目光里绿油油地亮着如同两头恶狼,在他们的面颊上还刺着青色的印章。
“这里是什么地方,难道是穿越了,现在又是什么年代?”其实,这两日在旷野上走着,王慎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几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听他们话中的意思,这里有个泉水。他们正守在这里,抢劫路人,干没本钱的买卖。
刚才听到自己跌倒的声音,知道有猎物罗网了。
罢,既然被他们看到,只能出去跟他们照面,再给些财物,希望他们能给我一口水喝,再放我一马。只要是用钱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算是问题。
想到这里,王慎摸了摸腰上的皮带。皮带上面挂着一个用来辟邪的玉蟾蜍,是以前去丽江旅游的时候被导演拉进玉器店买的,当时花了两千块。虽然明知这是个骗局,可为了息事宁人,只有破财免灾。没办法,进店之后,人家哗一声就把卷帘门给拉上,不买够预期数额,不许出去。
回家之后他找人看看,其实这块玉只值一百,但雕工还算不错,就挂在腰上当做一个玩物。这次用来做买路钱,应该能够让那几人满意。一百块用来买一口水喝,也算是值得的。
正当他要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间,前方传来一声娇呼:“我们这就出来,不要,不要!”
王慎一惊,前面还有人,年轻软妹子?
声音好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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