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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还卖?”许世涛迷糊了,这些山民不都是买媳妇的吗?他们也拐卖人口了?
“倒是没拐,不过他们又把媳妇给卖了,不就构成了贩卖妇女儿童罪了吗?”
“又卖了?你是说这些被解救的妇女又被他们的‘丈夫’卖了一手?”
小成萌萌的点头,“是啊!”
法律规定,收买妇女再次转卖,按照贩卖妇女儿童罪进行处罚。
“卖给谁了?”
“我啊!”小成无辜道。
打拐办主任许世涛,还握着小成的手没撒开,脸上热情的笑容都没下去就僵硬在了脸上,“你说什么?”
有人说话就爱先拉个高腔,比如说:我啊!这些年见得事多了如何如何……
所以老许还等着小成那下半句。
然而,下半句没有了。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
“你前面那句是?”
“前面那句是‘是啊’。”
许世涛想了想,还是没能明白,“你是说这些人把妇女又转手卖了……”
“对,我刚才说,‘是啊’。”
“之后我问的是卖给谁了。”
“我说的是:我。”
说的真明白,可是许世涛是真不敢明白!
小成只好耐心的又解释了一遍:“这些妇女的买主,是我!他们这些家伙把‘媳妇’又转手卖给我了,这次明白了吗?”
这次许世涛好像明白了,不过他不会继续聊了。
和人聊天,人家要说我买了个什么什么东西,一般话题都会转移到这件东西上,比如说贵不贵啊,哪买的啊?用的怎么样啊?好的话我也买一个之类的。许世涛想了半天,觉得这个公式没法往上套。
你买的这些媳妇贵不贵啊?哪买的啊?用的怎么样?舒服不?舒服的话我也买一个……
“对了,许队,我顺便自个首。”
这不怪人家许世涛,只怪小成太奇葩了。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被买对象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既没有虐待行为,又不阻碍解救,还按照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另外加上刚才的自首情节,应该能争取到缓刑吧?”
老许握着的手还没松开,不过这时候本能的回复了一个“啊”字。
“对了许队,我还未成年,是不是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十四局竟然招募未成年人?等会!这小子是十四局的吗?
“文小成,你还未成年?”
小成点点头,“十五周岁。”
“十五周岁就加入了十四局?”许世涛三观都要崩溃了。
“没有啊,我什么时候说我是十四局的了?”
老许都要疯了,“不是十四局的人说你策划这次打拐行动?”
小成挤了挤眼睛,“这次行动,不是你具体策划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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