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别人后面,就只有受制于人,听候别人来决定你的生死。”
汪舜华真的不是在演戏,而是确实想起了某些人、某些事:“不要让别人把我们落在后面,子孙后代会骂我们的!”
群臣都呆了,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拔高到这个地步。
李贤站了出来:“臣以为太后所言不无道理。科学者,唐末指科举之学。科,从禾从斗,斗者量也。太后之意,不仅是要研究测量之学问,也是要对学问分科,研究专门个别的学问。圣贤经典当然要学,但不能让所有人都去考科举——现在每科大概取300多人,不算低;但全国读书人是多少?有秀才功名的就是10万以上,就算以后都不读书了,光是这些人要多少年才能消化完?这么多有知识学问的人,不能让他皓首穷经到老死。本来读书人就少,倘若不能为国家所用,更是白白浪费了!更何况,不管是种地,还是打铁,有了好的技术,都是利国利民!”
汪舜华由不得多看了一眼李贤。
于谦也站了出来:“刚才太后说了这么多,即便暂时做不到,但是如果能把火器加以改进,冶炼技术加以提升,新型农械加以推广,也是值得的;若是能培育几样高产作物,更是利在千秋。”
汪舜华感激的看着于谦。
但是商辂等人还是不赞成,言官更是坚决反对,吵闹了一个多月。
但汪舜华下定决心,在宣布设立集贤院的同时宣布设立科学院,管理日常事务的院长一人,食四品俸,院士分六等,分食从三品至正一品俸;下面的研究员分十二等,分食从九品到正四品俸,皆不定员。
同时强调:入选的人员,需要在某一方面有重大发现或者发明,有利于国计民生,报请太后批准,不是说擅长某样技艺就行,也不是什么奇技淫巧都能拿出来。
工匠和普通人得到许可,可以授官,这没什么可说的。授官人员,仿照科举,院士赐银五十两,研究员赐银三十两。
这些是针对在发现发明方面取得成果的;如果你有志气但是没条件,也不要着急,可以向科学院申请项目。——户部每年给专项经费一万两,用于资助项目研发。只要你按照项目申请报告模板写清楚原理、方向和效果,就有机会得到至少五十两的资助。搞成功了,有奖励;没搞成功不用担心,太后不会治罪;当然,你要确保这笔钱全部用在研发上面。
不仅发明的人有功劳,甚至举荐的人也要奖励。
但最重大的革新其实对发明创造的保护。
以往不是不强调保护,否则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传男不传女之类的规矩;但对汪舜华来说,这些规矩只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但你不能强迫人家献出来,否则吃饭的家伙就没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好在,问题是有办法解决的——颁布《专利法》。
汪舜华其实没有读过这部法律,但大致还是了解一些,毕竟产权官司在后代很常见。她提了几点意见,又让朝廷上下讨论,甚至仿照维新变法时的做法,允许官民上书言事——放宽到秀才,可以了。
现在规定:官民百姓,不拘男女,不论出身,有了创造发明以后,向户部申请,由皇帝授予专利权证书,在十年内,享有专有权。其他人必须经过同意才能进行制造、销售,否则即为侵权;一旦查处,按照市价十倍予以赔偿;十年后,除非特别申请,需要向社会公开原理,这也意味着,人家就可以自行仿照,如果能造出来的话。
申请专利保护,需要向朝廷缴纳一定的年费,免得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来申请;当然特别出色的专利,可以予以免除年费,甚至由国家直接买断。
此前汪舜华考虑过采用发明人证书制度。取得发明人证书后,发明权归国家所有,发明人取得一定奖励,但不能拒绝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人使用其发明。
但是这样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国家,发明人能够拿到的资金有限,但国家的负担更加沉重;而且其他人可以马上免费拿到,难免滋生等靠要的思想。
颁布实施专利法,以法律程序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利,同时要求其将发明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开,以此在提高市场个体进行发明创造的意愿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技术水平的快速积累和发展。
科学技术的春天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