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里的大多食客身份都很普通,了不起的也就是衙门里的差役而已,聊天内容都是一些偷鸡摸狗的市井小事。
明曦听了一会,非常失望,她并没有从中听到什么赚钱的商机。
还真是被公仪修说中了,她一个手不能扛,肩不能挑的废物确实没有生存的资本。
这具身体只会做一点女红,做得也不是特别好,跟专业的绣娘根本不能比。千金小姐学的女红刺绣都是学着玩的,不然女工都让小姐做了,丫鬟们干什么。
而且绣娘都是被绣坊压榨的,压根赚不到几个钱。
比起流落在外,似乎嫁人才是这个时代所有女子最好的归属。
在家从父,出家从夫,夫死从子,只要是个女人,就得找个依靠。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女子毕竟是少数,而且做生意也会有麻烦,很多地痞流氓就是专挑女人欺负找茬。
女人不是不能出头,也不是完全没有出头的机会,但就是难,非常难。
在这个时代,没有靠山背景,一个女人想要做生意估计是希望渺茫。
而且不说地痞流氓,公仪家分分钟都能把她的生意搅黄了。
明曦惆怅地薅了一把头发。
“诶,我听说,李东那小子,前几天想在赌坊出老千,结果被人抓了个正着,当场就被剁掉了一只手,这事真的假的。”
“哬,你不说我倒忘了!这事儿那还有假,我跟你说,那场面可是鲜血淋漓的,赌坊把闹出人命,最后还把人给送到了医馆去。”
“医馆的大夫也要吃饭的,当然是给钱才能治病。李东那小子怕死,还把家里的宅子都给抵了银子……”
明曦歪头听着,然后抬起袖子擦了擦嘴巴。
没有系统,她的生活水平都跟着下降了不少,连块帕子也没人给她掏了……
明曦跟着几个赌狗看见了一家二层楼的大赌坊。
一层都是普通阶级的赌狗,没什么油水,玩的也比较小。
二楼是有身份的赌狗,玩的也比较大,也比较注重环境和服务。最重要的是,上层阶级的人不可能跟普通阶层的人混在一起玩,那也太掉身价了。
所以古往今来,有身份的人都有vip和包厢。
明曦刚要进去,门口的人就抬手把她拦住了,打量了她一眼,眼里毫不掩饰地划过一抹惊艳,然后略带客气地笑道:“姑娘,我们这有规矩,不招待女眷。”
明曦想了想问道:“为什么不招待女眷?”
进了赌坊的客人都是财神爷,没有一个人能够在进了赌坊之后,还能全身而退的。不输到倾家荡产都不会罢手的。
按理说,这门生意是不会有性别之分的。
“不为什么,我们这的规矩就是这样,您要是不高兴,可以换一间赌坊玩。”门口的人笑了笑,似乎并不是很在意有没有这么一只小肥羊。
明曦眨了眨眼睛,也不强求:“好吧。”
看来这间赌坊生意很好呀,规矩比生意重要。说明老板的来头也不小,为了规矩甚至不怕得罪客人。
明曦用剩下的钱,到成衣铺买了一身男装换上,到了此时,明曦才算是真正看到了这具身体的相貌。
这是她用过的所有身体里,最年轻,最漂亮的一个。ωWW.
这张脸皮肤白皙细腻,透着一丝肉眼凡胎看不见的红光,这是朝霞面。问贵在眼,眼珠黑白分明,丹凤眼微微上扬,顾盼生辉。额头宽阔,嘴唇晶莹红润,艳嘟嘟的,下巴稍微有些尖细。
整个人看起来光彩照人,十分娇俏。
这等容色和家世,当个贵妃都够了。如果不是真千金杜晚卿的突然出现,原身大概率是要进宫做娘娘的。
明曦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摸了摸胸脯和喉咙,只要不是瞎子,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女扮男装。那女扮男装还有什么意义?
明曦犹豫了一下,还是忍痛咬了一口手指,鲜血很快就从葱根一样白嫩的指尖里涌了出来。
旧着鲜血,明曦在额头上画了原型的鬼画符。
很快,那上面的鲜血就干了。
大白天的,赌坊里却人山人海,气氛也十分火热,不少人额头上都出了汗,一边脱了外衣褂子夹在腋下,一边围在赌桌边旁边,拼命地喊着“大大大!”“小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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