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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Nightmare Machine·噩梦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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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宁街位于英国首都伦敦的西敏。

    过往两百年来,它是内阁官员、首相与财政大臣的官邸。

    它的名字来自于乔治·唐宁这位有魄力的财阀无赖,在伦敦最重要的地段建造房屋迅速发财,紧接着背叛联邦,同流放在外的英皇室重新建立了一个大英联合王国。

    可以说,没有唐宁街,就没有英女王。

    但是这些历史渊源对圣詹姆士公园里养鸽子的温斯顿叔叔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早在一年前,全世界似乎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困顿之中。

    天气变得奇怪,政局开始动荡。

    人们生病,又康复,康复又生病。

    一年里都见不到几次太阳,游客越来越少,鸽子越来越多。

    按照体面的说法,温斯顿是被动请辞,从圣詹姆士公园的长椅挪动身体,腆着老脸找了一份代驾的工作。

    他平日里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着斜角街对面的政要官员似流水一样出入,但凡能认出豪车的车牌,英卫报的人们问起这位公园里的无名养鸽人,那么就到了他洋洋洒洒挥斥方遒志得意满指点江山的时候。

    往往在摄像机前,温斯顿叔叔能在短短的几十秒里,如数家珍一般,将自己于唐宁街外的见闻流利的用一口英式伦敦老贵族腔调说给记者听,要用最恶毒的臆测,最渗人的阴狠边角料,最桃色的花边新闻,用冠冕堂皇的口吻讲出来,是绘声绘色不落任何细节。

    只是回想起这些事,就让温斯顿心中的枯竭泉眼,又涌出来点滴甘露。

    如今他十分落魄,穿着老旧的夹克衫,劣质的高领毛衣给脖颈的皮肤带来阵阵瘙痒,他能感觉到领口那一片经受雨打风吹烈日暴晒的柔软皮肤,早就长出了一层厚实的角质鳞。

    他消瘦的脸颊与阴沉的眉眼足以吓走路上的任何女人或孩子,哪怕是携着手杖出行,准备对付罪犯的男人,也不愿与这奇怪的中年阿叔多说一句话。

    温斯顿如此想——

    ——这是最坏、最糟糕的时候。

    连续半年的阴雨天气赶走了鸽子,连续熟年的瘟疫赶走了游客。

    让他这位生活在皇城根儿的正白旗老贵族,只能沦落街头,站在酒店的门廊旁,与无知无畏不懂得绅士礼仪的粗鄙门童谈谈时局政见。

    这人心不古的年代,却没有几位贵客,能看出温斯顿落魄外表之下高贵的魂灵。

    阴寒刺骨的诡异天气已经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似乎太阳已经放弃了这片土地,日不落帝国的太阳永远落下了。

    哪怕是温斯顿叔叔偶尔重回故里,去唐宁街再多看几眼,想要看清庄严肃穆的建筑,想看清达官显贵副驾驶上的时尚丽人。也不像往常那般尽如人意。

    光是他这几个月看见的——

    ——内阁已经请辞了三十三位政要大臣。

    似乎有什么非常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与温斯顿叔叔一样,这些风光无限的大人物兴高采烈的走进唐宁街,失魂落魄的走出唐宁街,彷佛生命中有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彷佛有一部分灵魂,永远留在了这条古老的街道中。

    冬日的严寒就像是一只长着骨蛆的怪手,死死扼住了春天的咽喉。

    一个电话打消了温斯顿这位老键盘侠的所有顾虑,所有绮念。

    生活依然要继续,再怎么尊贵的绅士,也得为吃饱穿暖而低头。

    他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父母早就变成了两块墓碑。

    如今想要养活自己,在租来的屋子里领生活救济,也能过得很好。

    可是温斯顿不是一个闲的下来的人——

    ——毕竟他是见过大人物,大场面的老贵族。

    哪怕是做代驾,也要与醉醺醺的客人把中古时代的皇家丑闻都说清楚,像是翻弄病人做完抽脂手术的皮褶子,把最肮脏最猎奇的那点破事拿出来念叨——这才是[Old Money]的风范。

    电话的另一边,传出一个模湖不清,口齿不畅的年轻男声。

    温斯顿照着年轻人们喜欢的口吻,比作蝙蝠侠的老管家阿尔弗雷德那般优雅精神的腔调,要作一次完美的代驾委托。

    “少爷!您好!请将您的位置发到我的手机上,我马上就到!”

    时值二月,天空飘起了寒雨雪花。

    温斯顿那市侩又狡诈的表情看得门童直吐舌头,满心不屑。

    与客人问清楚代驾的路程,交代完价钱。门童又为温斯顿那副狮子大开口的恶心嘴脸,作弄出反胃的表情。

    温斯顿不屑一顾,却要用高昂的头颅说清楚高昂价格的精妙之处。

    “年轻人!迟早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精诚服务,并非是为了讨要一两个铜子儿——我们应该是客人们的心灵导师,除了单纯的苦力活,我们要与客人在这段旅途中分享见闻,成为伙伴,或是生死之交。”

    年轻的门童只是应和,挂念着温斯顿叔叔平时送来的几根香烟,也不去讥笑反驳。

    “是的!您说的对...”

    听见门童的应和,温斯顿更来劲了。

    “那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与华生的友谊,或许就是在一趟车上开始,对吗?你为客人提伞停车递毛巾,订饭引路拉行李,却是金口难开的羞涩表情,这就太可惜了——我认识许多大人物!却从不认为自己杰出优秀,你觉得我为什么能拥有今天的成就呢?”

    门童终于忍不住了:“温斯顿叔叔...您有什么成就?”

    温斯顿一时语塞,于是直接跳过了这个话题:“因为与人相识,并不是让他们认识我,而是让他们记住我!这点很重要!要是他们记住我了,不论用什么手段记住,都算认识了。”

    说完这些,温斯顿才心满意足的走下梯台,撑起一把黑伞,装模作样的与门童挥手道别。厚实的脸皮丝毫不为刚才自吹自擂露出马脚破绽而心虚难堪——只是想着,今天又与年轻人上了一课,这是极好的事。

    这种感觉就像是口中念出来咒语,释放法术。

    心中油然而生的自豪感能将近日连绵不断的噩梦都冲散。

    是的——温斯顿叔叔最近的睡眠质量越来越糟糕。

    阴雨天气让他四十六岁的老胳膊老腿快要生锈,明明是血气旺盛的壮年,却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死神的传召。

    老旧的出租屋里开始生霉发臭,木地板跟着煤炉地暖与室外温差总会在半夜传出嘎嘣脆响,若是被此类怪声惊醒,就难以入眠。若是昏昏沉沉的睡去,恐怕这些古怪的音符,就会变成梦中的枪声。

    他想着——还好有这样神奇的魔咒,否则他会发疯发狂。

    不过五百来米的距离,街头巷尾马路大道尽是冰冷的雪水,偶尔能看见孩子们去抓握栏杆上锋利的冰柱。温斯顿立刻大声喝令:“小心了!别伤到自己!”

    等到孩子们都被这恐怖的叔叔吓得呆滞。

    温斯顿与孩子们迟迟赶来的父母,扮作微笑。

    “你们也不想自己的宝宝出什么事,对吗?”

    这下倒好,连父母们都吓得呆滞,抱着孩子匆匆离开。

    “连一句谢谢都不会说,真是没教养...”温斯顿叔叔叹了口气:“人心不古啊,伦敦也不再是伦敦了。”

    他像是走马观花,磨磨唧唧的终于走到代驾客人的车辆前。

    客人倚在护栏旁,正在狂吐不止,像是喝了九十六度的生命之水,要把肚腹里的胆汁都吐进泰晤士河。

    温斯顿立刻扬眉吐气,一言不发,作着礼节与仪式,像个安静的老管家,为客人撑伞,顺带去观察客人的神态与人种。

    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男子,有非常漂亮的金发,口中冒出来的酒气里能嗅见牛舌与龙虾的味道。听见客人骂骂咧咧的口吻腔调,应该是个南威尔士本地人。

    温斯顿叔叔知晓了这些事,立刻去看车辆的品牌与价值。紧接着就心跳加速,又开始后悔。

    心跳加速的原因是——这台车非常昂贵,是劳斯来斯古斯特长轴距版。

    后悔的原因是——代驾的酬劳或许是要少了,要是下回能遇见这么个主顾,他得三思而后行,见到车和人之后,再谈钱的事。

    “钥匙...钥匙给你...”客人终于吐完了腹中秽物,身形摇晃,拉开后座车门,将钥匙塞给温斯顿。

    温斯顿举伞扶着客人上车,轻声应了一句。

    “好的,我们马上就会回到您温暖安乐的家里。”

    客人没有答话,一头歪在车窗旁,紧接着就开始打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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