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颜色和形状容易让人误会罢了。其实它是有头的,也有尾巴和四个短小的蹄子,说白了就和加肥版的野猪长得差不多,不过这个体型,说他是野猪中的皇帝也不为过了。试想,有哪只野猪能长到十米长、近四吨重呢?
其实野猪不是重点,蹲伏在那野猪身上的女人才是。那是一个近乎残忍到变态的女人,从她手里玩弄的两个眼珠和那野猪丢失的下巴就可以看出来。那女人穿着一身蓝色的女式西装,下身则是配套的半身裙。要不是白色的高跟鞋上还残留着几滴鲜红的液体,再配上其从容的脸色,任谁也想不到边上的这头野猪是她干掉的。
不多时,女人从野猪身上跳了下来,整理了一下盘在脑后的头发,望向天空自言自语道:“真是不让人省心啊!我才多久没回去?又有事情发生了么?”过了大约一分钟,一只火蛾飞了过来,趴伏其耳边颤动着。
“虽然已经知道了,但是却不能省略的一步呢!看你也是一朵火焰,我就不用再钻那些木头了。”说完便伸手一抓,将火蛾扔到了木头堆上。火蛾挣扎了一下,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须臾之间,火蛾就接触到木柴,木柴森然窜起来三尺高的火苗,就像有人把zippo打火机扔到了汽油池子里一样。
这个女人自然就是姜娆,传说中的‘十圣’头头儿。姜娆生完火后,单臂一推,重达四吨的这个大家伙就被反了过来,露出了略微泛白的肚皮。肚皮中央偏左上的位置,赫然有一个拳头大小的血窟窿。
姜娆并不在意,因为她要掏出那大野猪的心脏,就得有个通道吧?不然把手从大野猪嘴里伸进去,摸着湿滑、黏腻的食管壁,再去一边控制它不要乱动,一边寻找那玩意儿的心脏,最后握紧扥出啦的话,对于一个女性来说,着实有些恶心了。所以姜饶这种方式并没有给它带来太多的痛苦,仅仅十秒左右,大野猪就死透到不能再透了。
姜娆把灵能量包裹在手上,迅速挥了挥手臂,野猪身上的三条肉就被分割了下来,分别是它胸腔左右和下边的三块,加起来只有五公斤左右。
昨晚这些,姜娆再次挥了挥手,一块装在皮套里的石板飞了过来,将两块‘排骨’肉平铺在石板上,又将肚子上的肉铺在两条肉上,姜娆便完成了准备工作,走到火边就开始烤了起来。
这时,石板突然发声了:“我说小娆啊!我这么大岁数你还用‘众猪’肉来馋我合适么?不如你去拿一块普通的石板来烧烤怎么样?”
姜娆纤白的玉手握拳,敲了一下那石板:“死开!臭老头,要不是你的受热均匀,我也不屑用你来烤。有本事你跟我抢啊!你有本事说话,你有本事吃东西啊!你不吃就好好让我吃顿饱饭,别唧唧歪歪的像个娘们!”
那石板用充满沧桑的嗓音说道:“想我堂堂梅尔梅克神圣法典,最后竟然沦落到被一个小女孩用来烤肉,晚节不保啊!早知道还不如在我的博物馆里待着呢,好歹那帮家伙还拿我当文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