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甄本来也想跟他去看看吴氏,但一想到那天在西院上演的那幕,顺带着想到那条无法通过的捷径,心情当即晴转多云,因此听了陆长风的话,她只是乖巧的点了点头,便抱着胭脂盒往回走去。
走到半路,陆甄瞄到一边李伯正在给一条狗喂食,立即眼中放光,三两步便扑到了跟前,欢喜的叫道:“啊,拉布拉多!”原先的不快早已不复存在。
李伯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黑不溜秋的土狗,茫然的问道:“拉什么?”
陆甄指着吃的正欢的黑狗,“这个啊,拉布拉多,李伯你上哪儿弄到的?”
李伯再三看了看黑狗,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从乡下的佃户那里。”
某个自认为对狗很了解的人蹲在狗食盆子面前开始逗弄它,丝毫不认为自己认错了狗的品种。
凤娘此时正好走到了这边,一看到李伯牵着的那条黑乎乎、凶恶恶的狗当即心肝跳了一下,待看到陆甄的时候,又忍不住上前要去撩拨她。
“哟,我说七丫头,你在这儿跟狗拉什么家常呢?”
陆甄一听是凤娘的声音,心情顿时不好,在一边捡了个小树枝边在狗食盆子里画圈圈,边小声的嘀嘀咕咕:“阿布啊,看好了啊,这就是你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以后看到她你就记住两个字:咬她,咬她,咬她……”她连名字都给狗起好了。
凤娘见她真的跟狗说起话来,忍不住笑了起来,旁边那条黑狗突然朝她汪汪狂吠了两声,吓了她一跳,当即转身,赶紧狼狈的离开了。
陆甄一见这狗居然这么通人性,兴奋的无以复加,就差抱着它狂亲一番了,立马喜滋滋的对李伯说道:“李伯,以后你没时间照料阿布,就交给我,我跟它投缘着呐。”
李伯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狗,好半天才点了点头。陆甄这才不依不舍的回去了。
走出去好远,李伯有些同情的看了看黑狗,叹息了一声,“就这么给你定了这名字了,你就认了吧。”黑狗十分颓唐的趴在了地上,眼中隐隐有泪光浮动。
陆甄自然不知道她口中阿布的悲伤心情,回去后,她立即试用了一下陆长风带回来的胭脂,直到晚上要上床睡觉时才擦掉。
第二天一早,陆甄刚吃完早饭,陆长平就过来了。陆甄远远的看了一眼他身上灰色调的衣裳,十分不屑的抽着鼻子,哼哼唧唧的给予指导:“下次不要穿这种色调的衣裳了,三哥你才多大,要焕发出青春朝气啊。”
陆长平十分诚恳的接受了建议,立即问道:“那我该穿什么颜色的?”
“白色!”陆甄立即接口,“只要是擅于卖弄风情装潇洒的男人都喜欢穿白色,三哥你该学学人家专业装13的态度。”
陆长平没听明白,虚心求教,“何谓装十三?”
陆甄一时哽住,只好瞎扯道:“就是……就是十分飘逸,潇洒脱俗。”言语中顿时改变了词语本身的色彩,一跃将之升级为褒义词。
陆长平点了点头,恍然大悟,“七妹知道的东西真是多啊,以前三哥居然没发现,真是惭愧。”
陆甄知道他又要拿自己跟半年前的陆甄作对比,赶紧岔开话题,“哎呀,还有很多要改变的内容呢,三哥你得好好学习,不要偷懒才是。”
陆长平立即点头如捣蒜,“这个我自然之知道,还有几天就清明了啊,我得把握机会啊。”
陆甄满意的点头,表面上在想着怎么改造陆长平,心中却在暗想着自己也该把握一下机会,说不定清明还有机会遇到另外一条更好的捷径呢?
虽然下定了决心要奋斗,但是说到底,这孩子对追求捷径什么的,还是不死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