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林子闲脸上一阵晦明晦暗,表情很精彩,最后有些哭笑不得道:“你在开玩笑吧!你想要个混血儿?”
“有什么不好吗?我觉得混血儿挺漂亮的。”乔韵淡然道。
林子闲那叫一个无语,他在世界各地到处浪迹过,见的事情多,有些东西自然比一般人看得更远点。
混血儿虽然往往会给人一种基因融合后的异样美感,但是混血儿实际上是真正的孤儿。属于姥姥不亲舅舅不疼的那种,没有国籍归属感,而父母所属的国家也不会将你真正视为本国人,充其量就是一半本国人或暂时是本国人。
一旦国家局势不稳,混血儿往往是最倒霉的,比真正意义上的外国人惨多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不是讲讲的,乱世之下,一个族群中的另类必将是受到排斥的,所以也是最可怜的。
就算生逢太平,一个混血儿接掌名花集团的话,迟早要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说得好听点,混血儿虽多,谁见过几个能执掌这么大公司的?谁见过几个能真正成就事业的?就算有,也是那种表面看起来混得不太明显能鱼目混珠的。
族群这个宽泛的概念,不但体现在人类身上,而且体现在自然界的各种动物身上,虽然人类相对要理智,但实际上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有排他性,可谓是动物的天性,无法避免。甚至有时候连植物中都会出现。
然而这种话,林子闲还不好对乔韵解释,免得人家误以为自己有种族歧视。
“别闹了,回酒店去。”林子闲手中的防晒霜一扔,人家都要折腾混血儿了,还擦个屁的防晒霜。伸手从她包里拉出她刚脱掉的纱巾,扔到她身上,“穿起来。”
“林子闲,你管得太多了。”乔韵抓起纱巾一扔,银牙咬唇地看着他,表面冷漠,心中却忽然感觉委屈得想哭,自己是找不到男人的女人吗?犯得着跑到这里脱成这样来卖肉、来犯贱吗?
“我再说一次,穿上,回酒店去。”伸手抓住那两块纱巾又扔回了她身上。
不远处的小刀背个手在沙滩上晃来晃去,乔韵穿成这样,他的确有点不太方便再靠过去了。蜂后是属于凯撒大帝的,凯撒大帝是属于蜂后的,这两人才是真正的一对,外人就不要掺和了。
而椰林方向的罗姆却夹着雪茄、捧着望远镜若有所思道:“凯撒似乎和她产生了矛盾……”
纱巾再次一扔,这次直接扬起让风吹跑了,乔韵语气冰冷道:“林子闲,你到底想干什么?”
见劝不了她,林子闲也火大了,一把将坐那的乔韵给摁倒在垫布上,拉住垫布两头一包,直接整个抱起乔韵,调头就走,霸气十足,无视周边诧异的目光。
你不回去,我帮你回去!
小刀笑着摇头,不远不近地跟着,打晕的约翰不知道被他弄哪去了。椰林树荫下的罗姆,嘴角发僵。
“林子闲,你在干涉我的人生大事。”乔韵躺在林子闲的臂弯中,盯着他说道。
“干涉就干涉了,你乔家的事,我干涉的还少了?”林子闲不屑道。
“我在找男朋友。”乔韵郑重提醒道。
“这个红头发老外不行,至少我看不顺眼,所以我不同意。”
“我找男朋友,为什么要你同意?”
林子闲无语,是啊!人家找男朋友,自己凭什么不同意,能挡住一时,能挡住一世吗?
想了想,有些词穷地应付道:“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买断小孩会优先考虑我。”
乔韵沉默了一会儿,淡淡说道:“我是这样说过……不过你想清楚了,这意味着你要做我男朋友。”
“你一个女人都不怕,我怕什么?”林子闲多少有点心虚道。
今天要不是被逼到了这个地步,打死他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然而让他眼睁睁看着她穿成这样的身体被别的男人乱摸,比捅他千百刀还难受,目前只想阻止乔韵这样干下去。
“你确定?”乔韵冷冷逼问道,一颗心渐渐加速跳动。
林子闲点了点头,不过随后神情一僵,身边的女人美惠子好说,她从不会在乎自己身边有多少女人,但是花玲珑怎么办?
躺在臂弯中的乔韵见他点头确认了,顿时心跳如小鹿,但依然极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费力地从包裹自己的垫布中挣扎出了两条如羊脂玉般的胳膊,直接光明正大地搂住了林子闲的脖子,淡然道:“从今天开始,你是我男朋友,我是你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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