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豹跳上树后,野牛喜出望外,它冲锋的速度很快,本身没有杀死黑豹的想法,只要能将其击退,让自己能安全的逃离就好。
“噗嗤!”
野牛喘着粗气,从黑豹所在的树下经过,朝着丛林深处一路狂奔。
然而踩在树枝上的黑豹看了一眼远处的约翰逊后,没有犹豫当即纵身一跃。
下一刻。
精准的跳到了野牛那厚实的后背上,并用那尖锐的利齿狠狠的咬了上去。
“哞!”
野牛感受到后背的剧痛在发出道道低吟的同时,以更快的速度朝前奔跑着。
“不好!”
约翰逊见状,连忙跟了上去。
按照现在的情形,黑豹很可能将野牛咬死。
要是自己不快点跟上而追丢的话,那岂不是白费功夫了。
“黑豹也太猛了吧?”
何想看的目瞪口呆。
“不是说野牛的天敌只有老虎吗?我看这只黑豹自己就能解决了。”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做不到的,先不提能不能咬死,最起码要和野牛周旋很久。”
贝爷出言解释道。
“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约翰逊展示出惊人的气势,野牛知道不好惹,因此没有时间和黑豹周旋,一心只想逃命。”
“因此这才给了黑豹跳到野牛背上的绝佳机会。”
“贝爷说的不错。”
霍普斯兴致勃勃的补充道。
“不过以野牛的力量和体力想要甩掉黑豹还是能够做得到的,可野牛却不管黑豹依旧向前冲倒是令人不解。”
霍普斯感觉有些不对。
贝爷也略有所思,他同样察觉到了。
然而身在其中的约翰逊并没有时间想这么多,他的目标就是这头野牛,仅此而已。
无论什么动物想要窃取,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嘶~”
黑豹狠狠的撕下一块肉来,锋利的爪子无情的插进野牛的皮肉,无论野牛跑的多快,有多颠簸,依然岿然不动。
鲜血洒下,甚至连后面紧追不舍的约翰逊的衣服上都浸染了几滴。
没过多久,野牛的速度开始减慢。
约翰逊大喜,这说明野牛的体力已经消耗大半,那他能猎到野牛的概率进一步提高了。
这时约翰逊突然看到黑豹停止了撕咬,双耳微动。
下一刻。
轻盈跃起,直接从高大的野牛背部跳到了一根树枝上,并没有任何犹豫的跑掉了。
“什么?”
约翰逊瞪大了眼睛,内心狂喜。
没想到黑豹这个时候会选择跑掉。
“不对。”
约翰逊想起黑豹的耳朵动了动,内心感觉了异常。
豹子的听力要比人类的敏锐数倍,因此约翰逊断定黑豹绝对是听到了什么声音才选择逃跑的。
“到底是什么声音呢?”
约翰逊看了看速度减慢的野牛,连忙趴在地上并将耳朵紧紧贴着地面,聆听起来。
“轰隆隆!轰隆隆!”
大地内传来一阵阵心惊胆战的声音。
约翰逊曾经在斗牛国听到过类似的声音,瞬间脸色大变。
“野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