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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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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很好,你讨厌我,我却也不喜欢你。从此两不相见吧。”

    她接过丫鬟手中的托盘,将它重重横在桌上,我看了一眼,更觉得气愤,但我不愿让她看出我气,故而忍了下来——托盘之上装着一套颜色艳俗的衣裙,不仅突破了我审美的底线,其暴露程度更是突破了我的接受底线,只听她滑了滑杯盖,瓷器尖利刺耳的声音紧绞耳膜:“忘了正事,我是受妈妈所托给你送衣服来的,望你卖个好价钱。”

    “真是有心了。”面上恭谨和顺,心里却忍不住将她撕成八大块。想着若是再见到二狗子,一定将他的眼睛戳瞎,这看上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待她走后,我便将那托盘扫到地上,再狠狠地跺了几脚。可惜房间里没找到剪刀,估计是怕我想不开。

    口舌之快倒是好逞,如何出逃却是难题。

    无所是事,索性走到窗前。

    从醉芳阁窗前望下去,灯火阑珊的杭州城繁华隽秀,喧闹的太平街市仿若唾手可得,后院的杂役房可没有这般景致。偶尔从后院打开的门缝间见到院墙那边的街墙,便会被五大三粗的打手们挥舞着棍子给警告回来。

    细细想来,很多东西,我都没有亲身经历:我没有机会为了个铜板跟卖菜的小贩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机会吃上一碗街角的牛肉面,更没有机会趴在书院的墙角偷听先生讲课。这样想来,不是不可惜。

    道听途说,未曾亲见,但仍忍不住心生向往。

    同我一起被卖来的姐姐们早已可以挂牌迎客了,我见着她们身上的衣裙从粗布短衣便成绫罗绸缎,桌上的吃食从馒头稀粥变成山珍海味,同样也见着她们从坚贞不屈到含垢忍辱,再到棱角全无、圆滑世俗,透过一方,倒也算是见证了这世界的狠戾。挫折与轻视并不能成为铠甲,却成了穿透心里一把利剑,心已中空,再无所求,不过游魂一抹——她们学会了如何心安理得地得过且过,向自己妥协,向世界妥协。可我不愿,至少现在不愿,哪怕若干年后,我会如她们一样,回过头来嘲笑如今的不自量力,但至少现在,绝不。

    醉芳阁在第三层,此地地势颇高,贸然跳下,只怕会粉身碎骨。前厅喧扰繁杂,此时歌舞升平,如果混迹其中,或许还有些许胜算,为难的是如何避开守在门口的两个大块头。

    好像也只能险中求胜了。说干便干,我换了件灰布短衣,是二狗子从前的衣裳,倒也颇合我身,然后将头发束成男子样式,将眉毛描成斜飞入鬓的模样,再用青黛添了几笔胡子。在这院子里,男人绝对比女人不显眼得多。

    我将床上的被子团成一团,再塞了几个重物在其中,找了根线,捆上蜡烛,只等着将被子扔出窗外的同时,顺带拉熄房内的烛火。伴随着我的一声尖叫及重物落地的声音,大块头们冲进屋内,直探窗边,趁着这间隙,隐在门后的我便可趁暗出来,混入嫖客之中。

    此番计策果然奏效,一声惊呼之后,我已闪身而出,低头缓步,全然无视身后秘密搜寻且怕惊动客人的护院,顺了正沉迷美人怀而衣襟大开的公子折扇,又胡乱捡了顶方帽,遮住头面,拂去拉住我衣衫将我误认为嫖客的姐妹的手,终于从大门出了楼去。

    宛若新生,却又危机四伏。车水马龙、灯火酒绿的街市终于在我手边,我缓步走在街市之中,暮然间觉得安定和平仿若离我很近,还好今天有灯市,我得以在人流中隐匿,只怕护院们很快便会惊觉中计,凭着老鸨睚眦必报的个性,只怕会派出更多人马,将我捉回去杀鸡儆猴。

    我的时间不多,虽然看什么都觉稀奇,可又不敢驻足,生怕一停下来就恍然惊觉这身后的星星点点、繁花似锦,都消融在寂夜之中。

    热闹的街市并不太长,摩肩接踵的人群逐渐稀零,我也不知自己到底走到哪里,只觉得繁华过后很快便没入悲凉。

    初初沉浸在逃亡的惊魂中不敢懈怠,现在稍稍松懈,便被街角的红薯摊吸引了注意。从早到晚,滴米未尽的我,蓦然觉得很饿。很想吃东西,可是并没有钱。只能闻着红薯的香味解解馋。

    街市终于有些荒芜,有挂着暖黄灯笼的平头百姓家,门扉却紧闭。垂柳的影子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分外浓重,便如我一般,孤立无援。

    远远便见着,石板桥上站着一个女孩,环佩玎珰,娇俏可人,这么深的夜,一个独身女子,不是不显眼的。她显然在等情郎,一边绞着衣带,一边翘首以盼。

    一双手拍上了她的肩膀,我见着有个抱着酒坛的醉汉从她的后面走了过来,他们一阵推搡,显然,这姑娘等的并不是他。我知道自己不该管闲事,但又放不下心。装作和姑娘相熟的样子,叫了声:“小蝶,教你等久了。”就将姑娘虚虚搂着,躲过了那醉汉的恶爪。那姑娘身子一僵,却也没有答话,因为我也是一袭男装,只怕不能叫她放下戒心,但总归她没有反驳。我便很快又将手放了下来。

    “哟,等来了个小白脸,这般瘦弱,原来姑娘你喜欢这样的?”那醉汉走路颠三倒四的,说话也极为轻浮。眼见着手又要搭上那位姑娘的肩了。

    却被另一只手紧紧握住。我看向来人,心下蓦然一紧,有些不明所以。

    他眉目浓重,这样的眉眼,分别给人一种生冷不易接近的错觉,让人不自觉地稍稍挪开距离。额前落了几抹碎发,愈加看不清神色。疏离淡漠,却偏偏又不是高高在上的那种,仿若举手能取天下,俯身能安众生。

    醉鬼的手被他轻而易举地辖制,翻转,骨骼错位的声音令他暮然间清醒,只差没跪地求饶了。姑娘到底心善:“放了他吧,也只是喝醉。”那位侠客便依她之言放了手,一个重心不稳,醉鬼便应声落地,连滚带爬地爬起来,落荒而逃了。

    我和那位姑娘回过身来想向他道谢,却发现人已经走了很远。

    他的背影孤冷、脚步坚决,似与这污秽的凡尘没有半点牵连。不消片刻,便消融在夜色里,仿若从未出现过。

    这般人物,只怕难得有相识的机会。可我分明觉察到一种感情,叫做怅然若失。

    后来有人跟我说,任何一种环境遇到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一定大有渊源。

    我也是后来回味,才觉得此言非虚,不过我注定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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