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昭歌字字真切,觉得这位羊先生未免太刻薄。
公羊先生大惊失色,噎了半天,又信口造谣:“他方才听学时,还打瞌睡了!”
孟昭歌微笑:“年轻人觉多,打打瞌睡也很正常。”
“他…他是因为打瞌睡才把字写成这样的!”
孟昭歌持续微笑:“打着瞌睡还想着写字,真用功啊。”
“……”
公羊先生气急败坏,本想诋毁元惊烈,却不料这王妃也是个有病的。
他拂袖而去,“哼!”
公羊先生怒气冲冲地走了,孟昭歌叫墨环去送他。
而后,她直接问元惊烈:“他是不是对你很凶?若他太苛刻,你也别让着他。”
元惊烈本以为她会叮嘱自己好好听学的。
他没想到孟昭歌会同他说这些。
少年的心弦一动,没有回答,却问:“阿姐,你请的这位先生,是不是花了好些银子?”
孟昭歌道:“他是白鹿洞书院的大儒嘛,不过你不用管,荆王府有钱。”
少年沉默,瞳孔渐渐覆上一层阴影。
随后,孟昭歌带着他到了梅苑,用午膳。
今日又是满桌的美味佳肴,还多了道从前没吃过的烧蟹。孟昭歌将袖子撩起来,亲手给他剥。
那是很奇怪的程序,至少元惊烈是这样觉得的。
竟然还需要工具,阿姐拿着剪刀与小勺又剪又挖,才将蟹肉放到银盘中递给他。
“尝尝。”
他小心地吃下一小块蟹肉,细嫩鲜美,入口即化,便点头:“好吃。”
又将银盘推给孟昭歌:“阿姐,你吃。”
“我不爱吃这个。”孟昭歌并不是推辞,她是真不爱吃这味道。
前世,有次从外头带来螃蟹,在饭桌上全给了孟常宁。她孤单地坐在一旁,好奇了许久那螃蟹的味道。
但后来机缘巧合,也吃到了旁人给她剥的蟹,味道不怎么样。
就跟宇文期这个人一样。她嫁给他之前,觉得他是谦谦君子,可婚后相处下来,发觉他的薄情寡义。对他的那点少女情怀,便全给耗尽了。
元惊烈喜欢吃蟹肉,须臾便将那一小银盘的蟹肉都吃光了。
孟昭歌见状大喜,嘱咐墨环明日去集市上买鲜豆腐,要给他做蟹肉豆腐煲。
“阿姐喜欢吃什么?”少年喝了口汤,又不经意地问她。
“河虾。”孟昭歌脱口而出。
两人吃着饭,她只当随意的聊着天,没多想。
晚上,梅苑点着满屋通亮的蜡烛,孟昭歌洗漱完,靠在软榻上看书。
墨环在一边守着,欲言又止。
半天了,才敢问一句:“明日那位公羊先生还来吗?”
孟昭歌不假思索地道:“当然来。”
“可娘娘,我觉得那位先生有点儿奇怪……”
墨环思来想去,还是难以启齿地道:“我今天出去送他时,无意间看见,他和书童,举止分外亲密呢。”
孟昭歌手下一顿,抬眸:“多亲密?”
这可要如何描述!
墨环一想到那画面,就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难受的回忆着:“那书童扶他上马车时,他摸了一下书童的腰。”
“那书童还一脸娇羞的看他……”
“……”
孟昭歌沉默了半天,想到那画面,是够有冲击力的。
可她也很疑惑,上辈子,她可没听说过公羊先生是断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