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一想到这个名词,大多数的人想到的都是休息和娱乐。在家中享受天伦之乐,不然跟着朋友一起出去happy也是不错的选择,再不然跟着女朋友花前月下也是不错的。
可是这个周末,杨华要干一件让所有人惊心动魄的事情。清晨三点,杨华就已经睡醒,打开窗户立刻有清爽的气流通到房间内。
站在窗前足足抽了三根烟之后,杨华这才走进洗手间去洗脸。这并不代表他是烟鬼,只是他想让自己冷静一些。杜家和王家都不是普通人家,今天的行动绝对会轰动一时,杨华不得不为以后做打算。
虽然没有把杜家和王家放在眼中,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凭着两家在海城市的威望,今天去的宾客恐怕都不会是普通人,所以说这件事的轰动性恐怕要牵扯到整个海城市。
这件事情完全不在杨华的计划之内,所产生的后果,杨华必须事先计算出来。他就是这么一个心思细密的人,鲁莽只会出英雄,智慧才是枭雄的本质。杨华从来没有奢望自己成为英雄,哪怕是看到路边有劫匪而拔刀相助的那种,当然了被抢的人是美女除外。
他觉得自己已经坏透了,尽管很多人不知道,但这是事实,在他的骨子里面充满了不安分。人生几十年,匆匆来,匆匆去。哪怕是一片云也会带来雨水,那么既然自己不能做英雄,也只有相对的枭雄可作。既然不能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也不错。
从洗手间走了出来,也不过三点半而已,外面刚刚见亮,稍微有一点的鱼白。
杨华从衣柜中拿出一套新的白色西装穿戴整齐。戴上了古古的那个戒指,杨华笑了笑,这个妮子居然把这个拿出来跟克莉丝比。今天也算是干一件露头露脸的事情,所以杨华特意的打扮了一番。
最后带上遮挡锐气地眼镜,杨华在镜子中露出了一个微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干这种事情。如果换做以前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直接将杜佳乐干掉不就完了,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杨华知道他的性格变了,变得他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现在的一些作为。自己还是那个视所有杀手为无物的教官吗?曾经站在顶峰笑看众生、不会为情所困的纨绔大少吗?
穿戴整齐的杨华完全就变了一个人。周身上下都弥漫着贵族的气息,高贵地让人都会不自觉的去仰视他。这些并不是身上衣服起到的作用,而是他本身释放出来的,也许这个才是真正的他吧!之前只所以没有这样,完全是他的刻意的装扮将他所有地东西都隐藏了起来。现在只要他愿意,他将是世界上最耀眼的男人,无人可敌。
收拾好一切。杨华坐到客厅的沙发上,点燃了一根香烟,就这么静静的坐着。一直坐到了六点半,响起了敲门声,杨华这才起身来到门前。
打开门看到两个男人毕恭毕敬的站在门前。
“教官,都准备好了。”
杨华点点头“我们走。”
王家和杜家将订婚宴会的地点定在了王朝私人会所。包了一间大别墅,以及两千多平方的大花园。=不仅仅是别墅内装饰得好像国庆一样,就连花园中也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
因为是订婚,所以两家的亲戚和朋友都会过来。自然也就没有了主次之分,所以声势很浩大。不过,两家还是拒绝了所有的媒体。虽然媒体可以展示两家地实力,可是来宾中并不是人人喜欢见光,所以只能作罢。
花园的四周摆放了长型方桌,上面摆满了山珍海味。而在花园的正中,是用鲜红玫瑰架设地一道彩虹门,非常的漂亮。在彩虹门的下方是一座有半米高的台子。台子正前方铺着红地毯,两边摆满了花篮。花篮的旁边就是宾客们的座位了。
这只是地面上的摆设,空中还飞着两个飞艇。在飞艇的后端漂浮着巨大地条幅,无外乎是一些庆祝的话语。
在花园的角落中,还摆放着一支戏剧学院请来的鼓乐队,演奏着悠扬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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