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人类都知道狼的嗅觉很灵敏,它们早就闻到二人的气味了。如果是其它情况还好,这些狼毕竟是人养的,它们又已经找到了它们需要的完美基因-一池洗澡水,它们是不会攻击他们的。毕竟比较起来,他们全身的肉,还不如这池水有营养,和有价值的多。
可是狼是一种很记仇的野兽。在山上,害它们受伤的人里面,就有他们。虽然他们没有动手,但是谁让他们也在那。
如果仅仅是这点仇,看在被人类养大的份上,它们也不会这么煞费心机,故意离开水池,引他们出来,要知道当它们发现这个水池后,除了捕猎,其它时间,可是寸步不离的。
这两个人最不该做的,就是接受了向大牙子送来的狼皮毛。要知道狼的嗅觉如此灵敏,又怎么可能嗅不出他们身上有它们死去同胞的气味。
同胞的气味,才是狼群下死手的主因。
结局?那太血腥了。狼群经过了基因修复,而他们显然没有。普通狼群他们都没有办法对付,更不必说这些体力更好的狼群了。这样的情况下,还要说什么结局吗?非得要说,也只有“人为财死”,这一个说法。
第二天一早,向大牙子来报道。显然他把这两个投资商当成了他发达的契机,经济决定政治,他还抱着升官的打算。
来了才发现,这两个投资商不见了。本来如果都不见了,会让人以为他们逃跑了,被狼吓跑了。可他们偏偏留下了随身的东西。
向大牙子立即命令全村老少去找这能让他发达的外商。向阳和向二叔却都不同意,并且说出山上有狼的事实,村人上山太危险。对动员村人搜山,他们是坚决反动。
向大牙子这才想起山上有狼的事实,不由一阵后怕,也打消了自己亲自上山去找的念头,问向阳怎么办,向他讨办法。
村人搜山危险,是因为村人没有武器。既然这样,当然要找有武器的人来。向阳建议去报警,警察有枪,当然对付得了狼,不用怕狼。就这样向大牙子带上向阳和向二叔,去报了警。
乡里派出所一听两名外商在山里失了踪,立即便出了警,警枪、警犬全都带齐了。
一看他们带得这么齐,所有人都忘了要提醒他们一句,山上有狼。
警车到了山路,就开不进去了,全部换乘向二叔的马车。
进了村,问了村人,他们还没回来,便直扑二人住的房间,找出他们的随身物品,让警犬去闻,然后由警犬带着,一群人向山里走去。
警犬带的道竟然全是狼道,一看是这种道,向阳和向二叔都有了不妙的感觉。警察来了,他们全都没有带武器。现在一看,有可能和狼遇上,他们互相看了一眼,便故意走慢两步,好钻进警察堆里,由人民公仆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