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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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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个北部大荒泽,因为女王的渐渐崛起,风云暗涌。

    只有玳瑁的中心,上元城,却有两个人,以最平静最安稳的步伐,走近这座雄城。

    其中一个是孟破天,她走进了上元的宫门,以新选宫女的身份。

    她那晚没能进入王宫,却并不死心。转身就花掉了身上的所有钱财,买通了所有能买通的宫人,在第三天,替换了一个进宫的宫女,再次进入了王宫。

    王宫朱红大门缓缓合拢,拢住了她坚定的背影。

    而在宫门广场前,有人默默注视那巍巍宫门,仰首看洁白的鸽子,飞过朱红的高檐。

    然后她转身,背对宫门的方向走开,步伐坚定。

    她背影肥壮,移动时如同小山。

    她是柴俞。

    身为玳瑁王妃,她也有自己的办法进入上元,当然,她现在不打算进宫。

    两个背影背道而行,看似毫无交集,只有命运知道,所有的行为,自有其汇合之点。

    柴俞走在一个小巷中。

    她租了一间民房,租期三个月,上街抓了药方,开始每天吃药。

    ……

    进了宫的孟破天,还是用金钱攻势,买通宫人,让自己根本进不了管事公公的选拔之中,直接被发落洗衣房洗衣。

    她只洗了一天衣裳,便打听到了锦衣人还没走,换了地方住,在王宫西侧殿的“熙园”。

    熙园占地比凝雪阁还大,她很诧异,锦衣人掳人失败,导致明晏安颜面扫地,竟然还能呆在宫里,待遇还比原来更好?

    想来,是又达成了什么协议吧?

    又隔了一天,因为熙园需要人打扫,她被派往熙园。

    ……

    柴俞在院子里健身,她现在每天按照景横波的方子,吃那些固定的食物,练习不同的动作,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她事先称好和自己体重一样的一堆石头,放入小船,记下刻度。

    她住的小院子,连着一个小湖,每天天不亮,她就起来游泳,因为景横波说游泳是最能减肥,同时也最能打造全身体型的运动。

    她并不会游泳,却硬是摸索着自己学会了,第一次下水游的时候,虽然做了热身运动,但她还是对这冬天湖水的冰冷刺骨预见不足,险些抽筋。多亏她按照景横波的嘱咐,把猪尿泡吹气,做成一串“游泳圈”,好歹没沉下去。

    冬泳很耸人听闻,为免惊动别人,她都是凌晨时分便下水,那一刻热身子进入冰湖的感觉,彻骨难忘。

    但相比于她所经受的折磨痛苦和绝望,这算什么?

    咬牙跳入冰湖的时候,手臂碰撞那些碎冰的时候,在寒冷中瑟瑟发抖的时候,她便看一看远处王宫朱红明黄的檐角。

    明晏安,我要以全新的面目,走到你面前。

    再把当日你给我的,都狠狠地,还给你。

    吃药和运动的第三天,她在小船上称了称,便抛掉了一块石头。

    石头“噗通”一声入水,声响悍然沉重。

    ……

    孟破天在熙园扫地。

    她扫得很专心,绝不东张西望。

    事实上,她也不敢东张西望,因为这院子里,来来去去都是锦衣人的人,根本没有一个宫中的宫人。

    原本她以为,她是和一群宫人一起拨来,伺候这祖宗的。谁知道来了之后,她才发现,这院子里外人就她一个。难怪她去领打扫用具时,说自己是熙园粗使宫人时,那管事太监神情惊讶。好像看见了鬼。

    回头想想,锦衣人这种人,怎么可能用的惯外人?哪怕一个外院扫地的,他也一定嫌碍眼。

    那同意她来做什么?孟破天有种不好的感觉。

    她有种被猛兽盯住,被猛兽勾起爪子勾过来,关在笼子里戏耍的感觉。

    但到了这时候,也只有硬着头皮继续。

    屋子门开着,所有人坦然走来走去,说话也没小声,仿佛当她是隐形人。

    她却因此更加不敢妄动。

    锦衣人在屋子里,抱着他的三斤嫩黄柔锦被吃瓜子。

    一边吃瓜子一边对外看。

    他在猜,等她扫完,那层地皮是不是得陷下一个坑?

    “蠢,蠢啊。为什么现在人都这么蠢?”他摇头,叹息,“就她那样子,扫个地都扫不像,还想做刺客?真是看得我急。”

    “你聪明?请问你大腿上伤好了吗?头发长出来了吗?”有人在他身后,讥诮地答。

    锦衣人取下假发,摸摸光头,惬意地道:“我现在觉得光头也不错。”

    “我觉得你没有头,更不错。”身后人冷哼。

    锦衣人只是一笑,忽然道:“裴枢,景横波应该知道你没死了。有人又坏了我的事。”

    裴枢声音顿时高兴很多,“好极,我就说恶人,老天怎么会成全?”说完急不可耐地道,“放我走,不然景横波肯定又来骚扰你,你不会希望身上的毛也掉光吧?”

    “你去写封信给景横波,”锦衣人就像没听见他的话,自顾自道,“就说你和我一见如故,自愿留在这里,和我吟诗弄月,切磋武功……”

    “我干脆说爱上你自愿追求好了!”裴枢恶狠狠地道。

    “那也随便你。”锦衣人道,“我魅力无远弗届,男女皆拜倒我靴下,也是正常的。”

    “这信我不写。”裴枢怒道,“你就等着鸟毛也掉光吧!”

    “那我就杀了这丫头。”锦衣人呵呵一笑。

    身后顿时哑了声。

    “这样吧,你先看她一天。”锦衣人弹弹手指,“我想,也许,今晚过后,让你走,你也不会走了。”

    ……

    孟破天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她觉得如果她是个刺客,也是个最无措、最不知如何是好的刺客。

    要刺杀的人,门开着。

    护卫们进进出出,当她不存在,没人看她一眼。

    院子内外没人看守。

    锦衣人就坐在正对着门的榻上,空门大开。

    护卫们边走边坦然说着主子今天的活动计划和各种生活习惯。

    “主子马上要喝蜜茶。”

    “主子半个时辰后要洗浴。”

    “主子一刻钟之后要解手。”

    “主子喜欢独睡。”

    “主子用的碗盏是那套白底金边胭脂纹的。用的茶盏是雨过天晴水洗瓷的。”

    “主子的筷子是乌木镶金的。”

    “主子喜欢睡在窗下靠东的一头,枕头一定要在床正中,头一定要在枕头正中。”

    ……

    孟破天很想对天狂号一声:什么意思!

    啊啊啊什么意思!

    这家伙到底还是不是人?

    她这个挟恨而来的刺客,现在感觉自己像个被一群人围观拨弄看笑话的小鼠好吗!

    什么样的杀气和勇气,在他的漫不经心似真似假前,都似乎变得可笑无稽,明明近在咫尺一剑便可了结的事,她硬是再迈不出这一步。

    这种事以前对她根本不可能,一怒拔剑,天也敢弑,所以她原名孟瑶,自己改名破天。

    现在她一把扫帚,扫不出身周三尺。

    他是个总能让人觉得自己很愚蠢的恶魔。

    “啊啊啊啊啊。”在护卫第三次提醒她主子会单独解手去的时候,孟破天终于忍耐不住,一把丢掉扫帚,冲上了台阶。

    榻上,锦衣人双手交握,闲闲等她冲进。摇摇头道:“六十分。”

    定力略差。

    “砰。”孟破天一掌拍在他案上,“给个痛快!”

    “是你要来杀我。”锦衣人闲闲喝茶,“你给我个痛快吧。等得我很急好吗。”

    孟破天瞪着他,心想你这种人不死,全天下人都很急好吗!

    “那么,”她恢复了平静,缓缓抽剑,“请你,给我一个公平对剑的机会。”

    “为什么?”他问。

    “你杀了裴枢,我为他报仇。没什么为什么。”

    “他是你的谁?”锦衣人嗤笑,“不会棺材里关一场,你就爱上他了吧?”

    “爱不爱是我的事。”孟破天一旦冷静下来,根本不会受激,“接不接受挑战,是你的事。”

    “你不是我对手。找死吗?”

    “裴枢让机会给我时,也知道井下就是死路。”她道。

    锦衣人默了默,他眯起眼,透过孟破天肩头,看前方悠悠浮云,雪白团团,似一张笑脸。

    忽然有点想念小蛋糕了啊……

    如果他有朝一日落入绝境,小蛋糕也会这样来报仇吗?

    好像不会……她才不会这么傻兮兮地做刺客呢……

    “我接受你的挑战,”他道,“不过,你先去看一样东西,看完再决定要不要来找死。”

    ……

    片刻后,孟破天在一间潮湿小黑屋里,看见一个“人”。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和药味混合的古怪气味,护卫们一进去就露出了恶心的表情。那人乍一看像一具尸首,直挺挺地躺在木板床上,浑身缠满了白布,白布上犹自透出殷殷血迹,脸上没有包扎,因此便成了这屋子里最恐怖的东西——稀烂的,五官不清的,布满血洞的,连双眼都被戳成了两个深洞,在小屋朦胧晦暗的光线下,看来似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孟破天呆呆地看着那令人不忍目睹的“东西”,脸上血色唰一下褪去。

    “人还没死。”锦衣人的声音远远传来,“你报什么仇呢?”

    孟破天快步走上前,想要看出这人到底是不是裴枢,可她毕竟不够熟悉裴枢,只知道他的大致身形,但此刻这人面目全非,裴枢亲娘来了都未必辨认得出。

    “他……他……”孟破天颤声道,“他怎么会……”

    “吓着了吧?”锦衣人笑道,“这个人呢,当然就是你心心念念要报恩的裴枢。”

    孟破天想骂,骂不出来,凝视着床上人,眼底渐渐盈出一汪泪水。

    “我给你两个选择。”锦衣人道,“第一,我不追究你试图刺杀我之罪,放你离开。”

    “那他呢?”孟破天立即问。

    “你都走了,他关你什么事?当然我也会因为你的执着,顺便救救他,你也看见了他伤这么重,能不能救活我可不保证。”锦衣人轻松地道,“不过这也和你无关。裴枢并没有为了救你而死,你也为了他,冒险闯入了这里,让我出手救他,他的恩你算是还了,心里已经可以过得去,不是吗?”

    孟破天不答,又问:“第二个选择?”

    “你留下,好好照顾他,他正在危险期,如果他能熬过三天,我就答应会为他好好救治,不说恢复容貌,好歹小命没问题。如果他不能熬过这三天,他死了你也得赔死。但是,提醒你一句,就算他给我救活了,你这一留,也得永远留下。”

    “什么意思?”

    “看我心情。心情不好,也许我会让你以命换命,他活,你就死;心情好,我会安排你嫁给他。怎么样?自己选。”锦衣人笑得玩味。

    孟破天目光落在床上那“人”身上。

    那么惨重的伤,脸已经全毁,可以想见,就算救活,日后也是不人不鬼的怪物。

    而她的青春,她的命,就得全部赔上。

    自由,和死亡。

    选谁?

    ------题外话------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有句话九天没大喊觉得嘴好痒啊!

    你们是不是也挺想念的啊?

    来来来,听我吼:票!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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