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黑,街边的路灯也亮,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着,华丽,璀璨迷离,装着繁华的华都。
夜风清爽怡人,对华都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来,十夜生活还没算正式开始,街面上行人来来往往,公路上穿梭的车流似乎永远也不会间断。
而对于地处华都繁华市区并不算远的艺院来,夜生活更是丰富多彩,艺院附近是华都高校密集的地段,对于学生生意好做的商家来,更是多有营业至深夜的商铺,整片环绕艺院、文院、理院等高校区,热闹非常。
刘冰雪租房的地方离艺院四个街区,有一百二十平米,家具齐全,三室一厅,花多少钱莫问没问,想来不会少于三四百万。
吃完饭,莫问让刘冰雪开车,带他在华都逛逛,刘冰雪知道莫问要熟悉华都环境,没有拒绝。
莫问几年前来过华都,几年不见,华都又是一番变化,很多还记得的东西,已经消声灭迹,被新事物所取代。
这就是大都市的快生活,脚步快,事物变迁的速度也快。
越繁华的都市,笼罩在繁华下的黑暗,就越浓郁,这,莫问深信不疑。
当然,相比其它区的都市,华都的黑暗,更高档些,没有那么**。
作为联邦首府,在整个都市上空,笼罩着股无形的气,这种气,会让人在其中无形的觉得渺。
玄乎,就是龙气,直白,是人气,这里人口众多,每个人散发的气聚集在一起,就成为可以抵御鬼神的力量。
不过,这种力量对鬼差的压制不大,对鬼的压制也不大,因为在这样的大都市,黑暗隐藏,内心黑暗的人,散发的气也就是黑暗的,黑暗的气和正气相生相成。会抵消大部分压制。
在这样的大都市不为人知的黑暗地方,反而魑魅魍魉横行。
莫问以前躲避林家搜捕时,就去过几个黑暗之地,那时候林家不愿意让事件扩大,没有动用太多力量,才让他逃过一个月。
路过个巷子口,里面传出大叫声,拐弯处还有着灯光透出,几名男人和一名女子在争吵,甚至在互相推搡,而那名女子似乎很生气。
“等等!”
莫问叫住刘冰雪。
“怎么,要英雄救美?”刘冰雪不悦,却还是停下车。
“那个女人,是林秀秀。她被文院录取。”
莫问对林秀秀没有坏的印象。
“一个城市出来的,去帮她吧。”刘冰雪仔细看看,的确是林秀秀,头。
莫问走下去,看到家“迷离”酒吧,酒吧门口则有三名流里流气的男人正围着林秀秀,动手动脚。
林秀秀肩膀上挎着个皮包,俏丽清纯,身上穿着件白色短袖,配上黑色的短裤,露出一双修长无暇的美腿,帆布鞋。
不过她的脸蛋红扑扑的,眼神有些游离状态,好象喝了酒,而且还喝了不少,身体斜靠在酒吧门口的墙壁上,正气呼呼地看着三名围住自己的男子。
“林秀秀?”莫问每天微皱。
林秀秀迷糊,却还是认出是谁喊她,“莫问!”
“嘿嘿,哥们你谁啊?一边玩去,别充英雄。”一个青年目光不善,瞪着莫问。
“她是林家的人,你们确定要动她?”莫问淡淡道。
穿着名牌的青年不屑的嘲笑,“林家?哈,不就是乡下来的,算什么林家,只有华都林家才算林家,知道我是谁吗?我也是林家的。”
“林家,还真没改瞧不起人的毛病。”
莫问打量着青年,他回想起当年自己和养父母华都,也被那些孩这么过,那些孩骨子里就看不起华都之外的人,有这种优越感。
“羽翅鬼!”莫问淡淡道。
呼,阴风吹过,三个青年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倒在地上,寻常人看不到的时候,羽翅鬼已经带走他们的魂魄,对付几个普通人,还不需要他出手。
经过这种事,林秀秀的酒也醒了大半,到车上,聊起来,原来她是陪新认识的舍友出来玩,喝多了想先走,出来就被那三个青年缠上。
“对了,莫问,你不是没有被文院录取吗?怎么?”林秀秀很诧异地问。
“哦,我在艺校。”莫问。
其实林秀秀现在是满脑子的疑问句,她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就搬来华都,并不知道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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