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等相关业务领域。
华夏钱局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海南金币总署。
海南金币总署是华夏钱局直属的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企业,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华夏钱局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华夏钱局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
在此同时,华夏钱局投资筹办了海南金融学院,负责培养金融领域专业人才。
前期的任务主要承担华夏钱局内部人员的培训;逐步向民间招生,有计划的为海南的金融领域输送人才。
在经过多轮的讨论和研究,确定了华夏钱局,作为海南王府在未取得全国统一之前临时的、唯一高职权的金融管理部门,确定其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海南王府的金融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战时的海南及占领区域的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四) 负责制定和实施华夏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五)承担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海南王府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七)组织制定金融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金融业相互协作的安全运营。
(八)发行华夏币,管理华夏币流通。
(九)经营管理金库。
(十)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一)承办海南王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华夏钱局设12个职能署:办公署、条法署、货币政策部、金融市场部、战时金融稳定署、调查统计部、会计财务部、货币金银署、金库署、国际署、内审办。
海南的华夏钱局的成立,标志着海南金融的绝对独立,为其征战全国,统一华夏做好了准备。
这一举措,及时的解决了海南经济的急速发展,所带来的金融混乱,大大缓解了海南个阶层企业的资金融资问题,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华夏钱局的成立为海南的军工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大限度的保证了海南造船工业,枪炮制造工业,以及重工业的良性发展,为海南的全国战略提供为有利的后勤保障。
这个满怀强国梦想,一心重建华夏帝国辉煌的海南王,正在用他无比的勇气和智慧,一步步为了千万人伟大的梦想,在这片古老的热土上,布下为宏大的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