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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对不起,我是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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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河曲马。

    要说战马在古代战场绝对是宝贝,尤其是在对抗外族以及平原作战时,重要性尤其明显。

    日后若是想要出川,战马是必不可少的战略资源。

    汉武帝时期求战心切,尤其酷爱战马,甚至肯为献马者封侯。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名臣名将,功勋卓着,都不可以封侯,献马的匹夫却得此高位。

    这就是千金买马骨,做给天下人看的。

    不是武帝昏庸,而是汉初战马短缺,不得已而为之。

    天子出行,四匹同样毛色的马都凑不出来,想想也是够寒酸的。

    而没有马,就是名将也难以有所作为。

    现在刘斌做的这些可都是无本的买卖,一万人吃喝都是敌人的,还有就是征缴官府的。

    现在身份地位不同了,不用抢,改成征了。

    而且是理直气壮的那种,先把大义给占住喽。

    不给就是对抗朝廷,纵容叛乱,出卖国家,天理不容。

    不给拉出去斩了,就是给的慢了都不行,一样要杀。

    不杀不足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国法。

    完了还得给你游行,史书上也别想讨好。

    名和利都给你收走,看你怂不怂。

    原本凉州地区还不想给的,现在求爷爷告奶奶的,上赶着给送东西。

    “我为国家流过血,我为国家出过力,吃点喝点怎么了?”

    反正刘斌也知道自己在士人眼中是什么德性,就算现在将他们当成大爷供起来,日后还是会给自己使绊子。

    索性在占据大义时侯,能杀的就杀,能霍霍的全霍霍了。

    这种豪横的感觉,让手下士卒也与有荣焉。

    “跟着大帅混,一天吃三顿。”

    以前是匪,现在是官,总算体会到了正义的快乐。

    所以造反也是一门学问,光自己喊口号,动大刀片子是不行的。

    张角那种,明明开始时是有民意在的。

    可惜,只一个月就彻底堕落了。

    人心散了,他不死谁死?

    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喜欢侵略,不是自家地盘随便造。

    吃敌人的,喝敌人的,临走还要拿敌人的。

    如果觉得舒服了,也可能留下来不走了。

    刘斌从陈仓,撤回到了武都郡。

    这地方好啊,再前进一步就陇西郡。

    俗话说得陇望蜀,咱反过来也是可以的嘛!

    陈仓肯定是要让出来的,这地方地处西凉和三浦交界,吃力不讨好,反成朝廷看门的了。

    至少现在不是时候,刘斌还想要叛军牵制大汉兵马呢。

    那先小小的占据个武都,还是可以的吧!?

    至于理由也想好了,方便对抗西凉叛军。

    从这里一路向西,沿着岐山道就可以直达天水,就是马谡失街亭的那里。

    而且刘斌身为益州牧,劳师远征,帮你们驻防,物资你们出,这一点也不过份吧。

    这样一来,虽然名义上刘斌并未占据武都郡,但是实际上和占领没有什么区别。

    若是有人诽谤自己,皇帝陛下现在估计也听不到了。

    皇帝可能是看到自己的小儿子后,总算有了一些为人父的责任感。

    突然心血来潮想要主政,一方面削弱大将军何进的兵权,另一方面打算秣兵厉马重整乾坤。

    在雒阳平乐观举行阅兵仪式,自称“无上将军”,骑马持剑检阅军队。

    刘宏打算为了小儿子协能顺利继位,大干上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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