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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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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门一入,只见三叠情人再见,生死永诀

    我被捕后,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和刑求。刑求中的一个重要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我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我自承开玩笑加人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刘昭祥,此人学问高出一般特务甚多)还用文言文反问我一句:"奈何以玩笑出之?"我笑笑而已。后来冤狱定案了,刘科长来跟我小聊,我说:"我实在不是什么五委员之一,可是先抓进来的人口供先入为主,我后来居下,就会吃亏。俗话说贼咬一口烂三分,因为办案人员照例从贼的逻辑,认为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如今案子已定,说什么都太迟了,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我这种戏谚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古话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毁"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我出狱后多年,一天武忠森律师和刘科长来看我,刘科长已退休了,讲话恢复了人性,他说:"你的案子我们后来查出是冤枉你了,于是我们专案小组签报上级,建议政治解决、放你出来,可是上级很反常,竟不采纳我们专案小组的建议,直到今天还弄不清为什么上级不放你。"刘科长的话,应属可信,因为在刘科长之前,我在西门町碰到警总的魏宜智组长,他也透露过专案小组的建议,他也奇怪上级为什么不肯放李敖出来。我想,这该是蒋经国他们最错的决策之一,他们终于为我达成了深恨他们的充足理由,我自出狱又复出后,一路追杀蒋家,从蒋介石到蒋经国到蒋孝文、武、勇,乃至一干走狗等,一连二十年犹未停止,可见我有仇报仇的凶悍——要关老子吗?让依认得阿拉,他妈的你可关错了人了,你们后悔都来不及啦!我在保安处第五房的时候、国特们朝我大吼大叫,说:"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其实,他们在吹牛,他们从来没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的阴险和报复能力绝非蒋氏父子及其走狗们所能看得清楚,我最后能够口诛笔伐,干他们二十年,真是痛快淋漓之至,"文化基度山",世上只李敖一人而已。

    我这次坐牢,同案一共八人,八人中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其他五位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乃是在坐牢后认识的。他们牵扯到所谓台甫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爆炸案,其实也是冤狱。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写得洋洋洒洒,有人名、有时间、有地点、有炸药、有细节,一切应有尽有,谁还会怀疑案子根本不是这五大元凶干的呢?

    可是,事实上,谁也想不到:这样言之凿凿的判决书,竟根本是一篇凭空编导出来的神话!据李政一跟我说:他在被捕不久,吴彰炯少将他们煞有介事的,找来台南美国新闻处和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人来指认,因为事先传说有个黄衣人在现场,吴彰炯少将他们就找来一件旧黄上衣,硬要李政一穿上展示;并且,为了有更佳效果,一天清早,他们还被带到台北美国商业银行去"现场表演"!因为他们根本没干过爆炸案,所以事先由一"导演"一一指点细节,以应现场录影之需!这种整人整得无微不至,不是演戏,又是什么呢?

    李政一他们这些受难者,在整个案子的多年发展里,除了被苦刑时有短暂的诬服外,他们在坐牢时、在出狱后、在一个个青春已逝的中年生涯中,他们都众口一声,不承认他们干过这种轰然一响的案子。说他们反对国民党,这是千古不易的;但说他们反国民党反到玩炸弹,这就是千古奇冤了。

    那么,台南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爆炸案,又是谁下的呢?一个传说是:真正干它的人,是国民党自己。国民党为了报复美国当时对它的不友善,所以一方面炸弹开花,给老美好看;他方面一案两破,趁机清除反对分子,并把反对分子造成暴徒形象,给老美不再看好。我目前当然不能确知真相是不是这样,但我确知每有大案发生,下级人员为了希旨承风,邀功领奖,就常常毛手毛脚,刑求逼供,造成破案。而我亲历的这件案子,十足是吴彰炯少将在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副司令王洁中将等指挥下主持破获的一件大假案。

    吴彰炯少将他们为了希旨承风、为了邀功领奖,做下了这样一件伤天害理的黑事,我认为纵使政治上他们可以被原谅、法律上可以被开脱,但在道德上和历史上,他们的恶行,必须有以记录,这是人间起码的公道,想吴彰炯诸公自己,在安享余年、下台数钞票之余,也该有以首肯吧?人间妙事真是匪夷所思,在判决二十一年后,我路遇退役下来的吴彰炯,那时他在富贵楼餐厅做总经理,他透露给我,说美国机构爆炸案接连发生后,蒋经国在治安会议上大发脾气,因为破不了案,吓得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不敢出席会议,下令要处分治安主管多人,吴彰炯向尹俊说,你处分了这些人,案子就永远破不了了。尹俊问为什么?吴彰炯说这批人处分下台,新上台的新人不破案也罪不至下台,不如留下;旧人不动,叫他们戴罪立功、努力破案,有朝一日才有破案希望。尹俊听了,就停止下令处分。不久以后,抓到了李政一他们,案子果然破了云云。吴彰炯所谓破了案之言,固不足信,但他道及蒋经国以下的焦虑之情,却令我们开了眼界。与吴彰炯谈话后几个月,萧启庆、王国璎夫妇请我在富贵楼吃饭。吴彰炯过来拍我肩膀说:"李敖兄,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我们饭店吃饭?"

    我说:"我怕你下毒药毒我。"他听了笑着捏我一把,说我胡说,我说:"说下毒药也许重了一点,不过放泻药倒是可能的。"

    大家都笑了。-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生际遇,这是蒋氏父子留下的血色黄昏。在黄昏中,你的主要敌人都已死去,但他们留下的走狗都只只貌似从良,仿佛跟你一起珍惜夕阳无限之好,人世玄黄乍变,竟离奇如此!

    我的坐牢,罪状是台独,纯属冤狱。不过,台独分子诬攀我是他们同志,倒有一点可取——他们真识货!水浒传阮小五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上海流氓杜月签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这些话其实满有哲学味,虽然有点阿q。承蒙台独分子抬爱,我也如阮小七所谓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最后"牢里牢里去",我虽有怨,但却能原谅。害我的台独分子最关键的人物是"二敏";海外彭明敏、岛上谢聪敏。为了政治,牺牲朋友,何必责怪?台独分子比国民党对李敖识货得多,只是他们办货办得不够朋友而已。谢聪敏后来写口忆,说当时他是被迫咬李敖。固然冤狱之成,不无情治人员做案的事实,但以我当时在牢中的身受亲历,却觉得他还是写得有所保留了。事实上,他如果不是有意配合情治人员咬我,我就不会受那么多的罪。咬人有两种咬法,一种是活咬,一种是死咬。前者可使人脱身脱困;后者却使人百口莫辩。例如谢聪敏说李敖是在某日跟他谈吴国帧后,一边用吸尘器吸地,一边表示同意做"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的。事实上,确有谈吴国帧并吸地的事实,但在这种事实后面来番移花接木,就使我无从"印证"起了。谢聪敏咬人,咬得这么逼真、这么细腻,情治人员当然乐得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何况我为了替他们守秘密,一到案就说了不少谎话,没想到他们这些英雄好汉却早就招供了,情治人员当然更相信他们了。

    谢聪敏在牢中神通广大,他居然托日本鬼子小林正成带出一封信,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登在纽约时报上。其中提到在国民党"疯狂的刑求"下,"我只好采取较缓和的态度,答应他们接受某些反蒋活动的控诉,包括爆炸美国商业银行的伪诉。并承认李敖先生,台湾非常杰出的学者并是最受欢迎的作家,是台湾独立运动的委员(事实上我根本不晓得有关委员之事)。"这封信披露后,国民党大为难堪,遂把谢聪敏钉上脚镣,一个人关在又阴又潮的小黑房里,放封时,只许他一个人散步,不准任何人接近他。他的健康遭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在牢房里,攀上铁窗,遥望他吃力地带着脚镣,用一根撕破内裤编结起来的细绳,吊住铁链,双手提着,彳亍而行。他的腰是弯的、背是驼的、整个监狱的气压是低的,十分钟过后,班长吆喝一声"回去!"他就改向小黑房走去。

    那是一幕动人的背影,我永难忘记。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到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仁爱教育实验所"原名"生产教育实验所",地点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爱路二十三号,是把政治犯洗脑的大本营,名之为感训,其实"仁爱"而能"实验",其"教育"可知矣。在感训的岁月里,谢聪敏和我被关在同一问房里,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洗脑是完全失败的,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都没有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是变得更顽强。出狱以后,谢聪敏远走高飞,到海外去做他的政治活动;而我呢,守死不去,在台湾继续依然故我,只是多写了一百多本书掉头给官方洗脑,以为回敬。告诉他们:你们关错了人,我不是台独分子,你们却把我当成台独分子来关。好吧,就让你们付点代价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后,谢聪敏和我分别出狱,我对谢聪敏的看法是:把我咬进台独案,就政治手段言,是高杆;就朋友之道言,是卑鄙,我个人对朋友之道,是很古典的,我无法接受这种为政治而牺牲朋友的卑鄙,所以出狱后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绝交状态,没有任何来往。一九八五年,美国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访美,却有化名"庄脚人"的,在台湾公论报表示反对。因为"庄脚人"不是个人而是团体,是台独联盟欲借李敖引起争端,煽动台湾同乡反对全美会主席,因此引起洪哲胜和谢聪敏的反驳。洪哲胜写从李敖事件看台湾人的统战观,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三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谢聪敏写君子和而不同,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五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谢聪敏文中有这样沉痛的话:"一个革命组织在夸耀它的伟大成就之际,也应该回顾那些被牺牲的人怎样在黑暗中忍受他们的痛苦。李敖就是为台独联盟走进政治监狱的。现在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来美访问,反对的声音竟然来自公论报未曾亮出姓名的庄脚人。""特务逮捕李敖,也有相当的根据。一九七0年,李敖为彭明敏教授出走事被特务跟踪,他拍下跟踪便衣人员的照片,附着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送给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恩耐尔斯。台独联盟获得国际特赦协会发表的照片和名单,刊登在台湾青年杂志。在这次照片和名单刊出之前,台湾青年也刊登彭明敏教授被调查局便衣人员监视的照片。特务遂断定这些都是李敖的杰作,怀疑李敖和台独联盟一定暗中联络。一九七一年;日历过年,有人在北上火车经过台北延平北路平交道时散发大批传单。传单上说:

    欢迎外省人参加台独,欢迎李敖参加台独。这就是特务对我刑求逼供,罗织台湾本部,编造李敖参加台独联盟的根据。""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谢聪敏在我和他形同绝交的状态下,还写公道之言,大声疾呼台湾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台湾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气度,远非今天对李敖忘恩负义的台湾人可比。台湾人的每下愈况,洵可知矣!

    咬我进去的不止谢聪敏,还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出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壮,闻之可喜。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出狱后,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敏咬成台独分子,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台湾人的每下愈况,又可知矣!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hina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处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鸡鸡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料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二月住到七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七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

    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

    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噗通噗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

    "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

    "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

    黄中国加入十一房后,十一房人丁旺了,不久来了胡炎汉(中正大学毕业,辅委会简任官)、黄毅辛(中国时报采访主任),后来高时运调走、黄毅辛出狱,又来了崔积泽(牛哥、黛郎和我共同的阴友)。整天跟黄中国相处,发现他为人淳朴忠厚,他是山东莱阳的农民,粗识文字,在抗战胜利前夕,他只身跑到青岛,去做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日本统、台下傀儡政府的海军),所以不久胜利,就变成了"汉奸"我笑他:"要做汉好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好呢?"他苦笑说:"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黄中国因为做了海军、上了贼船,在一九四九年,就因不准退役、跑到台湾来。后来他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又因赌博纠纷,被他莱阳同乡打主意,想挖点钱。大概黄中国有点小气,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一九四五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了!黄中国初审判决的案号是"一九七二年度初特字第四十六号(61)秤理字第四二六九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内容,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终于完成了"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为他喊冤。写成以后,黄中国对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在牢里翻到约翰多恩(johndonne)的诗(nomanisanisland,intireofitself;everymanisapeeceofthecontinent,apartofthemaine;ifaclodbeewashedawaybythesea,europeisthelesse,aswellasifapro摸ntorywere,awellasamanorofthyfriendsorofthineownwere,anymansdeathdiminishesme,becauselami女olvedinmankind.andthereforeneversendtoknowforwhomtobelltolls。ittollsfor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那便是一块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本板上,很吃力地抄了一份。这时复判判决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施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干事的。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清早五点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嚎转变成另一种嘶咧,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先前黄中国家人送来一堆水果,李国龙说黄中国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我说谁吃这些水果,还不知道呢!黄中国被拖出去后,这些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的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后,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我花了十个小时,写了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细述黄中国的哀史,作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乱世里,莫名其妙的卷入政治漩涡,阴错阳差的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黄中国的悲剧是他纯属小人物,人微望轻,以致被当成"匪谍"给"缴"掉。他死后,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于是,需谍孔殷下,黄中国备位牺牲,伏尸法场矣!

    黄中国被枪毙后,我译的那首约翰多恩的诗,对我更有苍茫的意味,我就妥为"处理",终于使它偷渡成功,随我一起出狱。后来被胡茵梦看到了,胡茵梦抄袭了它,放在她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茵梦湖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此诗当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whomthebelltolls一句用作书名,就是中译的战地钟声。海明威把这首诗的全文印在扉页,可是所有的中译本都没翻它,跳过去了,所以这首诗也就从来没有中译,这是很遗憾的。中国人中,没人有功力能翻译这首诗并且押出韵来,只有李敖优为之,大师就是大师呀!

    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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