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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 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
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
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
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
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
”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
“不用了!”
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
“租的。”
“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 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日”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日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日,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
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愧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g 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 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 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