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舞蹈的高手,安禄山擅胡旋,安思顺擅长胡腾,两条小短腿倒腾起来,仿佛草原上奔行不悖的战马。
“咳咳,安将军,该上路了。”
安思顺在这疯魔似的舞姿中停顿下来,意犹未尽地点了点头,与众人一起离开石窟返回山下,行路的途中还在抬头琢磨,走路的当间还时不时地扭动一下,回味刚才的精髓。
李嗣业对他的专业精神大感佩服,深感没有一支拿手的舞蹈,也很难融入唐帝国上等贵族的圈子里去。
他记得在原来的世界的时候,也是喜欢蹦跳的,会跳广场舞,俄舞,鬼步舞,杰克逊的霹雳舞只能模仿个大概。但不知唐人的欣赏水准能够接受哪种,广场舞在技术上太简单了,况且没有配乐很难找到美感,霹雳舞又太过于超越时代,仅那个摸裆的动作就带着性暗示,容易被砍头。不过从胡旋舞和胡腾舞的快慢节奏来看,俄舞与鬼步舞倒也与其相近,其双腿在跳动时的灵性则远胜胡璇和胡腾。
要把舞蹈的技术给捡起来,他以前怎么没有意识这一点,也许只有跟皇帝达到艺术上的趋同,他才能够追上安禄山升官的步伐。
反正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榜样,趁着安思顺扭腰的时候,他也前后踢了几下腿,把身后的燕小四都吓了一跳。李将军平时虽然说话风格虽然跳脱了一些,让人感觉很开放,但还从未做出过如此反常的举动,难道跳舞这种东西也是会传染的?
安思顺也扭头看了一眼李嗣业,惊奇地问道:“这是什么舞?”
“不知道,是从一个拂菻人手里学来的。”
他处在西域,完全可以把锅甩给西洋人,就算这舞蹈不符合大唐的审美标准,也不会受到惩罚。他自认为以唐人的接受能力,也许能在其中找到美感。
“不错,不错,脚上蹬得很有劲儿,改天你教教我。”
安思顺似乎也感觉这舞里面有点意思,但也只是客套似的爱好交流,仅仅靠蹦跶几下,当然不能发现其中的差异与精髓。
……
天宝四载九月底,李嗣业和安思顺进入长安,两人入城后各自分道,分别暂时驻扎在安西留后院与河西留后院。
他进入留后院的第二天,便将随从们安顿好,直接带着一包乳香去兴化坊杨家姐妹的府邸去拜谒。
他来到兴化坊杨家的门前,却见到门外停着两辆栈车,车上的货物用葛布覆盖着。只是出于好奇,便掀开葛布的一角看了看,似乎是一卷卷的蜀绣和蜀锦,还有在木匣中封存的一类物品。
一名身穿墨绿色袍子的锦衣男子,笑着朝他拱了拱手:“尊驾,别人的东西可动不得撒,当心瓜田李下,惹人误会啊。”
李嗣业叉手致歉道:“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外地来的客商,我见猎心喜,还想买一点儿回去。”
此人略显不满地给了他一个白眼,指着这车上的货物道:“这些东西可不是用来贩卖的,乃是剑南节度使送出的礼物,若是谁不知底细拿了一件,只会给自己招来大祸。”
李嗣业感觉此人的说话口气有点儿大,不由得探究起他的身份来,于是拱手问道:“不知尊驾大名。”
对方拱手还礼后,回答道:“我乃蜀中人士,杨钊。不知尊驾高姓大名。”
李嗣业皱起眉头,才稍稍舒展开口道:“我是李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