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有所不知,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别的不行,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
华服公子不解:“何出此言?”
“打架的时候太多,若不练好轻功逃命,万一打不过,岂不是要挨揍?”
闻言,华服公子忍不住摇头笑了。
黑衣人并不生气,只看着那白衣公子冷冷道:“记得‘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
“在下逃命的时候似乎不多。”
“自然,你只是逃情而已。”
“想不到,轻功还当真有这许多用处,”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随即负手侧过身“人生苦短,忙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南宫兄,你看如何?”
“你二位尽管逃命的逃命,逃情的逃情,不如在下清闲自在的好,”华服公子忍住笑“说不定在我等眼中,何兄是忙于拼命,但他自己却正是乐在其中。”
“说得好!”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随即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
说完,他竟不等邀请,直接走进门去了。
二人并不奇怪,似早已知道他的个性。
白衣公子喃喃道:“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善人总是倒霉的,否则又怎会莫名招出这等祸事,请!”
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却是江湖一大世家,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品行方正,是江湖有名的大侠,可惜天妒英雄,四十多岁竟早早亡故了。时过十年,物换星移,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直到十岁上才接回别苑,但他天资聪颖,当日便深得南宫钰疼爱,加上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不由更加用心栽培。这位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如今十几年过去,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加上他生性仁义,爱交朋友,所以年纪轻轻却名声颇好,上至大侠名士,下至市井妇孺,甚至黑道杀手,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据说,他从来没有仇人。因此,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反而更盛。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
天下总无两全之事,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竟然天生经脉异常,不能修习内力,是个废人!。
房屋庭院宽大富丽,后花园更是不小,景色错落有致,秀丽无比。几处雕花游廊,几处山石,几处池塘,几点菊花,几片竹林。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
白衣公子皱起长眉:“今日正是十五。”
华服公子点头:“不错,这个月失踪的是‘一刀斩江南’张明楚,只怕此事又要落到南宫别苑了。”
白衣公子点头正要说话,却见先前那个黑衣人突然伸手指着前面:“就是那树?”
果然,前面一座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
分明是秋季,这棵树的叶子竟还十分茂盛,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看着他点头:“正是,何兄果然好眼力!”
“是感觉,”冷漠的俊脸更沉,他直直地看着那棵树,锐利的眼神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在下吃这行饭,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
“难怪你属狗,”白衣公子喃喃自语,似乎明白了什么,俊逸的脸上又露出有趣之色“你还感觉到什么?”
“我感到,”黑衣人似乎沉思了一下,居然真的转过身,一本正经地看着他,冷冷道“我感觉,你要倒霉了。”
白衣公子苦笑:“是么”
话音未落,居然真的有一团黑影从天而降,朝他当头砸下!。
以他第一的轻功,要躲开自然是小事一桩。
可惜,他左边站着华服公子,自然不能撞开他;右边站着冷漠的黑衣人,此路也不通;正要往前跑,一柄黝黑的刀鞘居然已莫名其妙横在面前,挡住了去路;待明白过来,再要应变已来不及了。
当然,谁也不会那么笨呆在那里挨砸。
剩下的办法只有一个——后退一步,张开双手。于是很不幸,或者应该说很幸运,那团黑影正好被他双手接住,抱在怀里。
看看怀中的东西,他叹了口气,喃喃地下了结论。
“原来有的人不但乌鸦嘴很准,还很会害朋友,下辈子若再交朋友的话,在下宁可选善人,也不能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