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新买的农场。因为与诗诗农场相连,所以大家不是从正门进入的。所以跨过篱笆之后大家先看到的是一块绿洲,农场边缘长着一片由杨树、松树和枫树环绕而成的树林。树林边缘有一条小河,河水蜿蜒流淌,四人走过去的时候,几只野鸭拍打翅膀飞了起来。很有三毛作品里,那种“幻想中的农场”的味道
“汪——汪!”一声犬吠,一条体型巨大狗从农场另一边跑了过来。
凌世哲吓了一条,这么大的狗咬着人还得了,赶紧拉着两个老婆躲避。
“别害怕。那是卡尔,不咬人的。”三姐安慰三人道。
卡尔冲到三姐面前人立起来,两只前爪搭在三姐的肩膀上,伸出舌头不停在三姐脸上舔。
三姐哈哈大笑,跟狗玩了一会儿,便把狗的两个爪子从肩膀上放了下来。凌世哲看着卡尔,心有余悸的说道:“这是啥狗啊,这么大个儿?”
“加拿大雪橇犬。”三姐解释道。
“看起来跟狼差不多。”凌世哲说道:“不过这么大的体型,用来啦雪橇正好。”
三姐笑道:“拉雪橇的都是母狗。公狗是不拉雪橇的,因为公狗之间要打架。”
几人继续走,穿过小树林,映入凌世哲眼帘的不是丰收的麦田和庄稼。而是一片片淡绿色的草地。
仿佛突然置身于草原上了。绿色的草地广袤而平坦,除了中间有一个小湖之外,其他全是草地。还有一群山羊在草地上缓缓走动,很是静美。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啊!”颜晓芸忍不住感叹了起来。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农场很美?”三姐笑道。
凌世哲点点头道:“真的是很棒的农场!”
三姐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老七,这你可看走了眼,这块农场占地一万英亩,是我新买的几块农场之一,以前是个富翁住在这里,前段时间,他公司业务不好,需要钱来周转,于是把它卖给我。这个农场看起美,土地却是废的。”
“什么!土地是废的?”凌世哲被三姐的话惊住了,用手往草地上一指,道:“这不是都长的很好吗?”
三姐指着凌世哲道:“你小子,不懂了吧?我一直在称呼这里什么?农场!可是你看看,哪里有农田?没有农田还能叫农场?那个富翁买下这里是用来度假的,他根本不知道如何经营,结果没两年农场就荒废了,长了很多的野草。后来他又委托给一家农场公司,结果这家农场公司为了赚钱,根本不顾农场的死活,采用暴力式耕种,结果没几年,这块农场就废了,种不了任何的庄家。
土地废了之后,他们又在上面种植了这些不需要多少营养的青草,就是你现在看到这这样子,这玩意儿中看不中用!”
“是哪家农场公司啊!那个富翁不会高他们吗?”赵晓芸问道。
三姐道:“bc农场公司,背后是莫氏家族。”
明白了,莫氏家族在北美是臭名昭彰,除了自家农场以外,别人的农场从不会好好的去经营,对租来的农场采用暴力开发的方式来获得暴利,地废了之后,又换个马甲继续骗其他人。而且莫氏家族也非常的狡猾,他租农场只租度假农场,因为那些富翁买农场只是用来度假,农场里农作物长的好不好,农田是不是被他们折腾得废了,一是他们不懂,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去关心,他们买农场的目的就是为了度假,农场不长庄家正好,种上青草反而会使农场看起来更美丽!
因此,这么多年来,莫氏家族一直都没出事,但在三姐这样真正热爱农场的农场主眼里,莫氏家族简直就是在罪犯。
莫氏家族不会租他们的农场,真正的农场主,也不会把农场租给他们。
“其他农场都这样吗?”凌世哲问道。
“都一样。”三姐说道。
“那干脆做牧场吧,我看做牧场也不错。”凌世哲说道。
三姐摇头,道:“是。如果能做牧场也行,问题是根本做不了!这些青草不是牧草,你以为牧草对土壤质地要求低?不是,而是更高!这种青草就是好看的,实际上没有多少营养,要是在这里养牛养羊,等着赔吧。”
凌世哲指着远处一群黑山羊笑了起来,三姐也笑:“那是野山羊,在加拿大这玩意儿已经泛滥成灾了,它们什么也能吃,可长得太慢,总不能养殖这玩意儿来赚钱吧?”
听三姐这么说,凌世哲感兴趣起来,道:“这里野山羊泛滥成灾吗?”
“对,真的很多了,一开始我还感觉加拿大环境保护做的好。后来才知道,他们是顾不过来,这些野山羊繁殖能力强,对吃的东西要求又低,很难收拾的。”三姐解释道。
“野山羊的肉你吃过吗?”
“吃过,问道还不错,”三姐转头看着他,“老七,你不会让我去卖野山羊肉吧?”
见凌世哲不否认,三姐继续道:“我跟你说老七,没用的,加拿大跟美国人是一样的,他们只吃牛肉不吃羊肉,因为羊肉有股子膻味,而野山羊的膻味就更重了,水平一般的厨师更本就处理不了,所以加拿大人是不吃羊肉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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