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妨,小可行事光明磊落,何惧之有?”
他说的光棍,如果不是先前发生了造谣中伤武植与潘金莲被革了生员的事,倒也有几分正气。
只是他话音未落,王五便已惊叫起来,用手一指:“大郎快走!那人来了!”
王伦闻声转过去,但见斜刺里一个大高个向这边冲过来。目测比杜迁还高些,肩宽胸阔,从短襟处露出的手臂有碗口粗,肌肉似要从短袖处崩出。
是大汉,但不黑,国字脸上透着英武之气。
“兀那可是王伦?”他大喝一声,震得王伦耳朵嗡嗡响。
猛哥!
给十个我也不是对手,这是王伦粗浅的认识。但现在不是逃避的时候,而且看对方的架势,那大长腿跑起来一定比自己快许多,还是不要冒险行那丢人之事了。
“正是小可----这位壮士为何认得小可?”他浅笑一下,斯斯文文地问。
武斗肯定不及格,还是来文的吧,这样万一被打也不丢脸,所谓文武殊途么。
那人估计也没想到王伦是这等豆芽菜,见他淡定回答,先前握紧的拳头也松了些。
“你就是王伦?”他确认道。
“王伦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值得小可去仿冒么?”是祸躲不过,反正王伦在一刹那就决定了,如果对方打他,一定要逆来顺受、拳来伸头。凭对方表现出来的武力值,没必要还手,甚至连遮挡都失去了意义,还不如光棍些。
这样或许还能减轻对方的怒意,因为打一个不还手的人会很没劲的。
既然结果是这样,那就尽量在形象上拿分、在挨打前表现出一个男人的尊严吧!
见他如此大方地承认了,那人也是一愣,可能这与他之前预想的有些出入。他曾以为,这个叫王伦的人一定是鼠头獐目、举止猥琐之辈,却未曾想也能列入帅哥级别。
很正常,这年头做官取士的标准是“身、言、书、判”,所谓的“身”就是指形体相貌,这一点在四个标准中排第一位,可见古时候选官员还是看脸。
作为未来官员候选人的各县生员,长相虽然不可能达到小鲜肉的程度,但总之在外貌上都不会太差的。王伦也要感谢爹妈,给了他一幅好皮囊。
儒生巾一戴,气质马上就上来了。当然,是不是金玉其外要由相处者自己体会。
而“刀笔精通”的宋江只能作小吏,估计跟他的面黑身矮有很大关系。要不是有两个钱能仗义疏财,江湖上大概不会有他的传说吧?
也许是王伦的表现太过光棍,那大汉竟然一时无语。如果光看外表谈吐,怎么也不像那个恩将仇报的丑陋小人啊?
幸好王伦及时发话了:“不知壮士姓甚名谁?找小可何事?且到家中砌茶?哦,是小可的不是了,壮士可曾吃过早饭?”
一连串的发问显示出一个好客有礼的王伦,竟然把大汉弄糊涂了。他也敛容回答道“在下清河武二。”
打架归打架,礼节不可轻废,所谓盗亦有道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