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恶魔用的方法是引诱、欺诈甚至直接杀人夺魂,而魔鬼却是通过契约。凡人和魔鬼签订一份灵魂契约,只要成立,立刻有效。举个简单例子,契约中写“魔鬼向凡人提供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便归魔鬼所有”那么只要魔鬼提供了这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自然就落到魔鬼手中,无需再通过其他方式,这是受契约本身保证的。
灵魂契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借助地是这个多元宇宙中最本源的秩序力量。哪怕是最低阶最弱小的小魔鬼。只要他能拿出灵魂契约来,和凡人签订成功,那么这份契约就是永远有效的,就算是诸神也不可能插手撤销。神只可以把签约双方都杀了。
让契约内容永远也无法得到实际履行,但这份契约本身依旧是有效的,当然,这种最原始的灵魂契约也有它的限制之处,便在于双方当事人只可能是凡人和魔鬼。只有魔鬼才能拿出灵魂契约,也只有魔鬼的守序本质。
才能保证契约的效力,换了以混乱着称地恶魔是压根就没用的,而且内容也限制得很严格,魔鬼提供各种服务,换取凡人的灵魂,不能偏离这个主题。
在漫长的岁月中,这种魔鬼的魔法技术流传到了物质界,经过一代代巫师的研究,又弄出了一些新的变种。比如最常用的魔宠契约。专供巫师召唤魔宠之用,从本质上说依旧是灵魂契约。
当然琼恩懒得召唤魔宠,所以还没尝试过,而所有变种之中,最强大也最神秘地,便是真名契约。
真名契约发明出来的最初本意,是为巫师寻找得力可靠的邪魔助手。它突破了原始灵魂契约的很多限制,却也增加了新的条件。
签约者的一方仍旧必须是凡人,但另一方却不再限定必须是魔鬼,完全可以是恶魔,甚至可以是天使但同时却要求凡人必须是高阶巫师。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真名”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份以“真名”作为效力保障的契约。
所谓秩序,最根本的规则,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约必守,其余一切规则都在其下,而以效力而论。书面契约又远远强于口头契约。真名契约是书面契约,以双方地“真名”签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
也因此拥有了绝对效力。任何写在契约中的内容,只要经过确认,对于签约双方而言那就是至高律法,不能违背,即便是再狡猾多智地凡人和再混乱叛逆的恶魔,也必须老老实实遵循。
最麻烦的关键在于,真名契约的内容是可以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条却是系统默认,无法更改,也不能通过其他条款废除或者规避的:生命绑定。
生命绑定地意思完全可以从字面理解,换句话说,只要真名契约签订,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会跟着死亡,绝无意外,相当于是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时完蛋。
世界上的人,只有嫌命太短地,没有活得不耐烦的,这种变态的契约,自然没有几个人愿意签,虽然费了许多功夫发明出来,却被束之高阁,成了只具有“理论研究价值”的屠龙之技。
莎珞克现在提出要签灵魂契约,首先她是恶魔不是魔鬼,原始的那种灵魂契约不可能适用,她也拿不出来。
魔宠契约更不可能,现有的魔法技术,还不足以把一个魅魔变成魔宠,否则巫师们只怕人手一个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约。但真名契约和“自由”压根就是南辕北辙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说“我需要的自由,是离开这里,回到物质界去。”“这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已经是恶魔了,这里正是最适合你的位面”
“适合不适合,是我自己说了算的,”莎珞克冷冷瞥了他一眼“我虽然换了副身体,但我的记忆,我的灵魂,完全还和凡人时一样,那么我为什么要住在这种肮脏、荒凉、永远透着腐臭和血腥死气,无休止无理由地互相残杀的鬼地方你是不是很想尝试?”
“不,谢了。”琼恩赶快推托“但如果你只是想回到物质界,那完全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他建议说“只要你能帮助我们回到物质界,我便可以用魔法将你召唤过来,这并不难。”
确实不难,恶魔和深渊的联系紧密,但程度高低也是有区别的。力量越强的恶魔,和深渊的联系越密切,力量越弱的恶魔,联系则越薄弱。
对于凡人巫师来说,这就意味着你召唤一只夸赛魔,和召唤一只炎魔,难度相差不可以道理计,前者是初出茅庐的巫师就能办到地。后者非第一流大巫师不可,往往还有生命危险。莎珞克现在是魅魔,比夸赛魔自然高级些,但也不算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