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除了是军事要地,它同样也是自然圣地。
丰富的物产资源,矿石,煤炭,石油,盐池等等,它能够占据到的天然矿物资源都已经占据。
还有稀有植物,草药都是无以计数,种类更是千奇百怪,东突厥赖此为生,经常是被唐军打得半死,结果吃了一些草药之后,过了几日又活蹦乱跳的跑回来继续攻城。
还有稀有动物,动物的种类繁多,很多动物甚至可以圈养,骆驼,滩羊,野马,因为贺兰山有丰富的林草资源,所以它们在这里繁殖众多。它们既可以当做劳动力,也可以制作毛皮坎肩,更能够训练成战场上的战车。
总之,当孟逸飞第一眼见到了这贺兰山的时候,便深深的被其吸引,他来到贺兰山的目的,突然明晰了。
之后,他跟随着史大奈转了一个弯儿,绕向了灵州。他们的目的地不是贺兰山,而是灵州怀远。那儿,才是战争的前线。
五万人马,浩浩荡荡。破军之师,紧随其后。而此刻的怀远,却正面临着最为残酷的战争。
号角响起,战鼓雷动。风沙吹不尽,是那马蹄踏尽的黄土战场。战血流不尽,是那突厥疯狂的杀人如麻。
怀远的城楼之上,长孙顺德已经乱了指挥方寸,将士们纷纷成为了突厥刀下亡魂。
沸腾的战血,已快熄灭。钩命的银钩,挂上了城头。长孙顺德看到,敌军的领将,那看不真切的面孔。但是身旁那战旗之上的金狼头,让他心如雷霆一阵般的痛苦。
“阿史那胧,他竟然亲自带兵!”
长孙顺德也快一把年纪,他是秦王后与长孙无忌的叔叔,虽有上将军英勇无畏之貌,却已无退敌回天之力。
阿史那胧,从对战的五个月之前开始,他便从来没有亲自上过战场。他的手下有十二位军团长,每一位都是骁勇善战之辈。做事也是冷静稳重,能担当大任。
然而昨日,他才得知了两日前负责截杀唐军援军的夜狼团一个未归,军团长統木更是失去了狼神庇护。他们的任务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全军覆没。
这让阿史那胧大为震怒,一气之下,他便亲自带兵,攻打怀远,势必要给唐军威慑,给統木报仇。
果然,阿史那胧就如同传闻的那样恐怖,从开战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时辰,怀远已经开始守不住阵,将近十万精兵,已经折损过半。
这不是因为突厥变得厉害了,而是那阿史那胧强大的指挥。他没有阵法,但是他有战术。
不同于突厥的虎,豹,鹰三个师团,阿史那胧手中的乃是他独有的狼骑团,每个团有五千到一万人不等,他阿史那胧的军力有将近八万。
而此番攻城的,便有六个军团,将近四万人。
可就是这四万人,便将怀远十万精兵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照这速度,再过一个时辰,怀远沦陷。
“将军,马已备好,先撤吧!”一位副将登上城楼,他已为长孙顺德备好了撤退的马。
但是,长孙顺德好歹也是一位烈将,怎可能弃城不顾,闻言便是大怒:“混账,让我弃怀远于不顾,你是何居心?怀远乃灵州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一旦沦陷,那后面永宁,灵武,如何能够守住?灵州一丢,那我大唐岂不危矣?”
“报!”就在这时候,有一位副将跑上前“将军西城楼敌军已破,将军快快移驾,末将请求向永宁借兵。”
“饭桶。”长孙顺德闻言,气血沸腾,差点儿心悸而死“我乃将军,让我移驾,我有何驾可移?将军的归宿便是沙场,生也是,死也是。永宁只有不到三万人,如何借兵?还能来得及?给我滚,再敢多言,本将军先杀了你两人。”
长孙顺德也算是一位真正大无畏的上将,斥走了两个饭桶副将之后,他转身看向了身后一直没有说话的冷面男子。
“冷血,将宝刀给本将军,我要亲自上阵。”
那冷血闻言,把无时无刻都看管好的金光闪闪的宝刀递给了长孙顺德。
这叫冷血的男子看上去是有一些冷血,即便外面杀得热血澎湃,他也不为所动,脸上更没有任何神情。
“孩子,要是真的守不住了,带着大家撤吧,到永宁找段将军。如果我战死沙场,那我便无憾,如果我不幸被擒,那么就千万别管我,别跟敌人妥协,明白了吗?”
长孙顺德像交代后事一般,道完便是一生沧桑长叹。而后提起久违的宝刀,看了看“台前与幕后,果然疆场才是我的归宿。”
说完,披风一抖,随风飞扬,一代忠骨,今日难道要埋骨他乡?
开城门,迎大敌,战,就是战的这种精神。
只见长孙顺德骑上铁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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