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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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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奔至美紧抿著唇,看着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苞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扁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祥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忽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着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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