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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和切尼驾车赶往机场的时候,陈默正在酒店的客房里上网,他并不是在网上闲逛,而是想通过网络了解一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银行失窃案的调查进展。+,
陈默原以为这只是小事,银行那么有钱,丢了十万美金根本不算什么,就算事后报警,警察也不可能查出什么,因为小黑的偷窃技术可不一般,警察就算想要调查,也根本找不到任何线索。
可让陈默没有想到的是,这件小事居然会变得如此受人瞩目。由于牵涉到了大名鼎鼎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所以银行失窃案已经闹得人尽皆知,可以说整个美国都已经知悉,加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采取的激烈态度,更是让此事有种喧嚣尘上的感觉。
陈默早上刚起床,就听到酒店外面的大马路上传来了学生们的示威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真不是盖的,最起码学生们非常团结,在维护集体荣誉方面,立场非常坚定,思想极其统一,陈默看到的示威人群不下六千人!这个数目已经无限接近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生总人数了!
虽然这件事闹得很大,但陈默也没有太过担心,他非常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很清楚警察查不到他的头上。不过本着看美国人民热闹的心态,陈默还是稍微关注了一下。等到示威人群通过之后,他就打开笔记本电脑。想入侵当地警局,看看美国警察的办事效率到底怎么样。
通过检索,陈默很轻易的找到了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的警察局的网络,随后他不费吹灰之入侵进来,在警局的内部网络中搜寻关于此案的资料。
陈默找了一圈,并未找到任何线索。他不由疑惑道:“难道美国警察没有把卷宗录入电脑的习惯吗?”
陈默的猜测还是很准确的,诚然,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发明计算机的国家,可以说世界高端计算机技术全都掌握在美国人手里,计算机在美国的推广和普及非常迅速,在其他国家还在接受计算机理论知识的时候,美国许多大公司就已经使用计算机办公。
到了现在,美国公民的计算机拥有量稳稳排在世界第一,民众们对于计算机非常喜爱。特别是在办公方面,计算机的优势显而易见,这年头在美国要是不懂计算机,想要找份工作都不是那么容易呢。
不过那只是对于公司而言,对于警察局这种政府机构,职员们就不是那么与时俱进了,或者说领导们的思想还有点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计算机虽然很好,但架不住上级领导不会使用。下级的办公人员虽然懂电脑,但他们也要考虑上级领导的想法吧?你要是把卷宗全部录入计算机。领导们因为不会使用计算机,看不了怎么办?难不成每次看电脑中的文件还要让人帮忙操控计算机?
领导也是要脸面的,美国人在这方面跟华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如果领导不会使用计算机,没有哪个职员会傻乎乎的跑上去跟领导说“我来教你”之类的话,这不是变相说领导没学问么?
当然了。这种情况在美国不是那么普遍,相当一部分领导还是很有上进心的,只有少部分因为思想保守,又懒得学,所以对计算机不太懂。迈克尔局长就是这少部分中的一员。
迈克尔局长是土生土长的加州人,很年轻的时候就从警校毕业,在当地警察局干了三十多年,终于熬到了局长这个位子,他的性格有些保守,对于高科技设备有一定的抵触心理。
有了这样的局长,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警局的同仁们自然也需要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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